首页 > 文献资料
-
皮肌炎知识十二问(二)
问题5皮肌炎需要做哪些检查?1.体格检查.2.肌肉磁共振成像:可探知肌肉的受累范围,用以诊断分类和治疗管理.它也可引导合适的活检部位.3.肌电图检查:以针电极插入到骨骼肌,在细胞外记录、放大,并通过示波器显示肌纤维的电活动,用于帮助诊断和鉴别诊断.4.病理活检:帮助诊断和鉴别诊断.5.血清酶测定:高水平的血清肌酶是肌肉受累的标志性参数.在疾病急性期,肌肉损伤释放到血清中的肌酸激酶(CK)是敏感的肌酶,醛缩酶、乳酸脱氢酶(LDH)、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也可升高.6.自身抗体:帮助诊断,也有助于肌炎进一步分类.
-
男性不育患者抗精子抗体检测及临床应用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不育夫妇标准检查与诊断手册中,将免疫学病因列为男性不育诊断分类之一,男性不育患者抗精子抗体(AsAb)临床检测阳性率10%~30%.2009年对183例精液分析显示有精子凝集、精子不活动或精子畸形率高的不育患者,进行抗精子抗体检测,结果报告如下.
-
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573例临床分析
资料与方法研究材料来源于1998~2008年1月经病理确诊为恶性肿瘤的住院病案,按出院时主要诊断分类,同一病人多次住院按1人次计算.
-
精准医学与糖尿病预防
自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5年1月的国情咨文中推出“精准医学计划”后,精准医学(precision medicine)就成为了跨界热点[1]。精准医学的概念来自于个体化医疗(personalized medicine)[2]。2011年,美国国家科学院下属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出版了《走向精准医学》一书[3],该书对精准医学的定义强调根据每一个体的特点(包括疾病的易感性、对某种治疗的反应性等)调整医学治疗措施。这些特点的各种组合将疾病诊断分类为更细并且更为合理的亚群,而这些特点本身则需要通过遗传学信息和表型信息的整合研究所获得。因此精准医学和当代的个体化医疗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
-
重视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的中医证候分类研究
分类学是医学的根本,现代医学的诊断和中医学的证候分类都是对人体健康状态的分类,分类结果决定治疗方法的选择.基于中、西医诊断分类的治疗都对维护人类健康作出了巨大贡献.
-
ICD-10(V)在中国司法精神病学中的应用情况
1 我国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的适用情况司法精神病鉴定作为精神医学的亚学科,有其特殊性,需要医学要件与法学要件的相互结合.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主要任务是被鉴定人的能力鉴定,鉴定的主要目的是评定嫌疑人实施行为时有无精神异常,及行为与精神异常的关系.医学要件需要确认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何种精神障碍.
-
ICD-10在中国的引进和推广
在1948年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六版>中,精神障碍被首次纳入.在1975年颁布ICD-9后,WHO着手开始ICD-10的筹备工作.
-
ICD-10(V)在中国精神病学教学和培训中的使用情况
(ICD-10(V))的两个版本(临床用版本和科研用版本)自1992年在中国翻译出版后,在业内被逐渐认识和接受,但是使用的程度和范围总体上看不如<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现就我国(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精神病学教学和培训中使用ICD-10(V)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
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中国的应用情况与修改建议
ICD-10非器质性睡眠障碍的分类与诊断标准在中国(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应用情况与修改建议.
-
ICD-10在我国医疗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情况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第十版(ICD-10)是目前国际上共同使用的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由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负责编订、推广和应用.ICD-10第五章精神与行为障碍(ICD-10(Ⅴ))分类出版后,在我国(未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得到较广泛应用.本文介绍ICD-10在我国精神卫生医疗和信息系统中的应用情况.
-
胃黏膜活检标本中上皮内瘤变及早期癌的病理诊断
胃癌是世界上,特别东亚地区常见的癌症之一。在世界上常致死的癌症中,胃癌居第2位[1]。我国是胃癌高发区,发病率约占全球的42%。在我国,胃癌发生率在癌症发生率中位居第2位,我国因胃癌死亡人数占因恶性肿瘤死亡总人数的14.33%,居第3位,仅次于肺癌和肝癌[2]。目前为止,胃癌好的防控手段仍然是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近年来,随着内镜黏膜下剥离术( endoscopic submucosal dissection,ESD)和内镜黏膜切除术( endoscopic mucosal resection)的进步,胃癌患者的生存率明显提高。日本及欧洲的统计显示,早期胃癌患者病灶切除术后5年生存率超过90%[3]。另一方面,大多数早期胃癌患者如不进行治疗,会在数月或数年内发展为进展期胃癌[4]。我国早期胃癌的检出率处在较低水平,多家医院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早期胃癌检出率小于10%,而日本早期胃癌检出率则高达40%~60%[3]。我国早期胃癌检出率低的原因有很多,如健康检查中胃镜检查未普及、内镜医师经验不足等,但我国胃黏膜活检的病理诊断中存在许多偏差和问题,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胃上皮内瘤变( gastric intraepithelial neoplasia )或胃黏膜上皮异型增生(dysplasia)是胃癌的癌前病变[5]。我们拟对胃上皮内瘤变的定义、分级、诊断分类以及日本与西方病理医师对该病变诊断的差异予以阐述,并对目前我国病理医师在胃镜活检标本诊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
-
腰腿痛病临床诊断程式探讨
腰腿痛病的诊断问题迄今尚无统一意见,临床上诊断名称十分混乱.传统的诊断分类有以学科而分,如分为外科腰痛、内科腰痛、妇科腰痛;有以所谓器质性、功能性或症状性腰痛而区分,也有以病因分类[1],如先天异常、外伤、退行性变、肌筋膜炎等.以上分类诊断很难从中得到要领,也未能提供清晰的诊断思路.出于在临床上骨组织机械性压迫致痛学说始终占有主导地位,从而产生了各种"神经痛"(枕后、三叉、颈后、枕大、臀大皮、股、坐骨神经等);各种"损伤"(肌肉、韧带、关节、脂肪垫损伤等);各部位"炎"(肌腱、肌肉、腱鞘、滑囊、筋膜、皮神经炎等);各类"综合征"、"卡压征"等诊断.
-
高血压患者总体危险评估的重要性(2007年欧洲高血压协会和欧洲心脏病学会高血压指南解读)
近公布的"2007年欧洲高血压协会和欧洲心脏病学会(ESH/ESC)高血压指南"强调了高血压诊断分类中综合考虑总体心血管危险的重要性[1].本文予以简介,供广大从事高血压及相关疾病诊治和防治工作者参考.
-
胃肠道活检标本诊断中病理诊断术语与认识的进展
胃肠道上皮性肿瘤既往由于缺乏统一的国际病理分类,同一病例的病理诊断在西方和日本不同病理学家之间会出现很大分歧.因此急需统一的国际分类,本文介绍1998年Vienna国际胃肠上皮性肿瘤分类、2000年WHO胃肠上皮性肿瘤诊断分类的新标准,以及根据上述分类原则修改的2002年Vienna分类方案,介绍新诊断术语的定义、标准和与旧术语的关系,应用新分类在结肠黏膜活检中可能出现结肠癌诊断不足的问题及建议.
-
肺动脉高压药物治疗的新进展
近年来,随着国际上对肺动脉高压诊断分类的更新和药物治疗肺动脉高压研究的进展,使得本领域的临床研究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尤其在肺动脉高压药物治疗的观念上,已从初的单纯降低肺动脉压力发展到根据发病机制中的重要靶点进行干预,如阻止血管内皮细胞无序增生和血管重构、诱导内皮细胞凋亡等治疗上,并在临床上取得了明显的疗效[1].应该说,药物治疗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将近年药物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新进展概述如下.
-
结核病分类中"性"和"型"是否要统一
编辑同志:<中国结核病分类法>已于1998年制定并于同年刊登在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第12期[1],其中有关结核病分类中将其分为5型:(1)原发型肺结核(代号:Ⅰ型);(2)血行播散型肺结核(代号:Ⅱ型);(3)继发型肺结核(代号:Ⅲ型);(4)结核性胸膜炎(代号:Ⅳ型);(5)其他肺外结核(代号:Ⅴ).分类中以"型"书写.近来,我们读到严碧涯、端木宏谨主编[2]的<结核病学>一书中有关结核病分类以"性"书写.个人认为诊断分类应谨慎,"性"和"型"仅一字之差,意思是否有差别,结核病分类中"性"和"型"以哪个为准,望予解答.
-
重视影像学提高肺高血压诊断评估水平
肺高血压是一大类多种病因引起,以肺血管阻力升高直至出现右心功能不全为特点的心肺血管疾病或综合征[1],影像学检查已成为分析其病因、评价其病情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近年,随着影像学技术设备的飞速发展,加之对肺高血压认识的深入,现有影像学检查的价值已从单纯辅助诊断,提升到诊断分类,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决策治疗方案等全方位的功能.
-
Guillain-Barre综合征和M iller Fisher综合征的新诊断分类和标准
2014年8月Nature Review of Neurology 杂志在Per‐spective栏目中发表GBS分类专家组(the GBS Classifica‐tion Group)对Guillain‐Barre综合征(GBS)和、Miller Fisher综合征(M FS )的新分类和诊断标准[1],将 GBS、M FS 和Bickstaffer脑干脑炎(BBE)作为一个疾病谱,并按照临床受累部位对此疾病谱中的表型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诊断标准。
-
专题综述:卒中后抑郁
卒中是导致死亡的第三大病因,也是导致成年人长期残疾的主要原因,并有年轻化的趋势。抑郁是卒中患者较常见的神经精神症状之一,约有1/3以上的卒中患者在不同阶段罹患卒中后抑郁(post-stroke depression,PSD)。然而到目前为止,PSD的发病机制、诊断分类和诊断标准、卒中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抑郁药均没有明确的定论,因此本刊编辑部邀请张志教授等对上述问题作一评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关于PSD的发病机制,早期提出的“卒中部位决定论”与“心理应激决定论”现在看来均有失偏颇,近年来有关细胞因子调节失衡假说、谷氨酸能障碍假说在PSD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耿磊钰等利用人类细胞因子蛋白表达微阵列芯片对PSD和非PSD患者血浆细胞因子蛋白组学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4种细胞因子存在异常。岳莹莹等对谷氨酸循环的生理特点及其在PSD中的病理生理作用、抗抑郁药的新靶标等作了详细的综述。而牟晓冬等运用整合治疗策略成功治疗一例PSD患者,给临床医生提供了可借鉴的诊疗经验。
对PSD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建立统一并能获得国际公认的PSD可操作性诊断标准,提高PSD的识别率和治疗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是当前防治PSD的重要手段。 -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双相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循证依据
本文探讨了《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 DSM-5)修正双相障碍分类和诊断标准的循证依据,主要涉及了四个方面:(1)基因和家系研究证实了抑郁发作与双相障碍是异质性疾病,所以抑郁障碍从双相障碍中独立出来;(2)一系列研究表明活动增加与情绪高涨有强关联,对预测双相障碍Ⅱ型敏感性高达90.5%,所以躁狂/轻躁狂诊断标准A增加了活动增加;(3)研究显示2 d的轻躁狂发作时可以很好地区分抑郁发作与双相障碍,但是这可能带来临床实践和公共卫生的重大变化,所以DSM-5维持了“至少4 d”的时间标准,将“2~3 d”归类到“其他特定的双相相关障碍”;(4) DSM-5采用了“具有混合发作的特征”的概念,既切合临床实践的要求,又桥接了单相抑郁和双相障碍,体现了“双相障碍谱系”的本质。其可行性得到了多个研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