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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风险管理初探
风险即可能会发生的危险风险管理源于银行业,是指对经济损失风险予以发现、评估并寻求其对策的管理科学,以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为目的.护理风险是指从事护理工作所具有的并由护士承担的风险,通常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及人身风险等.医院护理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程序,是对现有和潜在的护理风险的识别、评价和处理,以减少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及风险事件对患者、护理人员、医院的危害及经济损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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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管理及实验室记录在医患法律纠纷中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管理进程的不断加强,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国家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更是使医患纠纷以法律诉讼的形式快速上升.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简称血站)亦不例外.现将我中心医患法律纠纷的情况、血站管理及实验室记录在医患法律纠纷中的作用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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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医用三源"及其"计量检定"包含的重大法理错误——访尉可道、牛凤岐、张育川三位教授
编者按:"医用三源"是国内计量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简称<强检目录>) 中所列"医用辐射源"、"医用激光源"和"医用超声源"的统称.自1987 年国家计量局发布<强检目录>,1990 年起以"医用三源"名义对医院在用电离辐射、激光、超声类医疗设备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在一些企业对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产品抽检,至今已经20 多年了.在此期间,针对此事的争论不仅未曾停止,而且愈演愈烈,甚至还发生了多起针对"医用三源"强检的法律诉讼.在争论的双方中,计量部门坚称:医用诊断和治疗设备中所包含的"医用三源"是计量器具毋庸置疑,对"医用三源"实施强制检定是履行<计量法>赋予计量部门的法定职责,并以<强检目录>为据证明其出处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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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病案供应工作的建设及措施
病案管理所做一切工作旨在提供病案资料的利用,病案这一重要的医疗信息资源只有在被有效地利用后方能产生效益.因此,病案的供应工作是病案管理各环节工作成果的终体现,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是病案在医疗、教研、社调、法律诉讼中发挥作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病案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反映着病案管理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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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危机与风险管理
危机管理理论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被提出,主要是指通过专门的组织机构来预测、控制和处理危机,以达到避免损害、减少法律诉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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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新变化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对以往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分配原则进行了改革,规定了医疗诉讼等8种情形实行举证倒置,即由被告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这将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法律诉讼中弱势人群的利益,体现法律保护受害者一方的立法宗旨.同时,也将使原本已经在医疗诉讼中日渐被动的医疗机构因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而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将迫使医疗机构研究、掌握、应用<规定>,保护医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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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防御性医疗行为的社会成因分析
防御性医疗行为(亦称自卫性医疗行为,defensive medicine)是1978年由美国Tancredi等提出的[1].医生的防御性医疗行为是医疗失误法律诉讼的副产品,其目的非常明确,即医生要避免吃官司[1].伴随着法律、人权的发展,防御性医疗行为已不仅发生在个别情况中,而是普遍存在于医疗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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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病理检查报告规范化的几点看法
病理检查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医学文件.它关系到疾病的诊断、进一步治疗方案的确定以及患者预后情况的判断,及时、准确和简练的病理报告可为临床诊治提供重要的信息.病理报告应集中描写与疾病诊治及预后有关的内容.随着医患矛盾的逐年增多,病理报告也是医疗纠纷及法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病理医师在书写每一份病理报告时,都应该非常认真严谨,尽量避免和减少因病理诊断所造成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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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病理诊断与医疗纠纷
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公布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来,各地医疗纠纷案件显著增多,病理诊断失当而引发针对病理医师的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律诉讼也有明显上升.因此,了解医疗事故处理的具体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显得十分重要.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病理学分会制订的病理学<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手册>即将完成和出版.如果病理医技人员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技术操作和病理诊断,将可大大减少病理诊断失当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以下就本人在<条例>颁布后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2个案例做一分析,并谈谈如何避免病理诊断的误诊和一旦涉及医疗纠纷时应注意的事项,供同道参考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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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护理管理中如何化“危机”为“契机”
社会快速变迁,科技日新月异,价值观念改变,消费意识增强,医院护理管理者正面临着相当大的冲击与挑战.各层次的护理管理者除了努力提高本专业业务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来满足患者的需求外,还要考虑医院的经营理念、护士的安全与福利,并避免日渐增多的医疗纠纷的产生.20世纪70年代危机管理(risk management)的概念被提出,它是一个机构性的确认危机,控制其发生,避免损害,减少法律诉讼的措施[1].虽然危机管理的重点在于经济效应,减少赔偿的发生,但同时也可以改进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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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跌倒引发法律诉讼的分析与对策
目的 分析住院病人跌倒事件法律诉讼中护理干预相关问题.方法 对某三级甲等医院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56例跌倒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表和病人投诉登记表及纠纷处理档案获取资料.结果 56例跌倒事件中,有损害后果26例.其中轻微损伤19例,经院内协商解决;重度损伤经法律诉讼解决6例,待解决1例.结论 跌倒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后跟踪处理及反馈修订评估计划,对医疗安全起到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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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精神病患者常见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住院精神病患者在精神因素或精神症状的影响下,常可出现攻击伤害、自杀自伤和擅自离院(出走)等行为,从而引发医患纠纷甚至法律诉讼.防范住院精神病患者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利益极为重要的措施.现结合容易导致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伤害、自杀自伤和擅自离院(出走)等安全问题,提出如下防范措施:1 住院精神病患者的攻击伤害行为及防范措施据临床调查发现,住院精神病患者攻击伤害行为的发生率一般在10%左右,涉及人身伤害事件约占3%;涉及口头攻击和对物品攻击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可达30%以上.医护工作者是易受暴力攻击的对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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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辨认结构"预防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胆道错认损伤研究
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现已成为治疗胆囊良性疾病的"金标准",尽管随着技术的成熟,胆管损伤的发生率已有下降,但至今仍是尚未解决的外科问题,在美国,胆管损伤在消化外科中是引起法律诉讼的常见原因[1].目前文献报道胆管损伤发生率为0.5%~0.72%[2,3],其中"胆道错认损伤"是导致严重胆管损伤的重要原因.笔者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laparoscopic cholecystectomy,LC)中应用"安全辨认结构"法解剖胆囊三角,连续施行LC 1526例未发生一例胆道错认损伤,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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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源性胆管损伤防治的再思考、再认识
医源性胆管损伤是胆道外科一个既古老又全新的课题,是一种"意外"和附加的伤害,大多比原发疾病严重.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合理,后果严重,正在成为普通外科医师面临医患纠纷甚至法律诉讼的主要原因,历来受到重视.这方面,我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医为仁术",服务对象绝对的特殊,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使我们对防治外科治疗中的附加损伤负有重大责任.百余年教训的警示、先辈们的榜样时时在提示我们:当前胆囊切除术的手术适应证掌握得怎么样?手术时机是不是选择得很好?手术方式是不是符合每个病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围手术期处理是否细致、周到等等都是一个又一个关键的环节,我们有理由把工作质量保证到高水平.在预防IBDI方面,瑞典是不满100例一助的医师不能独立施行胆囊切除术;在我国的第一个肝胆外科,有两个不成文的基本要求:一是肝外胆管胆石手术不残留结石,二是胆囊切除术不发生IBDI,这些都反映和要求外科医师有严谨求实的磨炼和积累.我们应该汲取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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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时代的开放胆囊切除术
开放胆囊切除术(OC)作为胆囊切除的金标准已有百年历史,但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入腹腔镜时代后,腹腔镜胆囊切除术(LC)逐渐普遍开展,迄今几乎替代了OC,占到所有胆囊切除术的75%~95%,LC已成为治疗各种有症状胆囊疾患新的金标准.虽然LC可减轻患者疼痛、缩短住院时间和加快术后恢复,但因OC减少后,对年轻外科医师的手术锻炼机会也随之减少,LC出现胆管损伤等并发症频频出现,相关的法律诉讼机率也有增加.因此应对OC的适应证、特别是LC中转OC的指证和加强年轻外科医师的培训等问题加深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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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患者与体像障碍
成功的美容外科手术不仅可以改善求术者外在的容貌,而且其内在重塑自我形象的愿望也得到满足.然而也有一些客观上仍属理想的美容手术,其外貌并未使求术者感到满意,相反在心理上引起一些负性反应,对美容效果不满意的观念也很难改变[1],甚至抱怨受到术后新形象的打击,进一步要求重新手术或恢复原来的外形.不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他们会时时纠缠手术医生,达不到目的还会使用法律诉讼手段,甚至暴力伤害医务工作者[1-4].许多学者认为这类患者常具有一些精神疾患方面的问题[3-7],故将此类患者定义为美容外科的问题患者(Problem patient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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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药现场认定的方法与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对劣药的界定十分清楚.并规定六种情形,按劣药论处.在六种情形中前五种情形是十分明确的,而第六种情形,"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现场认定有一定难度,做得不好,容易引起法律诉讼.现就劣药现场认定的几种方法和步骤,探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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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术期护理风险管理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应用价值分析
作为临床上一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耐多药肺结核有着较高的患病率。通常情况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受病情反复发作、耐药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出现较大的生理痛苦,降低其生活质量[1]。此外,多数患者缺乏对耐多药肺结核的正确认识,加上受外界看法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导致其出现焦虑、抑郁、恐惧等负性情绪,影响治疗及护理依从性,导致护理风险事件多发[2]。风险管理是一种常见的科学管理模式,其目的是大限度控制经济损失风险及减少法律诉讼。本研究以110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护理风险管理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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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产科麻醉并发症:麻醉医生应具备的专业视野
1产科麻醉风险1.1孕产妇麻醉相关死亡率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显示,2014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MMR)下降至21.7/10万,较1990年下降了75.6%。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报告显示,1915~2003年MMR从600/10万降至7/10万~15/10万[1]。产科麻醉在美国被认为是一个高风险和高法律诉讼的专业。减少孕产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是提高产科麻醉安全性的主要目的。虽全球孕产妇死亡率已稳步下降,但与麻醉相关的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并不明显。据美国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1979~1990年,因麻醉引起的产妇死亡排在产科总死亡原因的第6位。1979~2002年,美国麻醉相关产妇死亡率从4.3/100万降至1.0/100万活产,英国由8.7/100万降至3.0/100万活产[2]。2008年美国与英国的新研究报道显示,目前麻醉相关孕产妇死亡率仍在1/100万~3/100万活产之间,产科总死亡原因顺位数下降至第7位[3]。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麻醉相关孕产妇的死亡中95%被认为是可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