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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细胞性白血病1例
1 病例资料患者,男75岁,2 000年4月7日入院.患者1992年体检时发现脾肿大,为肋下2横指,当时未能查明原因.其后出现反复低热,脾脏逐渐增大达肋下5横指,无出血及淋巴结肿大.1994年到上海二军大血液中心就诊,确诊为"毛细胞性白血病",采用干扰素冲击疗法:300万u皮下注射,每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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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心应急护理预案执行探析
处在高速时代的社会,各种突发意外事件高频率发生,使得血液成为当前为紧俏的"救命"必备品.由此,血液中心的健康运作,成为关系病人生死关键环节.在工作实践中,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等都是健全的,但还会经常因为各种突发的事件,使得工作瞬间处于被动状态,甚至影响到病人的救治.因而,对应急护理预案的高效执行,成为血液中心护理人员的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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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低温冷藏箱的设计与探讨
1前言目前,我国许多医院血液中心使用的小型血库冷藏柜都是在原有电冰箱基础结构上来实现的,这种冷藏柜控制较为简单化,多数采用的是机械式原理来控温,其效果精度差,滞后现象较为严重,波动大,断开-接通在±8℃范围左右.同时,各点温差甚远,误差(6~10)℃.这样,临床储备血液或样品空间带来一定限制.结合这种情况,本人依在企业多年工作经验,加上对医院情况也比较熟悉,对现有冷藏箱进行重新设计改造,试验效果不错,供同行及厂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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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化路径探索
在新形势下,针对基层卫生系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特点,上海市血液中心党委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重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在务实推进中开拓创新,在紧贴实际中积极探索优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等方面取得一些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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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期管理及考核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本文介绍上海市血液中心积极探索干部任期管理和建立健全千部绩效考核制度,中心通过采取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坚持不懈的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逐步形成了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有力、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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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在血液中心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血站宣传工作的开展、人们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以及人们日益提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社会对血站护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血站护理工作所面临的从业风险也越来越大.血站护理人员不仅要承担血液采集工作,而且要完成成分血制备、血液入库保存、直至血液安全应用与临床患者等工作,可见血站护理人员的工作任务繁琐沉重而且责任重大,因此加强血站护理风险管理势在必行,本文从对血站护理工作的风险识别、衡量评价、风险处理及风险效果评价4方面论述风险管理在血液中心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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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心采血量不足量原因分析及对策
目的 探讨血液中心采血量不足量原因及对策.方法 选取2015年6月-2018年4月500名献血者,回顾性分析献血者的临床资料,评估采血量不足量发生率,并分析其危险因素.结果 性别、文化程度、采血护士年资、采血环境、采血次数及职业均是形成血液中心采血量不足量的单独危险因素.结论 采血量不足量原因在于献血环境、采血护士年资、献血者职业、性别、献血次数及文化程度等,通过改善献血服务设备及营造舒适氛围尤为重要,且通过适当的心理干预及献血相关知识宣传,可达到减少血液资源浪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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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血风险控制渐成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副主任纪京平向视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部分北京市人大代表透露,北京市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将有望在今年7月投入使用.届时,一方面,北京的库存血液将实现统一调配管理,可以避免在手术中发生的因血液供应不及时等造成的突发事件;另一方,一旦发现血液有问题,系统就可以及时找到其来源.据了解,此"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等几家大型采血机构开展试点,运行成熟后,将于近期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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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热血"保鲜"
"用我们的血去救兄弟姐妹!"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地群众献血热情高涨,纷纷要求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演绎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各地采血现场人头攒动,献血车前排起数百米的长队;重庆某血液中心在短短两天内采集74万毫升血液,创下了当地高采血记录;广州某夫妻徒步10小时派传单倡献血,还有的人为了能先献血而"走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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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做好重要系统保障
1 引言北京市卫生局担负着全市卫生行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工作,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000余家,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76家,还包括重要的公共卫生部门,如血液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信息系统数量众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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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服务需规范
医院信息中心的作用在与时俱进地发生着变化.医院信息中心以前的称谓是计算机室、网络中心,现在大多命名为信息中心,还有一些挺立潮头的医院已经把信息中心改为信息管理部门.在称谓不断更新的背后,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进展,是医院信息中心职能的不断更新,医院信息中心从以前计算机等硬件的维修,发展到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应用推进,现在有些医院的信息中心又在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对信息的分析、处理和管理等工作.不仅是医院,区域的信息中心,如某卫生局信息中心,公共卫生单位的信息中心,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信息科、血液中心的信息科等也经历着这样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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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法
为了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非常重要.自2001年以来,重庆血液中心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法处理医疗废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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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蒸汽灭菌手术器械效期内检出需-厌氧菌阳性1例报告
2002年11月9日,西安市卫生防疫站对陕西省血液中心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用化学检测法和生物监测法(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法)检测压力蒸汽灭菌器效果均符合规定.但对灭菌效期内放置在25℃以下的手术剪刀进行抽检,培养检出需-厌氧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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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管理及实验室记录在医患法律纠纷中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化管理进程的不断加强,公民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2002年9月1日国家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更是使医患纠纷以法律诉讼的形式快速上升.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简称血站)亦不例外.现将我中心医患法律纠纷的情况、血站管理及实验室记录在医患法律纠纷中的作用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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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心机采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目的:加强血液中心机采室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采血全过程安全.方法:根据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血液中心机采室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机采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结果:机采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无医院感染病例发生.结论:血液中心机采室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科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能够有效地保证献血员、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提高血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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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区无偿献血者中大学生HIV感染现状分析
我国艾滋病(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AIDS)感染进入快速增长期,血液传播是艾滋病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何防止经输血感染HIV是采供血机构面临的严峻挑战.长沙地区在校大学生是本地区无偿献血者的主力军,大学生占献血总人数的43.75%(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了解无偿献血者中大学生HIV感染状况,为血液质量保证和输血安全提供依据,本文对长沙市血液中心2007年1月至2011年12月无偿献血者中大学生HIV感染状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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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推进“三好一满意”,包括给医护人员更多人文关怀
10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深入持久开展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今年“三好一满意”活动要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血液中心(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监督机构开展的基础上,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要尊重关心和爱护每一位医务人员,保障其合法权益。要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向临床一线倾斜,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要加强职业防护和心理辅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要鼓励进修学习和培训,完善职务晋升机制,为医务人员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坚决查处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医院防范输血医疗纠纷的策略
近年来,输血方面的医疗纠纷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增加,尤以输血后丙肝为著,且大多数患者或其家属将医院告上法院,大多数案件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告终。这对医院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医院给患者输血的目的是抢救患者,无丝毫赢利目的,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自行采血,医疗机构用在患者身上的血是由血站提供的,同时目前的医学科学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阻止输血后丙肝的发生,且输血前已跟患方讲明输血或不输血的风险并签字为据,医院似乎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医院管理人员在处理这方面的医疗纠纷时易产生畏难心理。实际上这方面的纠纷是由于医院管理不够、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所致。因此本文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出发,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医院在输血方面的医疗行为,切实履行医院在输血方面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责,从而避免和减少输血方面的医疗纠纷,使我们在日常处理和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以利于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1 医院要了解血站是否具备采供血的主体资格 医疗机构必须了解向自己提供血液的血站在法律上是否具有采供血的资格。因为设置血站首先由筹建负责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批准发给血站设置批准书,并报卫生部备案,血液中心的设置则需要卫生部的批准。有了设置批准书的血站还不能从事采供血业务,还必须经过省一级的输血协会执业验收并注册登记,领取了由卫生部统一监制的《血站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而血液中心的验收是由中国输血协会进行。没有《血站执业许可证》从事采供血就是非法的;医院不知或明知血站无《血站执业许可证》而使用其提供的血液就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连带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无血站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法制日报曾报道一起这方面的案例:浙江省某血站在1997-04-18经浙江省卫生厅批准领取了《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此之前在未领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采供血业务,当地某医院明知血站属无证供血而使用其提供的血液。1994-05-13,3例患者因工作时严重烧伤被送至该医院治疗,输用了该血站提供的血浆。1个月后,3例患者经抽血化验发现已传染上丙型肝炎,在向血站和医院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便将两单位告上法院,法院认定血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3例患者15万元左右,医院承担次要民事责任,赔偿3例患者10万元左右。因此,医疗机构一定要从有执业许可证的血站领取血液,同时还应注意血站的执业许可证是否过期。因为《血站执业许可证》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3a,期满前3个月应办理再次注册登记。未办理再次注册登记又属非法采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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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E抗体合并抗Mur抗体引起的交叉配血不合一例
患者女,40岁,临床诊断为胃癌,既往有输血史.2007年12月计划行胃切除手术,为其进行交叉配血时主侧发生较强凝集,即送成都市血液中心血型窒进行血型血清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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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m亚型一例
患者男,79岁,因患肝硬化、脾功能亢进入住太原市西山矿务局医院,2003年6月25日该院血库在进行输血前化验时发现,其血型正定型为A型,反定型为AB型,无法确定,遂送太原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血型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