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黑作坊重现网络订餐 北京食药局出重拳
打电话,送外卖,这是如今很多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网络点餐,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食品安全的隐患。近时常有媒体曝光外卖平台上的黑餐馆,“一些无证、无照的黑作坊办假证挤进外卖平台,北京食药监部门近日将对三大外卖平台立案调查”的消息再次引发大众对外卖平台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美团外卖、百度外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将严厉处罚违规商户,同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饿了么回应被调查一事称正在确认消息。
-
购进违规冷冻食品 当事人被罚7万元
2月2日,四川巴中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检中发现,一辆川S牌照的卡车在向一辆川Y牌照的皮卡车转运冷冻食品,其中80件冻肉无中文标签标识,且车主不能现场提供该批冷冻食品的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材料,也不能出具供货方的资质证明,该局立即对涉嫌违法食品进行了扣押,并指派专人进行立案调查。
-
卫生部打假办关于查处毒猪肉事件有关情况的函
全国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的函》(全国打假办函[2001]3号)文收悉。现将有关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部开展的查处工作 2001年1月17日,收到浙江省余杭市发生“盐酸克伦特罗”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我部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卫生厅采取果断行动,从而避免了类似食物中毒再次发生。同日,我部以《卫生要情专报》(第7期)上报了该事件的处理情况,并于1月18日与全国打假办研究进一步开展查处工作。 二、浙江省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紧急部署,于1月20日下发《关于严肃查处生猪生产中使用禁药等违法行为和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卫生厅立即组织力量对鲜猪肉进行抽样检验,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严防此类猪肉再次流入市场。同时,组织卫生监督员对生猪市场及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的猪肉来源进行突击检查,对销售含“瘦肉精”生猪肉的摊点正在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截止目前,该省未发现“瘦肉精”在肉品中的残留情况,也未发生类似食物中毒事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从权力中心到"地震"中心
2005年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刑拘;2006年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司长、中国药学会秘书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注册司化药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副所长王国荣等被检察院立案调查.
-
一起食物中毒案法律适用的思考
1案情简介某消费者在商场购买2听八宝粥罐头,买后即开启让4岁的小孩食用.约4小时后小孩出现腹痛、腹泻,送入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该消费者即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卫生行政机关经立案调查查明该商场3日前从某厂购进该批罐头1 000听,已售出数10听.经检验该批罐头密封完好,无胖听,标签齐全,且均在保质期内.商场还出示了该批罐头的检验合格证.经采样检验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判为不合格食品.该案案情比较简单,但合议时对如何适用卫生行政处罚则争议较大,有同志提出对商场不予行政处罚.
-
惩治卫生系统腐败也是医改
近期深圳市的"三打两建"活动中,深圳卫生系统13家医院的9名正副院长、7名科室负责人被市检察院立案调查,一场反贪风暴震动了整个深圳医疗卫生界.所谓"三打两建",是指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深圳卫生系统中涉及到的这些人,是以涉嫌商业受贿被立案调查的.这些被调查者均为不可多得的医疗专业人员,也是能给患者带来高水平医疗服务的医生.但是,他们却以如此不堪的场面,了结自身的专业道路,可惜又可恨.
-
擅自扩大医疗器械经营如何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大药房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数量为100支,销售价0.6元/支,货值金额60元.该药房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我局随即对该药房进行了立案调查,但在依据的法律法规方面,出现两种不同的看法,现商榷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
医院坐诊医生直接将药品销售给患者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案例:某医院一门诊坐诊医生,在给患者诊断治疗时,将自己带来的药品销售给患者.事后,患者家属将此事举报到药监局,我局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坐诊医生承认自己直接售给患者药品和收取患者药费的事实,并且承认销售的药品是自己带来的,但其认为自己的行为代表医院.经对医院调查,院方称对该医生的售药行为不知情,药品也不是医院的,并且院方未收取患者的药费.
-
案例Ⅰ:一起"无证"经营药品案引发的思考
1案情灌云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某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销售给该县某医院的药品款全部汇到销售人员孙某某的私人账户中,遂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得知,山西公司与孙某某通过合同约定:"由孙某某现款从公司提货,开发及经营过程孙某某自负,孙某某需公司开票,则需足额交清税款方能开具."所以才出现该公司销售给某医院的药品款汇到孙某某的私人账户,归孙某某个人所有的现象.
-
北京市平谷区食药稽查大队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本刊讯日前,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在辖区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避孕套、理疗设备等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门店、眼镜店和医疗器械体验店等单位共10家。其中,眼镜店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检查了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供货方式、产品资质、销售管理及库房养护管理等方面。经过检查,对1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盒式助听器)的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
一起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罚
2003年7月31日中午,本所接到某医院急诊室的电话报告:该院于7月30日20时左右,先后收治了3例来自杭州某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的患者,初步确诊为急性硫酸二甲酯(Dimethyl sulfate,DMS)中毒.受市卫生局的委托,本所立即组织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该案管理相对人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现就本案报告如下.
-
成都26家医疗和美容机构被调查
《四川日报》讯成都市工商局针对部分医疗研究机构傍“华西”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面检查了全市非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多家名称中含有“华西”字样的医疗及研究机构的经营场所、自办网站、印刷宣传品等广告宣传情况,凡不按规定使用企业名称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依法律法规进行了规范,并对其中发布涉嫌违法违规信息和广告内容的26家医疗和美容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跟踪督办。
-
一起饮用水卫生处罚强制执行案分析
1 案情简介新沂市某物业管理公司沭滨小区水厂因限期内未改正存在的卫生问题,1999年7月3日卫生局决定立案调查,8月13日案件调查终结.调查结果表明,该单位主要有下列违法事实:①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供水人口150人;②无水质消毒设施;③直接从事供、管水员李某未取得体检合格证而上岗工作.
-
对一起销售试产食品案的评析
1 案情简介某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员在经常性卫生监督时,发现一糕点店出售某饮料企业生产的果味乳饮料,产品外包装标签上标明"试产"字样,怀疑该产品的合法性,要求糕点店业主通知生产饮料企业携带卫生许可证接受调查.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所持卫生许可证的核定许可项目中没有"果味乳饮料".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对这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的果味乳饮料进行封存,并立案调查该企业违法事实.
-
经销违法食品受处罚行政复议终止案
1案情简介2002年8月7日海南省卫生监督所在省会市进行食品打假专项检查,发现海南双鸽药品医械有限公司销售的食品中存在严重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情况,立即请示卫生厅同意立案调查.
-
在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款金额确定问题及探讨
1案情经过本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食品经营业户(下称当事人)销售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而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违法事实,即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销售违法产品的收入(即违法所得)共计60元.
-
某娱乐场所擅自经营冷菜案评析
1 案情简介2008年6月20日,执法部门在对某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厨房内厨师正在对鸡爪、鸭脖子等熟肉制品切配装盘,该单位卫生许可证标明的许可范围是"中式餐(不含冷菜)供应".执法部门以涉嫌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范围)供应冷菜为由对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的这些熟制食品来自市内另一区的连锁单位.超许可项目范围供应冷菜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 300元.
-
医疗损害事件中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实践与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以事故鉴定为前提维护自身民事权利的必要性不复存在,这直接导致各方委托事故鉴定的数量和鉴定部门完成鉴定的数量大幅降低,医疗事故概念在医疗损害民事责任领域已严重弱化,在行政责任领域将面临“空位”的局面[1]。由于目前无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故通常医疗机构以“赔钱了事”方式解决此类事件。如何开展行政责任追究及医疗安全管理是摆在卫生行政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上海市某区卫生行政部门对一起医疗损害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了对责任医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在调查取证、确定案由、适用法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做了初步尝试。
-
国家卫计委发文:对临床试验造假医院严肃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于11月11日发布公告称8家企业1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决定对其注册申请不予批准。此次核查出现问题的药物临床试验涉及5家三甲公立医院,已分别被立案调查: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直接被立案调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3家临床试验机构分别由其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这是CFDA首次以临床试验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数据、瞒报数据以及数据不可溯源等)为由取消药品申报。CFDA曾申明,临床试验机构或临床试验合同研究组织如果主动报告问题的品种,将免予处罚。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医院似乎并未重视这个申明。
-
一起违法销售进口化妆品案评析
案情简介2007年3月19日某市卫生局在调查辖区A酒店销售11种未标注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进口化妆品案件时,发现其货源来自该市B贸易公司,为此对B贸易公司立案调查.3月31日对B贸易公司进行检查,证实A酒店的产品是B贸易公司供应的,在B贸易公司仓库内有其中7个品种的进口化妆品库存待售,已销售11个品种中的部分产品,销售金额为5252元,其中销往A酒店的金额为39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