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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例心源性脑栓塞的临床分析
目的:探讨防治心源性脑栓塞的有效方法.方法:对89例心源性脑栓塞病例的临床及影像学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心源性脑栓塞常见的原发病为非瓣膜病性心房颤动(38.20%),其次为心脏瓣膜病(35.96%).68.54%的病人有房颤等心律失常,口服过华法令的患者仅21.31%.69.66%的病例为大面积脑梗死,78.65%的梗死在颈内动脉系统,梗死后出血率26.67%,全组死亡率20.22%.结论:各种原因所致房颤是心源性脑栓塞的主要危险因素,多为大面积梗死.口服华法令用量不足可能是抗凝治疗患者发生脑栓塞的原因之一.治疗房颤是预防脑栓塞的重要措施,应加大华法令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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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普勒超声心动图对急性肺栓塞溶栓疗效观察
患者,女,52岁,3天前发生活动后心慌、胸闷、气短,伴有咳痰带血.2个月前因外伤左下肢骨折,卧床休息至今.1个月前下肢彩色超声多普勒诊断左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曾口服华法令、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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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抗栓合剂预防房颤复律时栓塞并发症的疗效观察
笔者自1996年10月~2000年10月,对46例房颤复律患者采用中药抗栓合剂预防栓塞并发症的发生,并以华法令作为对照组,取得了满意的疗效,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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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致腹腔及消化道出血、肠梗阻一例
患者,男,51岁,间歇腹痛3 d,伴黑便、呕血11 h急诊入院.3 d前出现脐周绞痛,阵发性加剧伴腹胀,不伴恶心、呕吐、腹泻,无发热,在外院予抗炎、对症处理,效果欠佳.11 h前腹痛、腹胀加剧,并便血,大便为紫红色稀便,每次量约80 g,先后共便血5次,总量约400 g;伴频繁恶心、呕吐,呕吐物为咖啡色样胃内容物,量自30~150 ml不等,感头晕、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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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抗凝对于合并下腔静脉血栓的Budd-Chiari综合征患者的疗效评价
目的 探讨口服华法令维持抗凝在合并下腔静脉(IVC)血栓的Budd-Chiari综合征(Budd-Chiari syndrome, BCS)治疗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 选择合并IVC血栓的BCS患者16例,其中肝功A级7例,B级9例;所有患者均无消化道出血病史和出血倾向.给予患者口服华法令2.5 mg/日, 定期复查凝血指标并通过彩超或DSA了解IVC血栓情况.结果 14例IVC血栓在服药6个月后完全消失,2例IVC血栓部分消失;随访时间(1年)内所有患者均无严重并发症发生.结论 对于无出血倾向的合并IVC血栓的BCS患者,维持口服华法令的抗凝抗栓效果安全可靠,服药期限以6个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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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性药材、维生素及食物对华法令治疗的影响
口服抗凝血药华法令可预防和治疗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房纤颤和/或心瓣膜置换术后血栓栓塞并发症,减少再发心肌梗死的死亡率及心肌梗死后的血栓栓塞如脑卒中或系统性栓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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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合并多器官血管病变和血栓的血液透析患者的治疗体会
1临床资料与治疗过程患者男性,53岁,患2型糖尿病19年,高脂血症12年,高血压病5年;10年前开始应用胰岛素治疗.患者于1999年初出现头晕,颈椎片未见异常,MRI示右额叶脑梗死,开始服用阿司匹林100mg/d;2002年5月因不稳定性心绞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术后继续服用阿司匹林;同年6月因头晕,头颅CT显示有新的梗死灶,凝血像提示INR在0.8~0.9,FIB在6~11g/L,加用华法令1.5mg和3.0mg隔日交替,凝血像INR0.95~1.50,FIB在3.24~6.25g/L波动,头晕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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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合并多器官血管病变和血栓的血液透析患者的治疗难点和文献复习
1临床资料患者男性,53岁,2型糖尿病19年,高脂血症12年,高血压病5年;10年前开始应用胰岛素治疗.患者于1999年初出现头晕,颈椎片未见异常,MRI示右额叶脑梗死,开始服用阿司匹林100mg/d;2002年5月因不稳定性心绞痛行冠状动脉搭桥术,术后继续服用阿司匹林;同年6月因头晕,头颅CT显示有新的梗死灶,凝血象提示INR在0.8~0.9,FIB在6~11g/L,加用华法令1.5mg和3mg隔日交替,凝血象INR0.95~1.50,FIB在3.24~6.25g/L波动,头晕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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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TT指导普通肝素抗凝的疗效影响因素
临床上常用部分激活的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APTT)监测来指导肝素抗凝,抗凝疗效(一般以再栓率、出血率衡量)与肝素及APTT都有关联.肝素制剂、APTT反应盒组成、检测方法、抗凝方法及个体差异和所患疾病的不同,且合并使用其它抗凝药如华法令等因素,都可以影响肝素抗凝效果.临床上还通过统计学方法来估测肝素水平与APTT的线性关系及评估以上因素影响抗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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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在房颤治疗中的临床应用
1.华法令在房颤中应用的重要性心房颤动(房颤)是常见的心律失常,并随年龄的增长其发病率明显升高.房颤在人群中的发病率:(50~59)岁为0.5%;(60~69)岁为1.8%;(70~79)岁为4.8%;(80~90)岁为8.8%.而栓塞是房颤的重要并发症.尤其是脑栓塞是房颤致死及致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房颤治疗的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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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阿司匹林预防心房颤动患者缺血性脑卒中的作用
为了解并比较华法令、阿司匹林对心房颤动患者缺血性卒中发生率的影响,我们分别对华法令、阿司匹林及一般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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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抗凝药诱发的皮肤坏死(编译)
华法令可引起皮肤坏死,虽罕见,但属一重要并发症,兹就其发病机理和诱发因素作一重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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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多普勒超声对下肢深静脉红细胞叠加征诊断价值
目的:下肤深静脉红细胞叠加征提早发现可避免部分患者深静脉血栓形成.彩色多普勒超声的检出为无创检查,为筛查的静脉病变首选手段,对防止血栓形成起到重要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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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衰
病例摘要:患者李某,32岁,主因"停经25周,伴二尖瓣置换术后8年,咳嗽20d,加重伴夜间不能平卧10 d"于2004年5月14日入院.末次月经2003年11月18日,核实孕周相符.既往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15年,8年前行二尖瓣人工机械瓣膜置换术,术后长期口服华法令抗凝治疗,日常活动不受限制,从未出现夜间不能平卧、呼吸困难等.2003年7月曾早孕行人工流产术,术后恢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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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骶尾部畸胎瘤一例
患者,30岁,孕1产0,孕33周来院产科检查.宫高32 cm,腹围92 cm,胎方位为左枕前,胎心率135次/分.3年前因"风湿性心脏病合并二尖瓣狭窄及主动脉关闭不全"行二尖瓣置换术,术后一直服用华法令抗凝至今,怀孕期间未中断,末次月经1997年7月27日,即往月经规则,预产期1998年5月4日,停经后有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孕5个月自觉胎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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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性微小脑出血的研究
长期应用阿司匹林和华法令等抗血栓类药物可增加颅内出血的危险.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知的危险因素均不足以预测抗栓治疗患者发生颅内出血的个体危险性.利用梯度回波磁敏感核磁共振成像(gradient-echo MRI)对颅内出血灶的敏感性,预测抗血栓治疗患者发生颅内出血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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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抗凝患者洁治术后牙龈出血2例报告
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患者,因长期抗凝使身体出、凝血机制异常,造成一些其他手术及治疗的困难.近期作者遇到2例该类病人,在做完牙龈超声波洁治术后口腔出血不止,来我院急诊就诊,取得理想疗效.现报告如下:例1:男,63岁.自诉: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简称:换瓣术)后服华法令(苄丙酮香豆素钠)2年.当日下午在外院做超声波洁治术后,左上牙床出血不止约6小时.检查:全口牙龈红肿、松软,|456龈乳头增生、肿胀,渗血不止,唾液血红色,口臭带血腥味.阅病例:2年前主动脉瓣(机械瓣)置换术后长期服华法令,剂量据凝血酶原时间(PT值)调整,现服3.0 mg/日,PT值19秒(正常对照值为11~13秒).处理:用3%过氧化氢和生理盐水擦洗清洁口腔,于|456龈乳头间填塞明胶海绵并加压,缝合2针,观察1小时无渗血.嘱病人服用抗生素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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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颤患者心电监护拔牙的临床研究
目的:对房颤患者不停用华法令、心电监护下拔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其安全拔牙提供参考.方法:监测33例房颤患者拔牙前后及过程中血压、心率、心电图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并观察术后出血情况.结果:32例患者完成手术.血压、心率在麻醉时及术中均明显升高(P<0.05),术后心率较术前显著降低(P<0.05).3例术中出现室性早搏.所有患者术后拔牙创均无明显出血.结论:只要术前准备充分、术中严密监护、术后加强局部止血,长期口服华法令的房颤患者在不停药、不减量、局麻下施行拔牙术是安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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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令对心房颤动患者的抗凝效果与安全性研究
目的评价华法令用于心房颤动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与安全性.方法选择符合研究标准的223例房颤患者,随机分为华法令治疗组112例与阿司匹林对照组111例.治疗组给予华法令片,每次2.5mg,第1天每天3次,第2天每2次,然后每天1次,治疗开始每两天复查1次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稳定后每月复查一次INR,依据INR调整华法令用量,使INR保持在2.0~3.0之间.对照组给予阿司匹林50 mg,每天3次.每两周进行1次随访,随访期为1年,观察血栓栓塞事件及有无出血情况.结果华法令组的栓塞发生率为1.8%,阿司匹林组为4.58%,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华法令组出血发病率为3.6%,阿司匹林组为1.83%,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心房颤动的患者使用华法令抗凝治疗,使INR保持在2.0~3.0之间,能有效的预防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不良反应轻微,临床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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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栓塞抗凝治疗时机及方法研究
目的缩短肺栓塞的诊断时间,简化诊断程序,及时采取抗凝治疗.方法对本院1996~2003年收住ICU的39例肺栓塞病例进行回顾分析及文献学习.结果39例中6例死亡,其中4例致死性肺栓塞经抢救及抗凝治疗无效死亡,2例死于搬动检查的确诊过程中,其余33例均存活,全部病例在肝素治疗及口服华法令期间未出现血小板减少和出血倾向,1例患者在肝素治疗第4天出现全身皮肤黏膜多处出血性瘀瘢.全部病例均未进行放射性核素灌注及肺通气显像.结论当医院无条件进行肺灌注或通气显影、肺动脉造影等检查时,或患者病情危重不允许频繁搬动检查时,应利用较简单的医技检查手段(床前X线胸片、心电图、B超、动脉血气分析、D-dimer检验等),结合临床表现,尽快做出诊断,尽早抗凝治疗,必要时治疗性诊断也是可行的,使患者度过危险期,避免延误病情,提高治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