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PICU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健全,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儿科高危科室的PICU,一旦患儿的治疗效果没有达到家属预期要求,医疗纠纷就层出不穷,且赔偿金额高.重症监护室护理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性强,且患儿家长对儿科医疗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包括较高的临床护理质量、对患儿的关爱及高度责任意识、自身良好的法律修养、有效的医患沟通方式等.现将平时发生的矛盾和纠纷进行综合分析,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行解决和预防,避免纠纷发生,探讨如下.1 PICU医患矛盾及纠纷产生的原因1.1 客观原因1.1.1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城市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视之为掌上明珠.一旦生病,全家紧张.
-
医疗纠纷处理必须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医疗纠纷案件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纵观医疗纠纷的产生,既有医方的技术、责任心、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患方缺乏医学知识而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的转归等因素,加之一些媒体不切实际的宣传、曝光,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医疗纠纷案例的民事赔偿金额从数千元上升到万元、1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大有不告倒医院誓不罢休的架势.医院管理者疲于应付,迫于各种压力,有时暂且放弃原则,花钱买平安.笔者认为医院作为社会公益部门,是特殊的服务行业,有关部门在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在保护患方利益的同时,还应考虑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依法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司法公正,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
假药案折射法律空白
编者按:一年前的"齐二药"假药案轰动全国,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被多名患者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金额高达人民币2000多万.2007年8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当有记者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此闻题时,毛群安称:"在齐二药事件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及时上报药品反应,是负责任的,不应该承担不负责任的药品企业的责任."此言一出,立即引发各方争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判决结果尚需时日.
-
浅析医疗纠纷增多的相关因素
近年来,由于医疗纠纷数量的大幅度上升,处理难度加大,赔偿金额升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增多的原因与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及人们对此类问题的认知度不同有关.
-
医疗纠纷成因分析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渐紧张,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医疗事故争议赔偿案件增加,赔偿金额不断攀升.中国医师协会2002年初对全国114所各类医院进行的中国医师现状调研报告显示:1999~2001年平均每所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单起医疗纠纷高赔付总金额为92万元,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金额为10.81万元.
-
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化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医疗纠纷日益增多,令医院管理者们担忧.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患方法律意识增强,律师介入纠纷处理;二是新闻媒体炒作较甚,增加纠纷处理难度;三是法院受案范围扩大,通过诉讼解决增多;四是患方以索赔为目的,赔偿金额不断攀高;五是患方易被社会同情,医方处于被动地位;六是部分医院个别医务人员素质较差,内部管理不善.
-
基层医院医疗纠纷案例发生原因与防范
医疗纠纷的定义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经过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方案,方能解决的医患纠葛.近年,由于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和媒体传播,医疗纠纷发生率很高,我院医疗纠纷上升也较快,1994~1999年到医务科解决的才5例,从2000年8月到今共31例,赔偿金额近17万元,下面就这些案例剖析它发生的原因及如何防范.
-
浅析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对策
近十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医患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逐年增加、纠纷形式不断升级,甚至演化为医疗暴力。医患关系不和谐,患者对医生缺乏起码的信任,医生行医如履薄冰,多年来困扰着几乎每个医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95%以上的医院或多或少都出现过医疗纠纷,三甲医院平均每年医疗纠纷赔偿100例左右,二甲医院平均每年20例左右[1]。我院2011年9例,赔偿金额25.04万元;2012年32例,赔偿金额102.44万元;2013年仅上半年已达24例,赔偿尚未结束,明显呈逐年上升趋势。“大闹大赔,小闹小赔”左右了部分医疗纠纷处理,该赔的赔了,不该赔的也在赔。虽然近年来医疗纠纷的依法解决已经正在纳入正轨,但面对众多处于暴力临界点的“智慧型”医闹,法制还是显得那么苍白。
值得注意的是:①医疗纠纷逐年增多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据统计,全国医疗纠纷案件仍在以每年11%的速度递增[2]。②索赔数额随城乡收入增高也在增高,令医疗机构不堪重负。③聚众谩骂、侮辱、围攻、殴打、限制医务人员自由仍程度不等地时有发生,且多处于暴力临界点,公安机关介入左右为难。④地方政府为求和谐稳定仍在干预纠纷处理。⑤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在有关机构查处前就发表倾向性报道也在医患矛盾的发生、激化上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
重视妇产科医疗安全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病人文化知识尤其卫生健康知识和就医需求的增长,病人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病人对医疗过程每一环节都十分关注,所以医疗投诉也在不断增加,并且呈现出增长速度快,处理难度大,要求赔偿金额高,社会波及面广,负面影响大的特点;又因媒体和社会对所谓的弱势群体的同情和偏护,所以医护人员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和语言如有不当,即可引发医疗纠纷.
-
如何成功推行医责险青岛推行医责险范例
保险模式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的直接目的是分散和转移医疗责任赔偿风险.这种保障需求决定了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涵盖医疗机构现实存在的主要医疗责任赔偿风险.青岛市医疗责任保险的运行结果表明,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责任赔偿金额和赔偿事件,大部分都能够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获得理赔,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分散和转移风险的投保目的.
-
医生能否选择患者:何种情况下医生有权拒绝施治?
“医生没有义务给来到诊室的每一位患者看病,急诊除外.”2004年美国一位外科医生提出这样的观点1.他在给美国医学会(AMA)的建议中公开表示:鉴于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不断走高,作为报复,医生应当拒绝诊治代理医疗诉讼的律师.该提议遭到强烈抨击,一位睿智的评论者说:“这太恶劣了,既不道德,也违反了医疗准则.”那么,在有其他医疗选择(急诊除外)的前提下,何时拒绝施治才算合理合法呢?一条公认的原则是如果患者已满,医生可以拒绝诊治新患者.
-
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100%地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和100%地消灭医闹是否可能?针对这一困扰医院管理者多年的难题,宁波市推行的医疗纠纷解决新机制在成功实施一年后,率先将医院管理者从医疗纠纷的泥沼中解救出来,基本实现了医院"100%地转移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100%地消灭医闹"的愿景.
-
建立医疗赔偿准备实行财务稳健运行
一、建立医疗赔偿准备的必要性 以前发生医疗赔偿时,列为当期支出,直接抵减发生期间收入,在医疗赔偿金额不大和发生事例较少的情况下,该种处理方法操作简单,对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影响较小.随着医疗制度改革和公民医疗消费质量意识的提高,患方赔偿诉求渐呈上升趋势,且赔偿金额日益增大.例如:2000年中南某省一家三甲医院新生双胞胎医疗事故案,医院被终审判赔240多万元,其对财务状况和收支结余的影响深度可想而知.赔偿事件发生后,在卫生界引起很大震动.这使我们不得不重视医疗赔偿这一客观风险的存在,如何从财务管理角度应对医疗赔偿、提高抗风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
医疗事故赔偿金账务处理之我见
随着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多和赔偿金额的增加,现行会计制度对医疗事故赔偿金的账务处理的规定,已不能适应会计工作的要求.那么,对这一经济活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才能更合理呢?现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
防范医疗纠纷应考虑医师的心理健康状态--人性化的医院管理中不应忽视的问题
1 当前的局势在目前较大的社会变革及医疗体制改革中,涉及到医疗机构和百姓自身利益的矛盾加剧;同时因立法参与,比如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医务人员在涉嫌医疗纠纷当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2002年9月1日<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增加的患者的权利、医疗纠纷的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加之媒体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把一些原本是社会的矛盾转移到医护人员头上;百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学又是不能够等同于其他服务行业的高风险和不可预见性的行业,加之医务人员自身的一些原因,使医疗纠纷不断增加[1].
-
如何看待医疗事故中的经济赔偿
近年来,随着人们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与提高,对生命健康和生命质量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建国以来的高点,在医疗服务中人们不仅重视技术和服务是否到位,而且更重视个人的感受,到临床治疗当中去,由此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日益增多;而我国至今为止尚不存在一部统一的医疗事故法,在实际判赔中,往往针对相同或类似情况做出差别很大的判决,有的赔偿金额更高达百万元,给医院造成经济上的极大压力.在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情况下,势必挤占本来就不充裕的用做医疗服务的经费,影响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正常开展工作,终必然影响广大群众享受医疗服务.
-
设立医疗赔偿准备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探讨
医患纠纷的问题,对于医院这个群体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问题了.尤其是近年来,医患之间所产生的纠纷的数量在呈上升趋势,从医院的角度来看,患者向医院索赔的事件在增多,医院的赔偿案例和赔偿金额也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对于医院来说,一旦在与患者的纠纷中处于劣势,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患者的索赔.本文试就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医疗赔偿问题的会计科目设置和帐务处理等问题予以探讨.目前,按照财政部与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医疗赔偿支出是医院"其他支出"科目下的二级明细科目.按照这个规定,医院发生各种医疗赔偿时,直接作如下帐务处理:
-
如何正确诊断肋骨骨折
胸部外伤后肋骨骨折在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涉及车祸、工伤、打伤等,关系到相关的赔偿金额及伤残等级的评定,而使我们的诊断变得很焦点.因漏诊误诊导致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但由于急诊病人的病情和体位限制、医院的设备条件及所使用的方法技术的差异,漏诊误诊时有出现.本着如何提高诊断的正确率,有利于病患治疗,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本人收集了我院2003~2007年间,外伤后胸片诊断肋骨骨折部位前后不一致的病例,逐一仔细阅片,努力发现原因,并结合个人的工作经验,共同探讨改进提高的方法.
-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及对策
上海市卫生局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医疗纠纷以11%的速度递增[1].2002-2005年4年间本院共发生医疗纠纷204起,4年间赔偿金额累计56.6万余元,全部来源于临床各科(见表1).
-
关于约束与隔离问题
由于约束和隔离导致损害后果(如患者骨折、自杀)等所引发的医疗纠纷在国外是精神科主要的医疗赔偿诉讼之一,而且往往赔偿金额巨大,如在美国,其整个1990年代精神科赔偿金额中,近58%是用于这类赔偿.我国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统计数字,但随着精神卫生立法和医疗事故处理立法的深入,这类纠纷及其对精神卫生机构的影响会必然增加,应当引起我们尽早加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