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浅淡"举证责任倒置"
打医疗纠纷官司,医院光说自己无过错还不行.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证证明所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不能举证证明该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将依法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或推定该医疗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医疗机构将承担不利后果.在诉讼过程中,患方即使没有举证证明被诉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没有举证该医疗行为与其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患方也不一定败诉.这就是医疗纠纷官司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
-
一起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碎石科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例探讨
作者对一起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碎石科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政处罚案例进行了分析,探讨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诊疗科目规范许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院碎石科执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资质、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认定及处理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
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后护士须强化证据意识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长期以来的护理传统使护士习惯于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更多地去考虑如何尽快解决影响病人健康的问题而忽视潜在的法律问题,在护理过程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忽视证据的收集管理意识.护士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问题,都可能成为利或不利的证据,举证责任倒置使临床护理工作中的护士又多一份证据责任.
-
结核病化疗细菌学监控的分子标记物
成功的结核病化疗依赖于对结核病患者和感染的结核分支杆菌野生株诸多影响结核病转归因素的明确的了解,从而制定恰当而合理的抗结核治疗方案.不幸的是,我们面对一个个就诊的结核病患者时,医生往往无法及时获得这些信息.虽然如此,医生仍不得不立即制定一个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这样就出现了方案是否恰当和佳的问题.患者的终治疗结果也只能依据群体资料推定的治愈几率寄以期望.为此,目前需要一个化疗预示和监控的概念和方法.文中仅就结核病化疗中细菌学监控问题进行一些思索.
-
举证责任倒置对急诊护士的要求
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而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高危环节,因此,急诊护士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执业医师维权与自律Ⅲ .医疗纠纷中的因果关系(一)
一、概述2001年12月20日,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就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的举证责任问题做出如下司法解释:"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诉讼时,首先推定医疗机构是有过错的,推定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行为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后果.由医疗机构对是否存在过错和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如果所举证据能够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无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则有可能胜诉,反之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
浅谈输血科怎样面对举证倒置
近年来,我国在审理因输血感染而引起的医疗官司中,多采用举证倒置的原则.患者只要能够证明曾输过血,并在输血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病毒感染,即可推定其感染的病毒与输血有关,我们知道,输血并不是病毒感染的唯一途径.据WTO统计,全球HIV感染者中约5%~10%为血液传播而感染[1],其他的感染途径为性传播,母婴传播,静注吸毒等.
-
《内经》的生命科学论
中医学的经典<内经>,博大精神的理论体系为中医学的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医学理论为医经之首.因此成为医学家必须精读的基础理论著作,而且对人体的有形之存在的研究,也成为不同于西方医学模式的独立的医学体系,他所反映出的对人的生命科学的重要建构和承诺的哲学本体论思维方式,对人的形而下之存在的自查性进行了医学模式的推定,使中国的生命科学形式和承诺的本体论的哲学思想在形而中论的哲学体系中实现了统一.
-
看病贵不单是制药行业的错根源在"以药养医"
近年来百姓中普遍流传着"看病贵、药价高;小病干熬、大病等死"之说.由此可见"看病贵、药价高"已经成为当今人民群众议论多、意见多的话题之一.在追根求源中,有人"顺理成章"地将制药企业视为矛盾的根源,并因此推定制药行业为"暴利"行业.然而据记者调查了解,这个结论有失偏差,至少不准确.
-
尿C肽对胰岛素治疗的指导意义
尿C肽是胰岛素原结构的一部分,与胰岛素一起,由胰岛β细胞呈等分子释放入血.由于正常人C肽每日总分泌量的4%~5%由尿液排出,因此尿C肽与血C肽一样,同样可推定胰岛分泌功能.国外学者曾以测定24小时尿C肽定量来区分糖尿病(DM)型别.本文旨在探讨国人的血尿C肽正常值及对DM治疗中应用胰岛素的指导意义.
-
《21世紀の医学の重要課题》一文的注释、分析及翻译(七)
原文:自然段16そこで厚生省の調查研究班は、全国の各地で、40歲以上の男女对象に、無選択的にブドウ糖負荷試験老行つて糖尿病の有病率老調べました.その結果約10%が、インスリン非依存型糖尿病(以下单に糖尿病と言う)で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となりました.従つて日本では、人口1德2000万で約600万人の糖尿病患者がいるものと推定されます.しかも血糖曲線の異常、いわゆ为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を示す病例、いわば糖尿病の予備軍の可能性のあるものは、40歲以上の人口の20~30%に達することも明らかとなりました.
-
弯曲菌肠炎与轴索型格林巴利综合征
一、格林巴利综合征与感染病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ain-Barré syndrome,GBS)是表现为急性四肢肌力低下的神经-肌肉疾病中发病率高的一种,日本近年的年发病率推定为1.15人/10万人.据调研,出现神经症状的1~3周前,有60%患者曾有上呼吸道炎症症状,30%有过胃肠炎发病.病例对照试验表明,空肠弯曲菌(Cj)、CMV、EBV和肺炎支原体(Mp)均可为GBS的先行感染病原.
-
关于器官捐献中"推定同意"原则的再推定——兼与颜青山博士商榷
<医学与哲学>2001年第1期,发表了颜青山博士撰写的<论"推定同意"的伦理限制>一文(以下简称颜文),该文就邱仁宗先生所倡导的器官捐献中的"推定同意"问题提出了质疑,无疑给人以新意和启迪,但正如作者所"推定"的,是否确实有"言过其实"之处.笔者在此就"推定同意"问题略陈管见,以期与颜先生共勉.
-
论“推定同意”的伦理限制
在笔者看来,应用伦理学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或意义。首先,作为立法所必需的预先程序,这一点已经成为各国立法的惯例。立法需求常常因为当时的需要而激起,而当下的需要又常常是多样的,为确保立法民主的真实性,就要求通过公开辩论来展示这种多样性;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伦理讨论还不充分(这种讨论常常限制在专业共同体和立法共同体内部),对国外相应法律的借鉴多于对本国需要和公众价值取向的了解,尽管我们在理论上很强调“中国特色”。
-
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热点问题的探讨
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条第八项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称为"举证责任倒置".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不能举证该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将依法推定医疗行为有过错,或推定该医疗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
-
在TIA或卒中后的二级预防中双嘧达莫+阿司匹林联合治疗与单用阿司匹林的比较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医学中心的Pha等进行了一项汇总分析,旨在探讨在推定的动脉源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或小卒中患者的二级预防中阿司匹林+双嘧达莫(A+D)联合治疗与单用阿司匹林(ASA)的效果,并进行亚组分析以确定可能从A+D二级预防中受益大的患者.
-
临床-弥散不匹配预测推定缺血半暗带的特异性高
-
全国首例"推定判决"案为傻孩子讨回公道
-
别"逼"孩子撒谎
在生活中每个人可能或多或少地都说过谎话,但这并不等于我们有意欺骗谁,更不能推定我们的品德有问题.撒谎,多数情况下是"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譬如,有时我们可能会因为想得到某种荣誉而夸大自己的工作业绩,也可能为了躲避他人在某个问题上的"穷追不舍"而用一句谎言敷衍过去,还可能为了避免长者的唠叨而用一句假话来结束让自己烦心的话题等.这些谎话大多是出于无奈,并非我们愿意如此.
-
"慢"下来才能健康长寿
追求健康长寿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现代生物遗传基因学研究认为,哺乳动物的正常寿命是其生长期和性成熟期的8~10倍,由此推定,人的寿命应该在120~185岁之间.然而,现实生活中,能够逾越百岁的人却少得可怜,绝大多数人的寿命都达不到正常的生理寿限,这道一直困惑人类的长寿难题至今仍无解决的办法.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拓宽和对生命本质的不断揭示,发现人类寿命的长短与自身"生理磨损"的程度有关,如果能在生活中注重一个"慢"字,寿命就会超越现状而向前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