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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医疗侵权存在的情形
当今社会医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目前我国的医疗侵权的责任归因主要是采取过错推定和举证的方式.本文笔者从医疗的侵权的相关概念着手,分析了我国医疗侵权的现状,指出其中的不足和弊端,后探讨了改善医疗侵权行为的现状,实现坚持过错和不严明制度的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医疗侵权的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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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形势下加强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内医疗市场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高精尖的医疗设备成为提高医院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价格昂贵的医疗设备和保修费用的投入,迫使医院要从资金、社会效益、医院和科室效益等方面对其进行先进的、科学的管理.尤其是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进行了改革,对医疗器械安全性作出了严格规定,这就对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设备的使用、维护、检定等工作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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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随着公民自我保护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法律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第四条指出,"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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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鉴定中证据相关问题的思考
医疗技术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核心.对鉴定过程中有关举证责任、证据审查及采信等问题的正确认识是保证鉴定工作科学,客观、公正的重要环节.本文就医疗技术鉴定中有关证据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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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9例分析及预防对策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因具有抗菌谱广,杀菌力强,临床疗效高,耐酸耐酶等特点,已被临床医生广泛用于感染性疾病的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过敏反应却时有发生,有报道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过敏反应发生率2%左右.虽鲜有因头孢菌素类过敏致死的事件,但鉴于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及医疗机构要承担的医疗行为无过错的举证责任,临床医生保持对头孢类抗生素过敏反应的警惕性似应加强.现对2006年8月~2009年8月应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9例加以分析并讨论预防对策,以供临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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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不规范和缺陷的分析及对策
规范的护理记录不仅能反映医院的护理管理水平、护理质量和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公布的司法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院承担举证责任.为了使护理记录书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合护理科学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护理质量的提高.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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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举证倒置——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对患者和医院来说,医疗纠纷原本是一笔很难算得清楚的糊涂账,由此引发的医患之间暴力事件也屡屡见诸报端.2002年4月1日,高法出台了《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规定共有83条,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其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短短的几行文字,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赢得患者一片欢呼之声--新规定合情合理,使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和医院处在更加平等的位置上,更有利于保护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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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食物中毒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案的思考
"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在食物中毒侵权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多采用这种举证方法进行举证.但是由于食物中毒的复杂性和食物中毒在诊断上存在的技术、学术、人为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有些食物中毒不能得到准确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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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不容忽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辈子一份工作"的观念在职工心中也逐渐转变,人员流动进一步加大.然而,在人员流动中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成为让众多用人单位头疼的一个大问题,作为负有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医院的举证能力直接关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胜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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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与法律意识
目的探讨病案管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的法律意义,使医务人员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自我意识,不断培养法律观念,在医务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方法通过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提出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分析和揭示当前病案管理存在的一些现状,论证病案管理法律意义的重要性.结果保证病案管理客观、真实、完整,一靠法律,二靠自律.结论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和病案管理的法制化是医疗机构乃至医学界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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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强化举证责任倒置意识
目的 论述病案在举证倒置法律中的重要性.方法 通过比较2002年以前患方提供的证据与2002年4月1日以后的病案证据指明强化病案管理的重要意义.结果 强化病案管理对举证责任倒置具有重要价值.结论 强化病案管理,是举证责任倒置,减少医疗纠纷,加强医务人员自身保护意义的主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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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侵权责任法看医院病案管理的风险
目的 基于医院病案管理现状,探讨规范病案的制作和管理,进一步减少医疗纠纷.方法 解读<侵权责任法>与病案相关的法律条文,对案例进行分析.结果 手写病历和电子病案均存在管理缺陷,易出现书写不规范、记录不及时、项目不完整、内容失真等问题.结论 医疗机构能够在纠纷发生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有利于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成立与否作出认定,降低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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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加强病案质量管理
随着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医学知识的日益普及;人们的健康需求日益增加,对医疗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鉴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我国法律对医疗损害的归责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在医疗事故鉴定或诉讼中,唯一的法律依据就是病案资料.新形势对病案的书写、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我院与时俱进,积极作好病案的质量管理,以下就2003年病案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方法、经验和体会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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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病案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在享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对维护自身的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患者对诊疗过程有知情权,有权复印公开部分的病历[1].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承担"举证责任",而护理文件是病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被列为举证项目之一.如果护理人员的护理病案书写不规范,将为医院的举证责任埋下隐患.因此,护理人员在书写护理文件时一定要提高法律观念,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地写好护理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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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规范手术室护理记录书写和管理
从举证责任倒置这一法律制度开始,手术室护理人员只有以高度的责任心,一切为病人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手术室的护理记录书写和管理,才能提高手术室护理质量,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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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侵权中的相关问题
文章分析了正确理解医疗事故与民法通则的关系、正确理解医疗行为的举证责任、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责任、等级与赔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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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应诉对策
就<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发布及实施,尤其是"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确立,对医疗诉讼的影响进行了评析并应用法学理论,提出了医疗机构应诉对策的建议,旨在实施新证据规则以后,各医疗机构应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应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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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
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出台了一则司法解释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本司法解释),本司法解释的出台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证据的缺陷,从制度上保障了民事审判的质量,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审判的效率,其重要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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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医疗损害举证责任比较
举证责任分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关键,本文通过对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等四国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的分析,为我国医疗损害赔偿立法和医疗诉讼处理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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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后,在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发生了很多变化.医疗损害纠纷的类型仍与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大概相同,但医疗损害责任首次被明确为特殊侵权责任,其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由此带来了举证责任的重大改变,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仍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推定过错责任,一些事由的举证责任仍要求由医疗机构承担.基于举证责任,在医疗过错鉴定的类型、鉴定机构、鉴定事由、鉴定的提起和鉴定费用的预交方面也有了较大的变化.笔者作为三级甲等医院医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中的切身体会,分析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的主要变化,提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应当知晓这些变化,并指导依法执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