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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弹的破坏性有多大
当地时间6月10日,美国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透露,美国调查人员逮捕了一名与"基地"恐怖组织关系密切的美国公民.这名美国公民涉嫌计划对美国发动辐射性脏弹攻击.一时间,脏弹成为各媒体提及频率多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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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孩子被“坏同伴”带错路
在长期的犯罪学研究中,专家发现,大量青少年犯罪始于不良行为.为了深入研究和及早干预青少年不良行为,认识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具体的应对方法以及预防策略,团北京市委联合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同就北京市青少年不良行为展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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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
国外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美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美国非常重视自己国家的食品供应,并且称自己的国家为"这个世界上食品供应绝对安全的国家".美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特色是将责任平均由立法、司法、执法机构共同承担,权力分立,国会担当起立法的职责,主要的任务是制定、修改、完善以及颁布一些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用以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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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1],其政府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分支机构组成[2],政府卫生机构包括联邦、州和地方三级.为了增进对美国卫生保健体系的了解,为我国的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某些借鉴和启示,本文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做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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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宣言
中国/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高层研讨会于1999年11月13日日在北京召开,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代表及世界卫生组织等有关国际组织官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卫生、民政、公安、司法、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财政等部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全国各地代表以及精神卫生工作者,共同呼吁全社会关心精神卫生工作,为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行动起来.兹特作如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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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看待与积极应对媒体对医疗卫生的负面影响
媒体在西方现代社会被称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外的第四种力量,具有权威性强、影响面广,传播速度快、涉及内容广泛、信息资源丰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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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简介
近年来,国际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引起消费者极大不安,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种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有效性,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利益.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国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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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不规范和缺陷的分析及对策
规范的护理记录不仅能反映医院的护理管理水平、护理质量和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公布的司法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院承担举证责任.为了使护理记录书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合护理科学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护理质量的提高.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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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
打击非法行医是卫生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1997年3月新刑法增设了非法行医罪的处罚,进一步丰富了打击非法行医犯罪活动的内容.如何区别非法行医和非法行医罪,准确鉴定非法行医是否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并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司法移送,显得尤为重要.作者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以求明确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并准确把握司法移送案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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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公安、司法干警艾滋病职业暴露现状调查
随着艾滋病疫情的蔓延和扩散,警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接触 HIV 感染者和病人,导致的职业暴露事件呈增加趋势.嘉兴市在 2004 年至 2006 年,连续出现了多起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件,其主要暴露人员均以公安、司法干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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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医疗器械监管概述
1 政治,卫生及市场1.1政治印度是一个联邦,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教分离的、具有议会制政府的民主共和国.政体为联邦共和制.印度的国家机构由议会、总统、政府、司法机构组成.议会实行两院制,由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组成.人民院中占有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出任政府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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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病案借阅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在现代医院管理中,病案作为病人的医疗档案,不仅是医院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及过程的客观记录与文字见证,是医患双方的医疗契约与合同,具有医疗、教学、科研等重要价值,而且是医疗保险、司法等部门需要的重要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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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病案工作的战略转移——从病案管理到卫生信息的开发和利用
病案做为患者发病、诊断、治疗过程及结果的物质载体,它的内涵必然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而不断扩充.在社会生产分散的农业社会,医生几乎都是独立行医.病案除偶尔做为司法证据外,很少体现出社会价值.然而病案对医学本身的发展,却起了无与伦比的作用.以祖国医学为例,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和李时珍,都是在积累、开掘和整理病案中著书立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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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自1981年全国首次病案管理学术会议召开到现在,我国的病案管理工作水平大大提高,通过九次学术交流和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的开展,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医院管理者所认识.随着21世纪的到来,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病案管理也应随之上一个新的台阶.首先是对病案的认识上,病案的作用除了体现在临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医院管理等方面外,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它诸如在法律(公安、检察、司法、律师),各种保险、交通事故的处理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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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号管"案例看举证责任倒置的有限性
2001年12月21日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则司法解释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侵权诉讼承担无过错和无因果关系的举证,即举证责任倒置.在现实工作中有些患者要求医院在任何诉讼中都承担举证责任,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下面从一则案例看一下举证责任倒置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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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司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医疗事故的局限导致出现"司法二元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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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医疗事故的鉴定
医患之间发生纠纷后,双方的认识差距往往很大,对于医疗过程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往往是双方各执一词,此时由第三方来对这一问题进行鉴定就显得非常重要了.由于这一问题的专业性,决定了这一问题只能由专业人员来进行鉴定.在我国以往实行的是单一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模式,随着司法的改革,目前也出现了法院主持下的法医鉴定模式.让我们先来看看通常采用的鉴定模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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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司法公正处理医疗纠纷的保证
在2008年下半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两起医疗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两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分别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由于患者家属否认病历的真实性,不配合做鉴定,医学会以鉴定无法进行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后退函.在没有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认为,被告医院对其医疗行为与原告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承担败诉责任,分别判决两家医院承担247万和65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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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的若干问题
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占较大比例.但各鉴定单位对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方法,以及在鉴定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仍有较多分歧.本文总结我院近3年所鉴定的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案例,并复习近期相关文献,讨论鉴定中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供同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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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程度与认知功能损害的相关研究
1资料和方法1.1一般资料选择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颅脑损伤并在我院作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患者.纳入标准为:车祸后有明确的颅脑创伤史,资料齐全,能配合完成测验者.以脑CT/MRI结果证实有原发性脑损伤或颅内出血/血肿或脑叶损害者作为研究对象.按脑CT/MRI结果,将患者分成三组:A组为仅有原发性脑损伤者,共37例,其中男性22例,女性15例;文化:初中以下20例,高中以上17例;外伤后时间:3-13个月.B组为原发性脑损伤加颅内出血/血肿者,共37例,其中男性23例,女性14例;文化:初中以下22例,高中以上15例;外伤后时间:4-16个月.C组为原发性脑损伤、伴颅内出血/血肿及脑叶损害者,共45例,其中男性28例,女性17例;文化:初中以下30例,高中以上15例;外伤后时间:4-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