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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定同意”的伦理限制
在笔者看来,应用伦理学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作用或意义。首先,作为立法所必需的预先程序,这一点已经成为各国立法的惯例。立法需求常常因为当时的需要而激起,而当下的需要又常常是多样的,为确保立法民主的真实性,就要求通过公开辩论来展示这种多样性;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伦理讨论还不充分(这种讨论常常限制在专业共同体和立法共同体内部),对国外相应法律的借鉴多于对本国需要和公众价值取向的了解,尽管我们在理论上很强调“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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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生命伦理学学术会议"综述
2007年10月12日~14日,"第一届全国生命伦理学学术会议"在湖北武汉召开.本次会议由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哲学专业委员会等单位主办,由武汉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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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古今中西促百家争鸣——第七届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会议纪要
2013年6月28日~30日,由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和医学与哲学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在大连召开."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研讨会"于2007年始建,前六次皆是在香港举办,本次是第一次移至内地.香港城市大学范瑞平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秉祥、副主任陈强立、张颖教授,大连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周万春、副书记宫福清、党委常委佟春光教授,以及《医学与哲学》杂志主编杜治政、常务副主编赵明杰教授和海内外近百位专家学者参会.会议集中探讨了家庭在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实践和医疗保健中的作用,并分别从家庭伦理、医疗保健制度改革和传统伦理三个专题就医疗决策中的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医疗保健制度改革中的儒家正义观与公正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而热烈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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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矛盾:应用伦理学视角的解答
医患矛盾是在全球化、多元化、民主化时代出现的道德悖论和伦理冲突,可以借助应用伦理学的视角和方法加以解决.作者借鉴了应用伦理学的理论观点,认为可将不伤害原则作为医患矛盾分析的根本价值原则,将医学伦理委员会、多数表决原则和纠错机制作为解决医患矛盾的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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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问题和伦理学进路的变化:《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从第1版到第2版
自1998年第一版《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出版以来,世界发生了变化。千禧年和“9·11”后的情境使得应对恐怖主义变为重点,例如对生物识别技术等技术手段的关注越来越多。然而不仅社会政治情境发生了改变,在科学领域,人类基因组测序、干细胞科学的展望以及合成生物学的兴起都引发了相当大的争论。伦理学问题也日益具有全球意义。第二版百科全书处理了1998年的版本中没有或只略微涉及的问题。然而,它仍然保留了那些被视为“经典”的文章,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新,以反映对应用伦理学进路思考的进展。在这里,试图勾勒出这期间争论进展的主要趋势和途径。这些途径可分为三类,由于情境的变化,问题的变化和伦理学进路的变化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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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法的设计和运用
案例教学法早的形成和运用在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现在已成为许多学科广为接受的教学方式.医学伦理学就学科性质而言,它是一门应用伦理学,就课程性质而言,它属于思想道德教育范畴,这两方面都决定了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必须体现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这就要求医学伦理学必须关注医德现实,必须回答医德现实中的问题.因此,将案例教学法引入医学伦理学教育,是适应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性、创造性和高素质医学专业人才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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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技术学的医学伦理
清朝冯兆张《冯氏锦囊秘录》中说:“凡诊视妇女及孀妇、尼姑,必俟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观看,既可杜绝自己邪念,复可明白外人嫌疑,习久成自然,品行永勿坏矣.即至诊视娼妓人家,必要存心端正,视如良家妇女,不可一毫邪心儿戏,以取不正之名,久获邪淫之报.”医学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中发展为迅猛、争议为激烈的一门学科之一.众所周知,珍视保护生命及尊重人权是传统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这一原则在现实的医疗实践中经常受到堕胎、植物人以及异性检查等问题的挑战.另外,传统医学伦理对医护人员的道德要求主要是“关护”、“不伤害”,在这里并不十分注重诊断、治疗和纯粹研究过程中病人自身的同意或拒绝的权利.而当代医学伦理则要求医生应更多地考虑到病人在决策中的参与,并通过向病人告知未来治疗活动的意义、机会、后果和危险而为病人的自我决断创造条件.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以及如何处理医生的职责与病人的自决权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等等,构成了医学伦理研究与争议的基本课题.本文仅就放射技学范畴对女性患者检查时在医学伦理学中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