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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SERVQUAL的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评价模型的构建研究
本文旨在总结国内外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评价模型和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评价的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调研和统计分析,构建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评价模型,并将其运用到广东省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评价,从而验证本文提出的“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评价模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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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营销策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对于医疗保健的个性化服务需求也随之增强.中医凭借其自身的整体观念和辩证的治疗方法的特点和源于自然的重要毒副作用小,且中药治本的优势,使得中医药服务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但是由于近代西医在我国的全面发展,使得中医逐渐冷淡下来,只在近几年有上缓的趋势,因此当前国内的中医疗诊服务资源并不十分丰富.在这种情况下,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销量所占整体比例并不乐观,这与当前人们对于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寻找促进中药饮片销量的可行性营销策略已经成为广大零售药店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从当前中药饮片销售现状入手,提出促进零售药店中药饮片销售,提高销量的有效营销策略,为打造药店健康的商业模式提出新的战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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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沛县食药局评选 “放心消费诚信药店”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群众关注、贴近民生的用药安全为突破口,将培育“放心消费诚信(示范)药店”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的有力抓手,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先后评选出徐州恩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沛县恩慈药店、徐州林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10家“放心消费诚信(示范)药店”,确保群众用上放心药。一是大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将评选10家县级“放心消费诚信(示范)药店”作为实施“放心消费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目标任务,下发创建通知,广泛宣传药品使用安全知识,强化涉药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动员药品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连锁门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诚信经营,服务优良,营造安全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二是严格筛选,制定考评标准。制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和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试行),从评价标准和评价等级共11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量化,对全县262家零售药店进行统计汇总和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药店105家,B级药店146家,11家新开办药店因未通过新版GPS认证未参加等级评定。三是细化流程,落实监管措施。加大对防暑降温药品、易霉变质药品、冷链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需特殊保存的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计生用品等的检查力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药物预警体系,确保进货渠道真实合法,杜绝销售来源不明的药品。四是重拳出击,巩固创建成果。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回收、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销售假药、劣药违法行为。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群众理性、安全、健康消费,形成“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良好局面。初选通过的105家参创单位填写《诚信(示范)药店创建检查指导表》,组织有关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等进行实地查看、民主测评,好中选优,评选出10家“放心消费诚信(示范)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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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在GSP管理中关键条款的解读与实践
作者通过解读GSP认证中关键条款的实质和重点,促进零售药店同行对GSP管理中关键条款的正确理解,提高GSP条款在零售药店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的将GSP管理理念和方法溶入到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从而提高零售药店管理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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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形势下零售药店的经营策略探讨
新医改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3月17日向社会公布的意见.当前,零售药店面临的商业环境日益复杂:新医改正在进行中,医药电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正在兴起.我国现代商业正在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零售药店有必要改变经营策略和方针,这样才能提高竞争力,良性发展.本文介绍当前零售药店面临的市场现状和商业环境,并探讨在这一大背景下零售药店应该采取的经营策略,以便为零售药店争取更多的生存和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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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现状及发展探析
目的 分析广州市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现状,探讨深入开展药学服务的新措施.方法 对分布在广州市六大区的22家零售药店的营业员和消费者分别采用问卷调查法进调研,收回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收回受访营业员有效问卷162份,有效回收率为90.0%,零售药店的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再教育较为规范;但营业员的药学知识学习途径单一,难以提供科学合理的用药咨询服务;用药档案还没形成制度,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收回受访消费者有效问卷563份,有效回收率为85.3%.消费者对零售药店提供药学服务有较大需求;只有少数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达到优良等级;部分消费者对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信任度不高.结论 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质量和公众对药学服务的认知度,有助于推进全程化药学服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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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家的必要性与政策建议
所谓医药分家,是指医院将药房从医疗机构中剥离,使其成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提出"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目前少数国家实施了医药分家.这种模式,在我国医疗市场上,医药分家是否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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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观察:医药分开
近期,国家商务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卫计委、人社部、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的“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再次引发了业界关注。这份6部委发出的通知提出: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并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和调剂处方,保障患者的处方知情权和购药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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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米非司酮管理确保育龄妇女健康
近几年,米非司酮的市场前景越来越看好.但是,相当多育龄群众对米非司酮的认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其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和并发症不甚了解,怀孕后,私自到零售药店购买米非司酮,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直接影响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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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零售药店现状与对策
随着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简称"两网")建设逐步推进,在农村乡镇、村设置零售药店,无疑对改善农村居民购药难状况,平抑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等都产生积极作用,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有益举措.然而就目前现状看,发展农村零售药店在许可条件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显得后劲不足.笔者分析了农村零售药店现状,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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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变成零售药店医院不卖药今年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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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中药药学服务的特点与发展的意义
该文通过文献查阅,立足中医药理论,归纳、总结中药药学服务的特点与发展的意义.为我国零售药店中药药学服务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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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该文分析了我国零售药店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完善现有药事法律法规、实施差异化管理及其加强自律教育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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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霞:"双重垄断"下的体制阴影
医院药价为何居高难下?零售药店是否面临来自医疗机构的不公平竞争?如何化解百姓求医问药窘境?针对医药流通领域改革的诸多难点,本刊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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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药剂师的培养及服务对我国药剂师队伍建设的启示
在澳大利亚看病和取药与在中国有很大不同,这是由于澳大利亚医药卫生系统和国家(联邦政府,下同)政策与中国存在许多不同.两个国家在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的实际运作方式和管理方式上亦存在很大区别,药剂师的工作性质和职能也有很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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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与可获得性评估研究
目的:探析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陕西省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与可获得性产生的影响,为政策调整提出相应建议.方法:利用第二版WHO-HAl标准化调查方法,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对陕西省6个地市的36家和72家零售药店进行调查,将44种药品的价格、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数据进行比较.结果:样本药店中原研药和低价格仿制药的可获得性略有降低;原研药的零售价明显降低,而低价格仿制药零售价升高,慢性病药物零售价升高较明显;两年来,患者对药物的支付性明显提高.结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陕西省零售药店原研药品价格降低,患者的可负担性改善明显,但调研药品的可获得性却显著降低.建议: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政策,加大对零售药店的扶持力度;零售药店提高药学服务水平,加强品牌基本药物营销力度;适当降低慢性病药物仿制药的价格,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开展药品价格组分研究,防止部分药品因价格过高影响患者的可负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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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国零售药店卖抗菌药必须凭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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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面向市场的医院药事管理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逐步变得现实起来[1-3].医院收入结构方面开始出现变化,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将逐年下降[4].尽管医药分家存在诸多争论,但门诊药品的总收入还是随着处方流失而出现降低,而且有些医院门诊药房已经或计划从医院剥离成立零售药店;对于住院药房的药品,也将逐渐实行联合招标.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如何在符合国家总政策的情况下实施合理合法和有效严谨的医院药事管理,发挥其在医院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是医院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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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药品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保证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零售企业是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后一个环节,做好药品重点环节质量管理控制,是药品质量的重要保证.本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实际质量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了首营审批、药品验收、药品陈列、药品的销售、非药品的管理等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分析了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方式,从而有利于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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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成药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思考
从新千年始,我国的处方药(RX)和非处方药(0TC)分类管理制度就开始逐步实施了,这无疑会对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非处方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也没有界定;从医院药房发出的全部为处方药,而在零售药店购买的则皆为非处方药.两者的差别只是在零售药店不得自行购买毒药、麻醉药、精神药品或放射性药品.因为药品毕竟不是一般的商品,它可以治病,也可以要命,所以有必要对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从而为药品划出一个安全区,其中当然也包括药性相对平和的中成药.但是笔者认为对中成药不应象对待西药那样去把关,实行同一标准,对中成药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可根据其特点采取一些相应的策略.本文想就有关问题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