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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在即上下联动保障全民饮食安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1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其中,会议决定,整合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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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本刊讯(记者孟雯)根据日前印发的《广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凡在该市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禽畜动物肉类的企业和个人,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10种行为,且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今后一律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纳入全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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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上)
根据责任的性质一般分为三种,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下面分别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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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无过错经销假劣药品的判定条件
在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若违反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违法行为,只要具备处罚主体合格、违法事实客观存在、有法律规定责任等要件,药品监管部门就应对行政相对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即主观无过错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可以只承担有限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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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实施监管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要把党的这一基本执政理念贯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不仅有观念问题,而且还有实践问题,说到底就是怎样设计体制和机制,怎样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怎样负起依法行政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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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刑事责任探讨
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器械回扣已屡见不鲜,其中所涉及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可通过民法通则、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来调整.是否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仍在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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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食品经营者对食品标签标识问题的行政责任
近两年来,很多食品经营者因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但食品标签标识并非由食品经营者所决定,且相关法律只规定了食品经营者对食品的进货查验义务,并未明确规定对食品标签标识的审查义务.本文试从行政责任归责原则切入,分析食品标签标识问题责任分配等问题,探讨食品经营者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法律法规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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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行政责任
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政府、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四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法律界定,同时又对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行为,详细规定了其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本文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条文释义[1]之规定,对用人单位违法后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作以分析归纳,以便于卫生监督人员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用,从而不断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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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制度缺陷分析与建议
随着<行政许可法>在2004年7月1日的实施,其所确立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原则,有必要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实施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拟引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剖析当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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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是国家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法律强制手段.依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动机和造成直接或潜在的后果<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现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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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本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现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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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同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对违法者实行某种制裁,要求违法者承担一定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义务,<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现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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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案件中医方的行政责任追究问题探讨
自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医疗损害鉴定”逐步取代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中医方的行政责任追究基本停止.因此对于如何追究医疗损害案件中医方的行政责任,理论界和实务界展开了分析和讨论.从医疗损害的概念出发,结合医疗安全行政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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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护理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临床工作中护理事故不可完全避免,一旦发生护理事故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护理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构成护理事故的绝大多数案例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经济赔偿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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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动态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上海市即日起巩固完善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公布。商业贿赂不良信息在市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并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医疗机构一旦出现商业贿赂被追究刑责或行政责任事件后,应当在5 d内将涉案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上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5 d内,经核实后将相关情况在政府官网上公布,并在公布1个月时间内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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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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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何申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Z7条明确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条例>把鉴定结论定性为"医学依据",首先,鉴定结论是"医学"依据,而非其他的依据;其次,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医学依据,这里"处理"包括: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处理、双方协商处理.在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时,在医学技术、医疗行为等医疗活动方面必须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准,因此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作为医疗机构,做好申辩及举证工作是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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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违反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
目的分析违反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方法综合分析<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果阐述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类法律责任.结论应进一步完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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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护理纠纷的法律探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护理行为期望值增高,护理纠纷呈逐年增多趋势.所谓护理纠纷,是指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与护理人员认识不一致,而向该单位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投诉,请求护理人员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的一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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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标准与民事责任
药品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药品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法律责任的判断上.就药品标准及其违反问题,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涵盖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体系.就在实践当中,药品标准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多集中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领域,以下就此作一简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