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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法规的颁布实施,医院和患者的市场意识逐渐唤醒,患者作为消费者的意识在日渐增强,使得医疗纠纷发生率逐年上升,处理难度加大,而医院作为经营者的意识却相对滞后,风险意识和维权观念薄弱,虽然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较多难以应付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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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医院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社会服务窗口.医德医风建设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展示文明、传播文明、带动文明的重要作用,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加入世贸组织,医保体制改革的启动,以及一系列新的医疗法规的颁布,使医疗市场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外资、合资医院的纷纷涌入,使过去公立、民营两类医院争盈格局变成了多足鼎立.在医保体制改革中,各地均批准了一大批医保定点单位和定点药店,这使得病人可自由地持卡在这些医院及药店看病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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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接待工作中应掌握的基本原则
门诊办公室作为门诊管理部门,承担着大量的处理医患矛盾的接待工作.维持门诊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门诊各项服务的改善是门诊接待工作的目的.随着相关医疗法规的相继出台,对门诊接待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门诊接待工作中应掌握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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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行为缺陷与医疗纠纷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的相继实施,医疗法规日趋健全,对医疗安全和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及其职责的约束更加严格.护理工作者应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自己的护理行为.现将护理行为中存在的缺陷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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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病人投诉的接待与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对医院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特别是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广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忠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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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与老年患者沟通及医疗法规认知的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医学生与老年患者沟通的现状和对医疗法规的认知情况。结果 显示,医学生普遍存在缺乏医患沟通的技巧、医疗法规知识匮乏的情况,同时医患沟通不足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首要原因。应加强医学生医患沟通技能的培养,开设相关医疗法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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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依法行医观念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卫生法制的不断健全,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医院的各级人员是否能熟悉和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医院是否有一套系统地、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医疗服务行为,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了弥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非技术手段的不足,必须加强技术发面的措施,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制度、医疗技术规程,以及医患沟通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使我们的医疗行为制度化、程式化,把我们的医疗活动透明化,和患者及其家属共同配合,相互协商,共同完成对病人的医治过程,达到双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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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病理报告基本书写形式的看法
由于目前医疗体制正在进行改革,医疗法规和保护措施尚不健全,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为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临床医生应该了解并不是所有的病理报告都是金标准。病理诊断往往因为组织取材范围的限制,不可能完全反映疾病的实际情况,再加上疾病的千变万化和个人经验的限制,使病理诊断具有不同程度的相对性。病理医师需实事求是,根据送检标本能诊断到什么程度就诊断到什么程度。为了做到不过诊也不漏诊,病理医生一般采取不同等级的病理报告形式。临床医生应针对不同级别的病理报告来处理疾病,这样才能更好的诊治病人,否则会造成过治疗或延误治疗,给病人带来痛苦,也会造成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下面就几种病理报告的书写形式谈谈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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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实例、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随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执业医师法>(1999年5月1日)、<药品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 6月16日)、<护士条例>(2008年5月12日)等相关医疗法规的颁布实施,将医院的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公民对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逐渐提高,医患之间对医疗认知的差异,对服务认识上的偏差在增大,使得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医院为此的赔偿越来越多,成为干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本文从医疗纠纷实例及原因分析方面作如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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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疗法规认知及医患纠纷调查分析
目的:了解在职医生对<侵权责任法>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及对目前医患关系相关问题的看法,为医疗安全及医事立法建言献策.方法:使用自制调查问卷,对河南省内6家医院的在职医生进行整群随机抽样,将所得数据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多数医生对<侵权责任法>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不高;(2)多数医生认为目前执业环境更恶化,医患沟通不足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首要原因,完善医保体系是可能改善医患关系紧张的途径;过半数的医生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会采取防卫性医疗措施;(3)对于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多数医生选择医学会鉴定,过半数的医生相信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处理意见.结论:应加强对医生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医生的医患沟通能力,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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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法律纠纷的防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举证责任倒置的新规定,给整个医疗卫生系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冲击.作为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的广大护理人员,如果缺乏法律观念,在工作中不注意自我保护,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面对新的法律形势,每一位护理人员应认真分析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提高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护理行为,从容应对新的医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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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记录单中潜在的法律责任问题及防范对策
自2002年9月起由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护理记录单将成为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1].病人有权复印自己的医疗档案.以往各个医院都在实施整体护理,对危重病人的护理记录很重视,但护理病历很少进入归档病历.由于无一般护理记录单的统一规定,记录也不够客观,一旦涉及医疗纠纷,护理上举证困难.随着医疗法规的日趋完善,病人的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逐步加强,必然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实践中增加法制观念,防患于未然,保障病人的生命健康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就我院护理实践中书写护理记录单常见的护理缺陷和法律责任进行分析和讨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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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医疗法规来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医疗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而又很难处 理的棘手问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企业医院相继对社会开放,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企业医院的自身发展,但随之而来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法制观念的增强,这类医疗纠纷亦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预防和处理这些纠纷,是企业医院管理者不断探讨的课题,现结合我院近年来处理医疗纠纷的做法,谈谈自己的浅见,供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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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化科患者实施健康教育的措施
健康教育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方式的教育活动与过程[1].目的是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但消化科患者多、抢救多、工作量大.护理人员忙于日常护理工作,而疏忽了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医疗法规规定:护理人员有教育患者的义务[2].护士应通过护理行为减轻患者痛苦,增进健康.本科自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健康教育,使患者及家属健康意识得到提高,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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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诊艺术之接诊能力的培养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和相关医疗法规的逐步完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的新理念--"以患者为中心"体现得日益突出.过去那种"以疾病为中心"的粗犷模式正逐步被精细、完善的预防保健体系所取代.自主择院、自主择医、医疗过程知情、医疗收费透明等无不体现着--"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而这无疑对医生的素质和服务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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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医患关系的制度建设及启示
在医患关系制度建设方面,我国与国外差别很大.具体表现在医患关系的定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以及行业管理制度等方面.要缓解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的矛盾,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医疗立法建设,完善现有的医疗服务规范,逐步解决制度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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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患关系的演变看医疗行为庸俗化
论述了医疗行为庸俗化观念的危害,进而指出为使医疗行为能够与时代发展、社会需要相吻合,必须逐步采取措施促进医疗行为庸俗化向制度化及法制化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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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护理记录单的应用与改进
随着医疗法规的不断完善,医疗文件的书写要求越来越详细.新技术的发展也对护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病历中需记录的内容也不断增多.2002年,我院手术室对以前的护理记录单作了相应的修改,使其更加详细、规范、格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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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医疗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防范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对社会、对医患双方都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法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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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常见差错事故的分析与防范
随着新《刑法》、《执业医师法》以及《护士管理条例》的相继实施,医疗法规日趋健全对医疗安全的要求和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及其职责的约束更加严格.作为医疗差错事故"易发区域"手术室的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愈发突出,手术安全不仅是衡量手术质量和手术室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程序及其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