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今年浙江吊销6家无公害绿色食品企业认证
本刊讯(记者逯文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简称“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1月5日,浙江省农业厅绿色食品办发布“三品一标”情况通报会。省绿色食品办主任方丽槐表示,近3年来,浙江“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都稳定保持在98%以上,远高于一般农产品合格率,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食品标签“早产”北京开出新食安法首例“禁入”罚单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日宣布:北京市通州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虚假标注食品标签问题,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5年内禁止入行。这是北京食药监管部门依据新食品安全法作出的首例“吊证”并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
-
食品监管依法做出全国首例吊证处罚
因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北京万全居食品公司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受到“5年内禁止入行”的严厉处罚。4月7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了该起依据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做出的全国首例“吊证”和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
-
十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对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
谁的话语权?"天价医药费"事件中的中国媒体生态
2006年4月17日,在天价医药费即将淡出人们视野之际,<第一财经日报>爆出猛料:<哈医大二院被吊销"三甲"1年,包括院党委书记在内的多人被撤职>,据说透露消息的是"哈医大二院一位知情人士",<法制晚报>当天晚上即发表报道<调查组负责人称天价医药费调查结论未终认定>:今日有媒体爆出:时隔近半年,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处理结果公布,记者随后与该事件调查组负责人、中纪委驻卫生部监察局局长王大方取得联系,王大方表示,因调查结论尚未终认定,调查组并未公布任何结论.
-
媒体怎能成医托!
2007年2月6日,上海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海协和医院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医院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
一起由民营门诊部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引发的思考
2011年8月4日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接举报反映:辖区内某民营门诊部未经核准擅自开展中医科的诊疗活动.接报后监督员立即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调查核实:该门诊部存在使用3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对该民营门诊部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在调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从而引发对民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
对一起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政处罚案的分析及思考
作者通过对一起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而被吊销诊疗科目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了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甚至会使卫生行政部门面临被行政诉讼的风险,由此引发了对该类问题产生原因的深入思考,并针对现阶段如何应对这一违法行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的关系及建议
1 行政处罚过于严厉,不以医疗事故争讼规避处罚的现象频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55条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罚做了如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罪构成
1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从刑法规定看,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行医犯罪行为5种情形,我们可以推导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主体具体指:1.1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的人;1.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个人;1.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1.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个人;1.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个人.
-
药妆店如何赢利
药妆店赢利面临的四大难题两大政策难题.今年下半年起,国家药监局将开始整顿"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在药店的销售,明确规定这些类型的产品将不能与药品混放一起销售,问题严重者,将被取消相应的经营资格,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个政策难题是,同样下半年起,国家药监局将对药品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就是说化妆品专卖柜的合法性存疑.
-
《食品安全法》孕育机遇
药店要经营保健食品,尤其应该加强对保健食品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的研究和领会.自6月1日始,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中提出"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同时提出,将对违反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进行"罚款、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作为保健食品销售渠道之一的零售药店.对此法的实施不得不加以重视.
-
以开放欢迎的姿态迎接飞检评《后审批时代,“飞检”来袭!》
在很多药店经营者看来,GSP飞行检查不亚于高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是因为近年来已有很多家药店,因为飞检被查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停业整顿、吊销GSP证等处罚.更让业内担心的是,飞检有逐年扩大与推广之势,力度、密度、频次等都在增加,而自己可能就是下一个倒在“达摩克利斯之剑”下的“倒霉鬼”.
-
医院药学全面质量管理是预防药疗事故的保证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被界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并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要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行政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并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还将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关于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几点思考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并不是所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案件都适用听证程序,<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件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非法行医为何屡禁不止
2006年5月31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说,中国打击非法行医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吊销1700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60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暂停机构执业12000户,暂停人员执业27000人,追究刑事责任157人.
-
民营医院如何进行危机公关?
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首先因医患关系处理不当,其次与媒体公众关系处理欠妥,后与政府公众沟通不畅.在遭遇媒体曝光的危机后,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都欠妥,以至于错过自救机会,被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资格.
-
九州之殇
[前言]武汉九州医院,这家无甚名气的民营医院终于在一夜之间全国闻名了.知名媒体指责其欺诈患者,医院董事长肖良秀口干舌燥地申辩,也未能阻止其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厄运.
-
6大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大揭密
问题保健品危及消费者健康前不久,在我国有关部门对118种减肥类保健食品的一次抽检中发现,有8种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类保健食品.12家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被吊销了卫生许可证,逐出保健食品市场:一份调查资料显示,近两年我国已知的非法添加药品、防腐剂及非食品成分的保健食品有200多种.保健食品添加违禁成分导致不良后果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纠纷,不断引起人们对保健品背后隐患的担忧.
-
北京市药监局拟对非法生产义齿单位开出重罚单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对企业负责人行业禁入
本刊讯(记者赵一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拟对非法生产销售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义齿的北京精佳艺义齿加工中心开出重罚单: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将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实行行业禁入.这是记者日前在北京市药监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