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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流”摊上大事
当下,随着"人流"市场需求量增大,一些个体小诊所无视行医资质、执业许可之法律高压线规定,非法行医.当引发伤害纠纷,以为大不了赔钱了事,待触犯法律、 "摊上大事"悔之不及."双无" "人流",刑事民事责任双承担佟女士与丈夫生有儿子,201 1年5月初佟女士又怀孕.为节省费用,经熟人介绍,其丈夫带着佟女士来到徐某夫妻开的私人诊所,花费600做人工流产.手术后,佟女士感到腹痛,徐某为其做B超检查称:孩子流掉了,手术没有问题,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回家后佟女士腹部持续疼痛,去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已穿破子宫进入腹腔并致其子宫破裂,后经手术取出腹腔内胎儿,并实施子宫切除手术.医院报警同时,徐某夫妻为减轻处罚向警方自首,并主动一次性赔偿佟张女士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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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对非法行医行为认知情况调查
非法行医行为已成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社会痼疾,大量低收入流动人口是非法行医行为存在的重要土壤.为了解流动人口对非法行医行为的认知情况,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教育提供依据,于2006年10月对北京市大兴区内部分流动人口开展了非法行医行为认知情况的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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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治理非法诊所工作情况与对策探讨
自2005年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北京市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先后查抄取缔了一批黑诊所,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的基础上、维护了医疗服务市场的稳定,现将大兴区治理非法诊所情况分析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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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
本人根据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析当前非法行医的特点,提出打击非法行医必须建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和打击无证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多部门密切合作、医疗卫生执法信息共享、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并对卫生监督部门如何界定非法行医行为、如何监督检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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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今年紧盯五个领域
2005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将在组织抓好用血安全工作的同时,重点放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经费使用检查、食品卫生监管等五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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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诊治权利能力与诊治行为能力
诊治权利能力是指广义上医生依法享有诊治权利和承担诊治义务的能力或资格.它是医生享有诊治权利和承担诊治义务的前提性条件.诊治行为能力是指医生能以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诊治权利和承担诊治义务的资格.本文利用诊治权利能力把医生进一步界分出广义上的医生,再利用诊治行为能力把广义上的医生再进一步界分出完全诊治行为能力者、限制诊治行为能力者、无诊治行为能力者三类.同时,对每类具体医生诊治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解析定性.这样,有助于卫生行政人员或司法人员对具体案件进行操作,同时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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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查处问题探讨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是非法行医中危害大的一类.本文通过对北仑区近三年无证行医查处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无证行医产生的原因,以便更好地为打击无证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供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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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国家卫计委:六部门联手打击非法行医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近期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
科室外包:医院发展的"良性肿瘤"
长期以来,对医疗机构"外包科室"的管理,界线一直比较模糊.去年5月底,卫生部印发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包括外包科室.此后,各省市相继将外包科室列入专项清理之列,外包科室终于被定性为非法.但整治归整治,各地外包科室现象实际上收敛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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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召开全省人口计生局长会议
2005年7月26日,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在中山市召开全省计生局长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规范服务机构管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各地级市计生局长共40人参加,刘银燕副主任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服务机构管理列入"一把手"负责制,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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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口计生委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第二次督查工作
根据浙江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06年3月20~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第二次督查工作.由浙江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和省卫生监督所的同志组成督查组,分别对舟山市和宁波市进行了第二次督查.督查组听取了两市和被抽查县(舟山市普陀区、宁波市余姚市)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了两市的医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听取了机构负责人情况介绍,查看了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执业范围等,重点检查了B超室、皮肤性病科室、肝病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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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联合启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2005年6月7日,山西省卫生厅、人口计生委、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委员会、省军区后勤部联合召开了山西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为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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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召开贯彻落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督察工作联席会/河北省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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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电视电话会议
为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贯彻落实,2005年4月13日,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和武警后勤部等部门在北京市联合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2004年全国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05年全国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全国整规办主任张志刚、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炳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等结合各部门工作分别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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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整治虚假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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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进展
目的:研究中国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方法:以非法行医为检索词,检索2005年9月-2010年10月中国知网CHDK期刊全文数据库88篇相关文章,作者精选与非法行医行政、刑事处罚相关的36种杂志65篇文献.结果:行政法立法缺陷、权威定义缺失和执法机关在法律适用、案件移送把握上等问题,影响了打击非法行医效能.结论:完善行政法与刑法立法的无缝隙衔接,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解读能力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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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个体牙科现状调查及涉嫌非法行医监管思路
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牙齿美学功能方面需求的人群迅速上升,催生了城乡许多牙科门市.然而,通过调查发现许可牙科门市打着牙齿美白、镶补牙的名义开展着拔牙、洁牙、牙体及牙周疾病的治疗等医学诊疗活动,涉嫌非法行医,其潜在风险危害到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所谓牙科门市的规范管理,对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有重要意义.该文通过对射阳县116家个体牙科门市的现状调查,结合医疗市场监管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对牙科涉嫌非法行医监管思路和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管理政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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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非法行医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和对策
目的:通过对宁波市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的来源、分布、投诉举报方式、内容以及处理情况等分析,从而提出打击非法行医的措施和对策.方法: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对宁波市受理登记的投诉举报按照来源、分布、投诉举报方式、内容和处理情况等进行汇总和分析.结果:在642起投诉举报案件中,以电话投诉举报多,占总投诉举报的85.9%;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共有265件,占41.3%;投诉举报内容中前5位是无证行医、聘用非卫技人员、非法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和出租承包科室,其中无证行医超过2/3.结论:非法行医现象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要积极发动基层卫生组织力量,增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执法,同时,还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的宣传教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行医现象的发生,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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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一起非法行医案件引发的思考
目的:卫生行政执法规避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法:从法律依据和法理上分析.结果:涉嫌非法行医罪的不可先处罚再移送.结论:建议在非法行医司法解释出台后应加强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从而及时、有效地惩处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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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法行医的困惑及对策思考
非法行医屡打不绝,甚至死灰复燃,成为当前影响卫生行政部门形象的一大因素.本文试就当前依法查处打击非法行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