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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04禁毒论坛--禁吸戒毒的理论与实践有感
由国家禁毒委员会发起,联合北京大学和中国禁毒基金会举办的"2004禁毒论坛"于2004年7月24至25日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是"禁吸戒毒的理论与实践",其目的是回顾总结我国禁吸戒毒工作经验,探讨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戒毒康复方法、模式,推动戒毒工作的研究和戒毒模式的创新.这是毒品在我国死灰复燃后,首次由国家禁毒委主办,联合学术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召开的禁毒论坛.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医药、公安、教育、司法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干警和社会工作者,应邀聚首北京,为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献计献策.有关论坛的报道已经很多,我们仅作为参加者,对此次论坛谈一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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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现实困境及其解决路径问题研究
《禁毒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戒毒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禁毒法》将公安强制戒毒和司法劳教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为运行多年的强制戒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禁毒法》实施后,司法行政系统戒毒机关已然将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提升戒毒实效、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作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指标,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重要标准.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实践来看,能否顺利回归社会已然成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成功与否的"第一步",以及巩固戒毒成效、预防复吸、保持操守的关键性因素.虽然近年来众多学者、一线工作者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如何回归社会"方面形成建了一些先进的理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困惑和问题,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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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社工在社区禁吸戒毒中的作用初探
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2003年8月上海市率先在全国开展禁毒、矫正及青少年三个专业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服务试点.2003年12月成立了3个民办非企专业社团,2004年8月,专业社工在全市19个区县全面推开.目前,近400名来自法律、教育、社会、公安、司法等不同岗位的禁毒社工活跃在社区禁吸戒毒一线,从事专业服务."根据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的原则,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服务对象的数量,与社团签订协议,社团则为政府提供服务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禁毒社工在上海禁吸戒毒工作中的作用已经初露端倪,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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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涉刑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
2009年5月13日,为满足司法实践需要,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41条、142条关于生产销售假劣药犯罪的定罪标准及对提供条件者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解释,为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涉刑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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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损伤程度和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探讨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在刑事、民事、行政、保险、民政、劳动等部门涉及伤残和死亡鉴定案件日益增多,特别是随着2004年<宪法>的新修改,"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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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时间戳——让时间作证
自有电子病历以来,其法律效力一直是热点话题.201 1年5月1 2-1 5日,在杭州召开的"2011中华医院信息网络大会"上,这个话题被深入讨论:如何使信息化后电子病历被司法认可,保障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大会的发言厂商之一,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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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借阅工作一体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病案资料在科研、教学、保险、司法举证、医保(报销、慢性病门诊)、新农活、大病救助、重大疾病办理病退手续等方面都得到广泛应用。病案的借阅管理也尤其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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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方公布雷洋尸检鉴定意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6月30日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务人员及其家属、雷洋家属及双方聘请的律师依法告知了雷洋尸检鉴定意见,检察机关对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审查,组织了专家审查论证、文证审查,确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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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法官担心变“伤子鉴定”
年初,歌手汪峰被前女友曝光带女儿做亲子鉴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大人的罪为什么要让小孩扛”,网络上有关“亲子鉴定是否在被滥用”一时广受关注.据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当时该中心收受的亲子鉴定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2010年达到近万件,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个人委托,余下的是公检法机关委托.在法院委托的鉴定中,民事案件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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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鉴定的司法程序(上)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中,法院的判决是强有力的一种,在国家法制的保护下,生效判决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迫使任何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首先必须熟知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常见下列几种:一是对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赔偿数额有争议,属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法》审理;二是对卫生行政机关的医疗事故鉴定处理决定不服,属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依《行政诉讼法》审理;三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不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四是个别极其严重的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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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科学在产科病房管理中的应用
行为科学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研究人的行为规律及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新的健康定义内涵的深化,行为科学对各种管理的研究,把重心从事物、纪律、监督的独裁式管理转向人、行为、激发、民主式的管理,已被推广至公共行政、司法、教学、医疗保健、国防事务等方面.我院运用行为科学观点指导产科病房管理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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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边防机动支队开展“常见精神心理疾病”辅导讲座
本刊讯(通讯员 廖国勇)5月31日晚,广东边防总队机动支队骨干培训班邀请中国司法精神病学组副主委、广东省法医学会司法精神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康宁医院主治医师、医学博士高北陵教授作了“常见精神心理疾病”辅导讲座.讲座前,高教授结合多年临床经验向现场官兵详细介绍当前几种常见的心理疾病,并列举了关于各种精神心理疾病的事例.让官兵们对精神病、神经病、心理疾病等病症有了深刻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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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生活“诈骗”了你不抛弃不放弃
练就“望眼欲穿”的火眼金睛对于诈骗案件来说,大部分是受害入主动去配合嫌疑人,完成整个犯罪过程.所以,熟悉骗子套路,看穿诈骗把戏,是阻遏此类诈骗犯罪的有效手段.电话诈骗类 冒充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医保出现异常,可能被他人冒用、透支,涉嫌洗钱等犯罪.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调查为由,诱骗受害人汇款.通过专门渠道购买购物网站的买家信息,再冒充购物网站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银行信息错误,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骗受害人到ATM机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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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死亡原因填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简称《死亡证》,是居民死亡的人口管理记录,是原始的医学资料记录,还是诉讼或司法的法律证据和群众性、社会性凭证,所以作为《死亡医学证明书》中的主要部分死亡原因的正确填写,直接关系到上述所有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更好地发挥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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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优越性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笔者经过实践论证,认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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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优越性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笔者经过实践论证,认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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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病案质量防范医疗风险
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是我们日常医疗、教学、科研、甚至司法等的需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出台实施后,病案又是解决医疗纠纷时起原始证据作用和判断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所以加强病案管理,提高病案质量,是贯彻落实条例,防范医疗风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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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同性恋导致抑郁状态杀人未遂1例报告
同性恋是以同性满足性欲为对象的性心理障碍.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较少见,尤其女性同性恋导致杀人案例更为罕见.现将我院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所见1例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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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政府在当代传染病控制中的干预作用
1政府在传染病控制方面干预作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1从政府的职能即政府提供产品性质看:政府提供的产品是公共产品,根据经济学中的定义,公共产品是指政府向公民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总称.公共产品包括的范围很广,诸如国防、治安、司法、行政管理等,由政府提供经费而实现的卫生保健服务也是公共产品.传染病控制是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报告也指出:"国家是为全民幸福而存在的共同体,促讲社会福祉乃是其主要机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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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司法介入医疗纠纷案件的探讨
司法程序是法律保障公民权益的有效方式,在司法介入医疗纠纷案件时应当持有审慎的态度,坚持必要的原则,把握司法介入医疗纠纷案件的范围、时机,完善司法技术,注意司法处理结果的影响,以保证医疗纠纷案件的公正,并且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带来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