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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 法律求援
"打离婚"、 "打八刀", "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我国民间俗有这样的说法.夫妻之间,发生感情纠葛动用拳脚,教育子女,解决家庭问题使用暴力,在城乡均有,以农村更为严重.用"打’来解决问题.轻的打得鼻青脸肿,重的打得头破血流,肋骨、腿骨断裂……近年这种暴力有扩展的趋势,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201 5年3月4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下边根据通知,说说遭遇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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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头落地”的说法,你怎么看?
5月4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该司法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可以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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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将开展
本刊讯(记者郑文华)3月20日,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检察机关近期将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蓝天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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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犯罪走向“链式作业”
2015年,上海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上述两类案件275件335人,提起公诉395件475人。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介绍,“去年3月起,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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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劣质大米案论食品卫生刑事法律规范
今年7月,广东省查获一些不法厂商利用霉变大米经漂白、抛光、添加矿物油等工序生产假冒优质品牌米42种300多吨.经检测,这些原料米、成品米黄曲霉毒素B1严重超标, 威胁了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防止劣质大米流通范围扩大,卫生部急电各地进行查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收审在案.此案是新<刑法>与今年4月10日起执行的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典型案件."两高"解释是对新<刑法>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的具体补充,它不仅使司法机关提高了可操作性,有了统一标准,也使卫生监督机构能清楚把握哪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尺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避免"以罚代刑"、弱化刑律的现象.该解释的出台,对当前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食品卫生刑事犯罪行为,有着深远的意义.本文以劣质大米案为例,结合"两高"解释及<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如何把握食品卫生刑事法律规范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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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假劣药
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该法规于5月27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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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及对我国的启示——赴日JICA知识产权培训学习体会
2007年10月3日至11月1日,由科技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地方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和地方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13位同志组成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团组,赴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与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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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
编者按:北京晚报2001年4月10日记者张雪梅采访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后报导了计生委对艾滋病的调查结果,目前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已超过60万人.中国艾滋病的感染主要与两类高危行为有关,即静脉注射毒品和不安全性行为.2001年6月5日世界观察报夏文辉撰文中指出,艾滋病传播途径大致有三种:性接触传染、血液传染和母婴传播.据新华社消息,近期由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已做出决定: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感染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严重后果的将有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刊.而购置、使用这类器材的医疗机构或个人,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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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委: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
2014年4月24日,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由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明确,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处,并对上述行为如何处罚,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具体如下。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性自卫能力评定的标准化探讨
1 性自卫能力的定义和意义性自卫能力又称性自我防卫能力,是法定能力名称,来自我国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卫生部制订并于1989年颁布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被鉴定人是女性,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在她的性不可侵犯权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实质性理解能力的,为无自我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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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释》的内涵及在执法实践中适用的探讨
2009年5月13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解释>).新<解释>明确了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关于假药、劣药涉刑案件的司法解释原来是在<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以下简称2001年<解释>),现在单独提出并完善,足见国家对药品安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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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药涉刑案件的法律问题分析
2009年5月13日,为满足司法实践需要,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41条、142条关于生产销售假劣药犯罪的定罪标准及对提供条件者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解释,为办理制售假劣药品涉刑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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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
2013年5月,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及麻黄草的管理,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84号发布通知,精神为:1.除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外,任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收购、经营麻黄草。2.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麻黄草购、销、存管理,保证来源清楚,流向可核查、可追溯。3.使用麻黄草作为原料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麻黄碱类药品原料生产企业,必须从有麻黄草收购资质的单位购买麻黄草。4.中药材专业市场不得经营麻黄草类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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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须各尽其责
近期,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指出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高判死刑。这一法律政策的出台,无疑为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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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暴力,医院怎么办
自2015年5月28日至今,暴力伤医事件几乎日日上演,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知名大医院都难以幸免,即便高人民检察院发声,似乎也没能阻止.近一个月来,我国暴力伤医事件进入密集多发期.在此期间,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也经历了两起暴力伤医事件.然而,该院贯彻零容忍的处理原则,让两起暴力事件的肇事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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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下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建设
面对非典型肺炎这一新型传染病的突然袭击,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紧急应对措施,疫情得到阶段性的有效控制.在紧急应对措施中,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建设颇为引入注目.在2003年4月2日~5月30日近2个月中,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代表,国家及地方政府、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卫生行政部门等紧急制定出台了大量的控制非典型肺炎的法规性和规范性文件.为了对该阶段特别立法现象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本文就我国原有相关卫生立法状况、紧急状态下立法的意义以及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共卫生的应急机制等进行分析讨论,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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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解读
1 起草背景2013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连续打出"组合拳",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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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的高压线
不久前,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了治理医疗界商业贿赂的一道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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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医疗资料遗失鉴定轻伤1例报告
1临床资料患者,男,57岁.该患者于就诊前4 h被人打伤面部.检查:左侧颊部可见2.0 cm×2.0 cm擦皮伤,有血性结痂,局部肿胀、触痛;右侧颊部可见0.5 cm×0.5 cm擦皮伤,已结痂,轻度肿胀、触痛;41 |牙脱位,牙龈红肿.临床诊断:头面部软组织挫伤,41 |牙外伤脱位.根据患者提供的材料及临床检查,基层公安机关法医将此损伤鉴定为轻伤.市级审判机关法医在复核鉴定中以拔除伤牙前拍照的口腔X线片遗失为由,推迟鉴定.办案机关遂委托本教研室重新鉴定.鉴定结论:①受伤患者口腔及颊部损伤是存在的,符合钝挫伤特点,手拳可以形成.②41|牙损伤并伴脱位,依据法司[1990]6号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第12条口腔损伤(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的规定已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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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伤医、辱医、害医事件的处理及如何建立医疗安全环境
近年来,暴力伤医害医辱医事件频频发生,医患关系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2014年4月22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法发[2014]5号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这说明了国家对暴力伤医事件的重视.本文通过对六·二暴力伤医、辱医、害医事件进行分析,结合我院在处理医疗上访及医疗纠纷等方面的经验,总结了医疗机构如何避免伤医、辱医事件的发生,如何更好的建立安全的医疗环境.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共同完成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2014年6月2日发生在湖南省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患纠纷案,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中有推打医护人员及逼医生下跪行为.其中一名患方家属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会上表示,暴力伤医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她认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法治、德治、机制等多方面综合治理.医生要讲医德,社会要讲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