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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助产被判罚”谣言事件的反思
6月26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帖文,称北京一名医生在火车上救助急产孕妇,被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认定为非法行医,被判赔偿1.4万余元。帖文被大量转发传播,引发网民质疑法院的公信力。后经警方查明该帖文为凭空捏造,发帖者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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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委: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
2014年4月24日,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由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明确,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处,并对上述行为如何处罚,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具体如下。
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为治安案件,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
放射卫生行政处罚探讨与商榷
1放射卫生行政处罚种类的适用.1.1放射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2]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的放射卫生行政处罚种类(除治安处罚外)包括:警告、罚款、限期改进、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责令停止产生放射危害的作业、停工或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吊销许可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