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儿童预防接种,千万别走进误区
疫苗是人类在医学领域伟大的发明,每一种新疫苗的诞生,都是人类战胜一种传染病的伟大胜利.至今没有任何一种医疗措施能像疫苗一样,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如此重要、持久和深远的影响,也没有任何一种治疗药品能像疫苗一样,以极其低廉的代价把某一种疾病从地球上消灭.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康复护理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disease,COPD)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目前在治疗上尚无特效方法,自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我们采用综合医疗措施对120例COPD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加强护理指导,取得较好疗效.
-
应用心理护理知识履行告知义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的不利后果.后一句是本条文的关键.因此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心理护理知识,学会沟通技巧,才能因人因病采取不同的告知艺术.
-
窒息性毒剂中毒现场急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化学战剂施放和有毒化工气体泄漏具有毒性强、作用快、毒效持久的特点,可使人体局部或全身中毒,造成呼吸系统损伤,呼吸功能衰竭,中毒严重者会在几分钟内缺氧窒息而死亡.现场急救及时给伤员采取应急供氧和防毒隔离等医疗措施,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防止呼吸功能衰竭发生,对提高救治率十分重要.但目前的急救器械不具有能同时供氧和防毒隔离等功能的医疗装备,这也影响了现场救治率的提高.
-
住院患者的医疗告知
告知在医疗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从某种意义上讲,告知是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措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按照这个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也是医务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
-
尊重患者知情权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2002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病人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1],显然与以往的保护性医疗制度相违背.是否一概将患者病情如实告知,法学界和医学界均有争议,作者认为可从下几个方面认识:
-
与患者及其家属谈论医疗风险
2002年9月1日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近年来,临床医生越来越切身地感受到:他们在诊疗工作中单纯考虑患者疾病治疗技术问题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的诊疗工作,同时要面对并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医疗风险、诊疗花费、心理困扰、权益保障、道德要求等方面的问题.
-
癌症患者知情权研究护理体会
家属优先制,保密性医疗传统的医学理论认为,病情告知无助于,反而有害于患者的治疗.在美国等发达国家,90%的医生直接把癌症诊断告知患者,而我们国家多采取的是家属优先制医疗措施,通常由医生预先将患者病情告知患者家属,由家属决定是否告诉患者,若不同意,则医务人员大多不会告诉患者真实病情,而家属通常都反对向患者告知诊断,所以患者往往处于不知情的状况,亦即患者的知情权掌握在家属手里.
-
心肺复苏的伦理学
基本的伦理概念行为能力的判定:有行为能力的病人,在伦理及法律上都有权力去同意或拒绝医生所建议的医疗行为(包括CPR).拒绝医学治疗的权力并不在于病人是否为末期病人、家人同意与否、或医师和医院行政人员是否同意.成年人除了被法院判定为无行为能力外,都被视为有决定接受医疗措施与否的行为能力.在对病人行为能力存在有疑问时,则病人被视为有行为能力.当做决定的能力因短暂的因素而被干扰时,则应尽可能去除这些因素.
-
涓涓热血,铺就生命之路
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过去,临床用血来自个体卖血,为了卖更多钱,卖血者往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甚至冒名顶替,重复多次卖血,严重影响了血液质量和供血者的自身健康.因此,世界各国的无偿献血系统在逐步完善.
-
“尊严死”全面推开仍需较长时间的转变过程
案例反映的“尊严死”,与主动致死的“安乐死”有所不同。“尊严死”是尊重自然规律、体现生命和谐的主张,根据患者事先签署的“生前预嘱”,患者家属和医生放弃运用延续生命末期的支持措施,如插管、上呼吸机等,让患者自然而有尊严地死去。
“尊严死”在美国等少数国家已经获得立法上的支持,今年我国两会提案中也有委员建议中国政府在全社会推广“尊严死”,在我国民间也有人主张、支持“尊严死”。在现实当中,事实上已有一些人实行了“尊严死”。通过“生前预嘱”实现“尊严死”,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不同的选择,在生命末期不过度实施延续生命的医疗措施,用安宁、缓和的方式减轻患者痛苦,帮助他们自然而有尊严地完成生命后的旅程。有尊严的死是患者的权利,如果患者在生命末期仍过度采取治疗抢救措施,这样既增加、延长了患者的痛苦,使其“生不如死”,又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尊严死”这本身是观念的转变和社会进步的标志。 -
“尊严死”的三重解脱
现实中,“尊严死”主要涉及三方面主体--患者本人、患者家属和医疗机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需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可见当患者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时,只有其本人有权处理自己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与医生、家属意见不一致时应优先尊重本人意见。如果患者在清醒状态下立有预嘱,明确表示了在什么情况下接受或拒绝哪些医疗措施、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且自愿承担潜在不利后果的真实意思,医院、家属均不能干涉或妨碍这一意思的实现。因此,公民在意识清醒、情绪稳定状态下立下“预嘱”,通过具备法律效力的形式表达“尊严死”的真实意愿,可以较好避免病重时受制于他人意愿的痛苦。对于追求生命质量的患者来说,这当是一种解脱。
-
因告知缺陷产生的医疗纠纷
2012年6月25日,患者赵某因出现面部及嘴唇发紫、神情呆滞,并出现抽搐等症状,于被告某医院进行诊治,行头颅CT和核磁检查提示:脑积液,脑疝,左颞叶病变,当天办理住院手续,某医院给予抗癫痫和脱水等对症治疗,患者病情基本好转。2012年6月28日,患者出现感染,腹泻、发热,高38.8℃,同时间断性抽搐,表现为双眼上翻、口角抖动,医院给予对症治疗。2012年6月29日,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医院予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后患者出现昏迷,诊断患者为脑瘤,需行手术治疗,并告知家属患者病情及准备的医疗措施,同时告知家属,患者为恶性肿瘤,病情相当严重,治愈希望较小,不手术,两三天后就会死亡,如果手术,患者可能会在手术时死亡等。患者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放弃治疗。
-
借力合作机制推进公众健康事业
不管是为了确保食品供给的安全性,还是加速新医疗措施的发展,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往往需要借助其他机构的力量,通过紧密合作,共同完成.
-
加强医患沟通共同构建和谐医疗
1 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虽未明确规定知情权,但是在其他单行法律法规中规定了患者有知情权,但同时要求医生在必要时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循证医学好处多多
循证医学的兴起,引起了医学界的重大变革,同时也为医学界带来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新理念和方法,推动着世界各国医学的不断进步.推动世界医学进步循证医学近年来得到国际医学界的高度认同,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循证医学正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医疗实践、医学教育和临床科研,促使各国的医学模式从传统经验医学逐渐向循证医学转变,对世界医学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开始运用循证医学的研究方法制定基本的药物目录和基本医疗措施;英国卫生技术协调评估中心负责英国卫生技术评估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了循证医学在技术评估中的作用,指导英国卫生研究的质量和方向;澳大利亚每年都会根据循证医学的证据制定外科领域的治疗指南,其医疗服务咨询委员会通过卫生技术评估,为国家的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
心血管病患者自疗术
心血管病患者在非急性发作期除了采取正规的医疗措施外,应十分重视自我保健,采用一些适当的运动保健方法,对改善体质,促进代谢循环,及早康复大有裨益.下面介绍的一组自然疗法,患者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选用.
-
构建和谐的医患信息沟通平台
近年来,医患关系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医疗技术水平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国民素质和患者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人们普遍已经从过去被动服从医嘱,逐渐向主动参与自己或亲人疾病诊疗决策方面转变.因此,医生如何主动、积极地影响患者,提高其对病情的理解程度,并积极配合医生落实医疗措施,提高疾病治愈率,这已经是当今我国医生所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积极的医患信息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惟一办法,医患信息沟通能力是现代医生必备的临床技能之一,更是临床医学生的必修课程[1].本文旨在医患双方如何利用信息沟通平台,既充分发挥患者的能动性,又调动医务人员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共同构建和谐的就医氛围.
-
六西格玛管理对减少老年患者术后认知功能障碍发生率的作用
目的:探讨影响老年患者术后认知功能障碍发生的危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措施.方法:选择医院康复科2013年2月~2016年2月收治的155例高龄髋部骨折手术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术后认知功能障碍的发生情况分为观察组63例和对照组92例.观察组采用六西格玛管理医生进行诊疗活动,对照组采用品管圈方法管理医生,比较患者术后认知功能障碍的并发症的危险因素.结果:观察组医疗风险事件、并发症发生率和治疗效果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显著(P<0.05).结论:六西格玛管理的老年患者术后发生认知功能障碍的危险较少.
-
从恶性血液病患者对疾病认知程度分析潜在性法律问题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患者到医院求医,需要"服从治疗"这一理念已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知情同意权成为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力.肿瘤患者作为医疗服务中特殊的医疗对象,长期以来大多采用隐瞒病情、治疗的保护性医疗措施,导致大部分患者不理解疾病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知性而对治疗、预后期望值很高,一旦病情发生变化便手足无措、歇斯底里从而引发纠纷,本文旨在通过对恶性血液病患者对疾病的认识程度的调查来论述肿瘤患者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探讨肿瘤患者护理中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