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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申诉举报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成都新都区质监部门加强办理食品申诉举报案件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标准须十倍赔偿规定的落实,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相继实施的背景下,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质监局受理的“职业申诉举报”案件大幅上升.其中2010年处理1件,2011年处理40件,2012年处理115件,2013年截止9月30日处理207件,形成了十起行政复议,无一被撤销.截止目前,没有形成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处理此类申诉举报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此类申诉举报基本集中在食品标签上,几乎涵盖标签标注的全部内容.如食品添加剂名称与国家标准不一致,营养成分表的修约间隔值“0”错误地标为“0.0”等等.究其原因,是企业没有很好地学习标准,认识不到位.“职业申诉举报”人或者大量购买以提高十倍赔偿金额基数,或者少量购买产品以精神损失、误工等名义抬高索赔金额,通过申诉、举报等方式,向企业施加压力,达到索赔目的.并且职业申诉举报人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如果质监部门作出不利于职业申诉举报人的决定,他们通常会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者不断向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多方信访等形式向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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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后变更处罚的食物中毒案分析
通过一起经当事人申诉后变更行政处罚的案例介绍,分析了导致变更的主要原因是以没有违法所得直接处罚依据不足,探讨了申诉案件的处理及变更依据、辨认手段、执法程序、处罚条款缺陷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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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员工一裁了之?
2009年12用10日,王磊(化名)与北京某文化公司(以下简称"文化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王磊在编辑部工作,每月基本工资2600元,伙食补贴200元.文化公司规定其工作时间为每天7小时,每周工作5天.2010年3月27日,王磊因严重违反文化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辞退.2010年9月,王磊向北京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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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效果的评价及其影响因素
1心理治疗效果的评价1.1评价的依据1.1.1心理症状的改变:患者的心理症状,如感到焦虑、抑郁、紧张、恐惧等,是自觉的、不舒适的、病态的精神状态.通常可用已有的症状问卷来测量,或单靠患者主观的申诉描写.假如患者本来的主诉是严重的恐慌、惧怕或其他心情上的症状,可作为治疗效果的主要评价指标.但要注意的是,从心理治疗的经验来看,有些患者随治疗的进行会有起伏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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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美容》稿件处理流程
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自稿件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稿过程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事先与本刊联系,勿一稿两投;2个月后仍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可投其他杂志。请作者自留底稿,对不采用的稿件本刊不予以退稿。杂志社对来稿有适当的文字及内容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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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分辨阈在助听器验配中的意义
在助听器验配中我们常常把注意力集中到病人纯音听力的阈值、不适阈、动态范围和利用各种验配公式上,求得理想的增益曲线,并经过使用模拟或数字式的程序调整不同频段的增益与压缩方法使助听得到满意的效果.但是在我们临床工作中常常遇到病人申诉对助听器的效果仍觉得不理想.这种申诉可能有多种情况,如:噪音,堵耳效应等等,但是较多的是只能听到声音而不能听懂语言.经过我们应用心理声学调谐曲线的检查发现,大多数这类病人多是较重度的感音神经性聋,他们的主要问题是频率分辨阈高,而不是因为助听器的品质问题.频率分辨阈是指人们对于所听到的2个或2个以上频率的声音不能很快地分辨出来,因而影响了对言语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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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等药品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结果
本刊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工作的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医、药学专家对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等药品地方标准品种进行了再评价;对已公布的拟停止使用品种的申诉意见进行了论证;对需补充资料后再议的品种进行了复审。 2001年 6月 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抗生素类抗感染药、抗肿瘤及调节免疫功能药、循环系统用药、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专科用药等药品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结果予以了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属的药品检验所发出了通知:( 1)迅速将再评价结果传达到相关品种生产企业,对再评价结果中拟停止使用品种如有申诉意见,务于 2001年 7月底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对需补报资料的品种,请于 2001年 6月底前报国家药典委员会;( 2)无论是申诉意见还是补报资料,均应经所在省 (区、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统一上报;( 3)对再评价结果中拟停止使用品种无申诉意见的相关企业,也必须报所在省 (区、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对公布结果有疑义的单位,请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或国家药典委员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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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儿童的心理压力
有些父母把希望全寄托在孩子身上,因此对他们宠爱有加,在学习上的监督尤其严厉.年纪较小的孩子面对压力时,不晓得怎样申诉.他们受到言语、知识和应付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即使感觉到难受和痛苦也不会表达.但是,他们不向家长诉苦,并不等于他们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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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身体语言
眼睛:"拒绝"干眼病一到春天,很多朋友都会和干眼病不期而遇,本刊经常会收到读者对干眼病的申诉,"感觉眼睛干涩、灼痛、眼屎较多;眼酸、眼瘁、怕光和视力减退.有时还会伴有头痛、烦燥、疲劳、注意力难以集中等."轻则眼睛常感干涩、灼热或异物感,眨眼次数增加、闭眼才感舒适,重则造成角膜上皮受损而令眼睛怕光、刺痛,甚至反常地大量流泪,厉害的会引起角膜溃疡,留下视力受损的后遗症.在检查时可以看到有眼结膜充血,角膜上皮脱落,严重时会发生角膜软化穿孔,角膜瘢痕形成,严重影响视力,所以不能够忽视干眼症的潜在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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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访制度的创新与解析
通过对医院信访中患方“行使权利”近而“表达利益”的行为特征描述,阐述了由此给医院信访制度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在深层次上揭示了医院信访制度内卷化的困境,引发对医院信访制度化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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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怪他人“停不下”,其实是种病
在公司里,销售部经理陈芸是个遭人吐槽的人,原因在于她习惯于将任何问题失败的原因都归结在别人身上,而将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在众人的眼里,很多理由都特别“奇葩”,根本无法服众.可她依然理直气壮地申诉,总是为自己狡辩.这让她显得特别没有担当,周围的人对她十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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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的年代
我是1978年下半年进入省级机关工作的.80年代初,省水电工程局在眉县石头河水库建设工地施工.为了考察他们拟提拔的16名干部的有关情况,我和一位同事前往工地,住在简易工棚招待所.工地的员工知道上级来人考察干部,有人来反映施工问题,有人申诉个人冤情,还有人提改进工作意见.但是,没有人为自己或他人的提拔来说情摆好,整个考察过程十分真实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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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为尊弱者为贵
在美国,坐姐夫的车出去办事.停车的时候,姐夫没有细看路边的告示,办完事出来,只见车前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250美元.正巧执法的警察还没有走远,他连忙上前询问情由.原来这地方是专供商店卸货的停车位.警察解释,姐夫可以上网提出申诉,也可以现在就去法院,边说边画出去法院的路线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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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职场定力不做“跳蚤女”
第一跳:难耐委屈,拂袖而去2006年7月,我中文系毕业后到一家文化艺术研究院上班.我被分在院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共有"两官四兵",正副主任是工作上"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主儿,四个兵除了我,还有两个司机,一个打字员.办公室全部公文都压在我身上,写不完的简报、信息、总结和领导讲话,忙得我头昏脑胀.上班第二年,院长对管理部门的年终奖改革:奖金根据工作拉开档次,具体考评由副院长负责.也就在这年,我的奖金只拿了C档.其实少拿千元奖金对我的"杀伤力"不算啥,让我想不通的是,我为完成公文绞尽脑汁,经常失眠,奖金怎么是末档呢?我找到副院长申诉,他打断我的话:"你别忙诉苦,先反省自己.奖金怎么拿,也不是我个人说了算."说完走了.那一刻,我愤怒极了,此地不留娘,自有留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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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消费者的损害争议申诉及实现途径探讨
药品消费者的损害争议指的是因消费者药品购买、使用过程所引发的自身权益损害导致的争议.在我国,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自购药物、自我药疗非常普遍,而因药品质量、虚假宣传、滥用、乱用药物、药品不良反应等引起的药物性损害问题导致的消费者损害争议、投诉日渐争多.本文通过解析我国现有解决药品消费者权益纠纷形成原因、存在问题,提出对建立和完善药品消费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和实现消费者合法申诉权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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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的申诉请不要搞错我们是减肥的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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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的法律冲突与立法探讨
近年来,随着维权意识的增强,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案件大幅增多.由于我国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着不统一、不配套的矛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审理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案中,关于如何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时,医患双方甚至律师之间、法官之间、律师与法官之间往往分歧颇大,各执一端,从而导致案件上诉、申诉率高,甚至久拖不决,增加了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