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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流性咽喉炎易误诊
反流性咽喉炎又称咽喉反流,是由于胃内容物返流到咽部,刺激损伤咽部黏膜并引起相应的症状,是一种近年来才被耳鼻咽喉科医师所认识和重视的疾病.近年的临床统计表明,大部分慢性咽喉炎患者的病因与咽喉反流相关.反流性咽喉炎不仅给患者带来长期不适,影响生活质量,而且有可能和喉癌、食管腺癌、分泌性中耳炎、喉狭窄、喉喘鸣、慢性鼻-鼻窦炎、阻塞性睡眠低通气综合征、牙釉质损伤、婴儿死亡综合征等的发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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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窒息的相关因素分析
新生儿窒息仍是当今引起婴儿死亡和影响儿童生存质量的主要因素,新生儿窒息是导致全世界新生儿死亡、脑瘫和智力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国内报道发生率3%~10%[1],现将我院206例新生儿窒息及相关因素分析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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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低体重早产儿的护理体会
极低体重早产儿是指出生体重≤1 500 g,胎龄<32周的围产儿,由于各组织器官发育不成熟,功能不健全,易发生肺透明膜病、呼吸暂停症、低血糖症、严重酸中毒、新生儿硬膜症及各种感染,年龄越小,死亡率越高,是婴儿死亡的前五位死因之一,提高极低体重早产儿的存活率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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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优生网络综合干预对围产儿出生缺陷的影响
出生缺陷是指胎儿在母体内已出现了发育异常,出生后用肉眼可见或辅助技术诊断的形态、结构、功能、代谢、精神、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它包括先天畸形在内的所有出生异常的疾病[1].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99.60/万,每年约30~40万缺陷新生儿出生,神经管畸形(NTDs)发生率23.96/万,位居世界第一位,是造成胎儿和婴儿死亡及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极大地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振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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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本地人口与流动人口婴儿死亡情况现状比较
文章对2006-2007年婴儿死亡情况进行分析,以了解萧山区两年来本地人口与流动人口婴儿死亡情况的差异,结果为流动人口婴儿死亡率13.63‰,高于本地人口婴儿死亡率4.4‰,先天异常、新生儿疾病、各类意外是二类婴儿的主要死亡原因,但前五位死亡原因和死因顺位、死亡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为此建议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使流动人口在卫生保健服务上享受与本地人口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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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1991-2000年婴儿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分析
对平果县1991-2000年婴儿死亡资料进行分析,显示婴儿死亡第一位死因前8年为肺炎,1999-2000年为出生窒息.分析表明降低窒息、肺炎死亡率是控制婴儿死亡率的关键,要提高对早产和低体重儿的护理和防治水平,建议建立县级遗传学监测体系,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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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994年溧阳地区婴儿肺炎死亡分析
肺炎是导致婴幼儿死亡的第1原因,占全部婴儿死亡的20%~30%,估计我国每年有30万婴儿死于肺炎,为了解我市婴儿肺炎死亡率及其相关因素,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降低肺炎的死亡率,对1990~1994年177例婴儿肺炎死亡资料进行了综合整理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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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临翔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年报资料分析
目的:了解临沧市临翔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变化趋势及主要死亡原因,为制定儿童保健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利用临翔区妇幼卫生年报资料,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进行分析.结果:10年来临翔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到2010年已降至9 99‰;婴儿死亡的主要死因依次为出生窒息、肺炎、早产低出生体重,而1~4岁儿童的主要死因为意外死亡与肺炎;死前就医率59 5%,在就医途中死亡的比例仅7 02%.结论: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关键是降低出生窒息、肺炎、早产的死亡率,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提高产、儿科质量,掌握窒息复苏技术,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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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例婴儿意外窒息死亡相关因素分析
意外窒息死亡是我国婴儿意外死亡的第一位死因[1],也是婴儿死亡的主要死因之一,为了解淮安市婴儿意外窒息死亡的原因和特点,有助于提出预防措施,我们对淮安市1998~2000年的306例婴儿意外窒息死亡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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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妇女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
神经管畸形(neural tube defects,NTDs)是造成胎婴儿死亡及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世界范围内一个重要公共卫生问题,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可以预防NTDs发生.我院于2000~2002年期间对34 571名新婚妇女进行了增补叶酸预防NTDs人群干预研究,研究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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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酸与人类先天畸形
先天畸形是指婴儿于出生前在母体子宫内便发生的结构异常.婴儿出生时,大约5%的个体具有某种先天异常,其中2%~3%在出生时便可以发现[1].先天畸形可以导致死胎、围生儿或婴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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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畸形死亡360例分析
畸形婴儿死亡占相当比例,同时,随着时间的变迁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畸形的种类及数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1~3],为了解石河子地区畸形婴儿死亡情况,寻找新的预防对策,我们收集了1981年1月至2001年12月21年间360例畸形婴儿死亡的资料进行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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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昔阳县出生缺陷监测
出生缺陷(birth defect)是造成胎婴儿死亡及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世界范围内一个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了解本县目前体表重大出生缺陷患病水平和种类,对2005年全县24种体表重大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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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997~2002年出生缺陷监测分析
随着传染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逐渐得到控制,出生缺陷逐渐成为导致围产儿、婴儿死亡的重要原因,成为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们对湖北省1997~2002年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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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基因多态性、叶酸、同型半胱氨酸与神经管缺陷的关系
神经管缺陷(neural tube defects,NTDs)是常见的新生儿先天畸形,主要类型有无脑儿、脊柱裂、脑膨出等,是由于新生儿在胚胎神经发育期神经管未能完全闭合引起的.NTDs是造成胎儿、婴儿死亡和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出生缺陷中占一定比例,是世界范围内公共卫生的重要课题,全世界每年约有30万~40万NTDs患儿出生.中国出生缺陷监测网资料显示,1996~2000年中国人NTDs总发生率为12.95/万,与1986~1987年的27.40/万相比已大幅度下降,但发病率仍比较高[1].NTDs是多因子遗传病,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导致胚胎和组织异常发育引起的,其发病机理和确切病因至今尚未明了.本文就5-10-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N5,N10-methylenetetrahydrofolate reductase,MTHFR)基因多态性与叶酸代谢和同型半胱氨酸(homocysteine,Hcy)蓄积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与NTDs发生的相关研究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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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儿童肺炎死亡的危险因素及干预对策
肺炎是我国婴儿死亡的第1位死因,占全部婴儿死亡的20%~30%,其中80%的婴儿死于家中或转院途中,85%发生在农村和边远山区.为此,我们在湖北省巴东、长阳等8个贫困地区对儿童肺炎死亡的危险因素及干预对策进行了研究.1.对象与方法:1996年6月~1997年5月死于肺炎的5岁以下儿童212例为病例组;儿童死亡发生前后1周内曾患肺炎的康复儿童为对照组,每1个病例配对2个对照,共424例.1997年6月~2000年2月,在8个贫困县随机抽取75 377例儿童作为干预监测组.病例对照相关资料采用χ2检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2.结果:湖北省农村儿童肺炎死亡有显著性意义的单因素21项(均P<0.01),多因素9项,依次为:患病后母亲未及时带孩子就诊、儿童过去未进行免疫接种、技术差的村医为首诊医生、医生未给予家庭指导、多子女、看病次数少、居室内取暖用木材为燃料造成空气污染、母亲文化程度低、病后未及时住院或转诊等.针对多项危险因素,我们采取了综合干预措施:①开展儿童肺炎家庭病床管理,设计图文并茂的"家庭护理指导卡"、宣传资料,采用面对面人际交流技巧,举办家长父母学校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②采用WHO急性呼吸道感染标准病例管理和临床管理[1],用参与式方法对县、乡、村三级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识别和转诊的应急能力.③开展肺炎监测,实行急性呼吸道感染专用处方,严禁滥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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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护理体会
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简称妊高症)是妊娠期特有的症候群,在孕妇中约占5-10%,是孕产妇和胎婴儿死亡的重要原因,多发生于妊娠20周至产后48小时内,以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为主要表现.现将护理体会介绍如下:1、临床资料我科自2006年-2008年共收治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患者81例,其中产前子痫8例,产后子痫3例,血压高为238/200mmhg,低为120/90mmhg.初产妇占69例,经产妇12例,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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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血管疾病超声诊断规范探讨
编者按先天性心脏病仍然是我国近年来新生儿和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超声是诊断胎儿心血管疾病的首选无创伤技术,但由于我国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普及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此提出了精辟的分析和详尽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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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脏超声的"基本"及"扩展"检查方法指南
一、前言先天性心脏病(congenital heart disease,CHD)是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其发生率约为活产婴儿的4/1000~13/1000[1-3].1950年至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报道42%的婴儿死亡是由心脏畸形引起[4].心脏畸形是产前超声诊断中常漏诊的畸形之一[5,6].对某些心脏畸形而言,如果能在产前发现,则会明显改善胎儿预后[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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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支气管哮喘药物治疗进展
妊娠期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哮喘管理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这一特殊时期既要控制哮喘,使妊娠妇女顺利渡过孕期至分娩,又要避免药物对胎儿可能导致的危害.妊娠期哮喘发作与婴儿死亡、早产及低体重儿等不良事件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因此,妊娠期哮喘的管理及合理的治疗是非常重要的.美国哮喘教育和预防项目组织(NAEPP)1993年首次制定了妊娠哮喘的治疗指南[1],并先后几次进行了修订,2005年在总结了近10多年的管理和治疗经验后再次更新了这一指南[2],为妊娠期哮喘的用药提出了重要的指导原则,为此,我们对妊娠期哮喘药物治疗新的认识进行了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