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福建省召开计划生育科技暨药具工作会议
2005年3月10~12日,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就贯彻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精神,召开全省计划生育科技暨药具工作会议,要求各级计划生育部门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做到"四个新".即:以新的视野,认识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以新的起点,巩固发展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新的实践,开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局面;以新的要求,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领导.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加强乡镇中心服务所建设.省人口计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全省每年加强建设100个乡镇中心服务所,三年内完成300个中心服务所建设,并列入年度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召开现场调研会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新修订),2005年4月14日,北京市人口计生委耿玉田副主任率科技处、信息处人员在朝阳区召开了现场调研会,现场演示和讲解了朝阳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运行和突出优点,以及丰台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进行ISO9000认证的目的、意义工作进展.耿玉田副主任肯定了朝阳区和丰台区工作取得的成绩,为打造数字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指导)中心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要求探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和ISO9000认证在整个北京市推广的可行性.
-
甘肃省举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理论考试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提高全省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2005年10月15日,甘肃省人口计生委举办了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理论考试,全省14个市、州共设13个考场(嘉峪关、酒泉市并设一个考场),近5 000名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了此次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试题紧密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理论测试.
-
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2005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2005年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人口计生委根据委主任会议和委优质服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创建活动的实践,修订了评估指标体系,印发了《人口计生委关于评选2005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55号),引导创建活动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维护群众权益;建立了国家级、省级两级评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省级管理责任,并对已命名的先进县(市、区)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
-
山西省修订并颁布《山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为规范、加强全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通过近一年的研讨、论证,山西省于2004年3月16日正式颁布了<山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主体分总则、鉴定组织、鉴定程序、审批程序、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等六大部分,另有三个附件.
-
依法践行记帐式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全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有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自2003年以来,我区全面实施了记帐式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工作.现将工作运作情况予以总结.
-
贯彻2000版ISO 9000族标准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2000版ISO 9000族(即ISO 9000:2000)标准是ISO在原ISO 9000基础之上进行修订,适用于各种组织的管理和运行,满足不同行业标准需求,是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的国际通行证.
-
我国计划生育技术规范与优质服务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须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自我国提出计划生育,尤其是开展计划生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以来,国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规范性给予了关注,并在立法和制订规范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文件与培训教程,加强了对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存在一些问题,国家规范在基层的执行情况与其要求间存在明显差距.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缩小服务现状与优质服务要求的差距、提高服务质量,引起了业内的关注与思考.一方面,各地开展了许多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化管理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并取得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另一方面,我国的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在可操作性上存在一些不足,有的不够明确.技术规范本身需要经历制定、执行、评估、修订的持续改进过程.因此,建议国家制定一套基于我国数据的技术规范,在明确开展技术服务的条件、服务流程、技术操作过程等要求下,完善规范的传达修订执行机制.
-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通知
2004年12月1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28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需要,是加强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加强依法管理和规范服务的法律保障.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
精液分析标准化和精液质量评估——WHO《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5版)出版
精液分析是评估男子生育力的重要方法,也是男科疾病诊断以及疗效观察的试验依据.精液常规分析易受采集方式、射精频度、温度、实验室条件、检验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及主观判断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分析结果发生偏差,所以精液的采集与分析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才能提供受检者临床状况的必要信息.近年来随着男科学和生殖医学的快速发展,不少原有的概念和诊疗建议需要修订,为此WHO组织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通过收集临床数据,修订出版了新的《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5版),以期提高精液分析质量.
-
《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的第三次修订
《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以下简称《医学标准》)是世界卫生组织( WHO)的计划生育基石性技术指南中的第1部,第1版于1996年出版,以后每4年左右更新修订1次,到2010年,经第3次修订的第4版正式出版,并于2011年译成中文,由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为使我国,特别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部国际指南,本文对《医学标准》产生的背景和第3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
从"创卫"指标谈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培训
1998年4月,全国爱卫办下发了新修订的<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其中的健康教育项目较之1994年下发的标准有了较大的调整.特别是医院健康教育中增加了一个新指标:对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培训覆盖率要达到90%.这给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如何开展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
-
实施目标管理加快医院发展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安徽省大的综合性教学医院,医院从1993年起先后制定了<"八五"发展规划(修订稿)>、<"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行政任期目标(1999.3-2003.3)>、<"十五"发展规划>等发展目标规划,并按照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医院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各项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有的目标还提前或超额完成.
-
关于修订农村初保指标的探讨
(一)1990年3月15日,国家卫生部等5部委下发了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提出了"把保障农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的战略构想和"在全体农村居民中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策略,同时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了包括支持体系、服务体系、健康指标三大部分的12项低限标准.
-
浅议刑法中医疗责任事故罪的认定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明确了对医疗事故犯罪的认定和处罚标准.1998年6月26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对医疗事故犯罪的含义又做了详细的释义.
-
现行肉松(太仓式)国家卫生标准的适用性探讨
目前,我国肉松的卫生标准分为太仓式和福建式2种.我市作为太仓式肉松的发源地,有着百余年的悠久历史,年产销售量已达千余吨.为了解肉松(太仓式)(以下简称肉松)的卫生质量状况,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我们对本市肉松加工企业生产的肉松进行抽检,在进行评价的同时,对GB 2729-94<肉松卫生标准>的适用性进行了探讨,为修订肉松卫生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
对现行冷冻饮品卫生标准的几点看法
为了掌握市售冷冻饮品卫生质量情况,1999年8月~1999年10月我们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售的共计55种冷冻饮品进行了采样检验,并按照GB 2759.1—1996《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进行了评价。调查后发现,现行国家标准GB 2759.1—1996《冷冻饮品卫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产品的现状,应进行必要的修订。1 试样与方法1.1 试样 试样采自门头沟区市售的三大类冷冻饮品(含乳蛋类,含豆类,含淀粉或果类)共计25个生产企业的55个品种。65件试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
前言在对GB 2713-81<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进行修订时,保留了GB 2713-81实践证明适合我国情况而又不妨碍国际通用的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前言本标准代替GB 2711-8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在对GB 2711-81进行修订时,实践证明该标准适合我国情况.
-
卫生部法监司关于水产品中重金属残留标准问题的复函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监管司:你司2001年2月7日《关于水产品中重金属残留标准问题》的文件收悉.目前,我司正在组织专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及其它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贵司来函所提到的水产品重金属残留标准为标准清理的内容之一,我司将按程序尽快进行修订和完善.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