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保健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保健证是部队师以上干部到医疗卫生部门就诊的凭证.记录干部的一般情况、主要疾病、过敏药物、体系医院档案编号等.通过查阅保健证,可以掌握持证人的以上信息.医疗保健行政部门每年对所属师以上干部保健证进行审核,以便掌握保健对象的人数及不同类别人员数量等情况,加强对该人群的管理,为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提供有效数据.然而,用人工手检、统计、分析保健证持有者情况的方法,既费时,又费力,还难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所以,为加强对保健证信息的管理,为管理者快速、准确的提供有关信息,我们设计编制了保健证信息管理系统.
-
免试降不了择校热“小升初”新政引质疑
2014年1月26日,教育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再次明确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并强调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新政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专家学者热议的对象.然而,作为孩子家长的父母,对于新政的期望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热情,许多家长对此仍然疑虑重重.政策利好有望助推教育公平根据新政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统筹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
-
地方之声
近日,新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全区卫生系统内积极开展了以“传承长征精神,义诊服务百姓”为主题的2016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周活动,辖区各二级、三级医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特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贯彻国务院机构改革、转变职能要求,规范地方卫生计生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我委组织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以下统称《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同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各地要创新思维,抓住机构改革机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对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予以应有的履职保障,确保在机构改革中卫生计生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现就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二、地方各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H7 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种管理调整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病种调整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切实做好上述传染病的监测、报告、数据统计及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为指导卫生计生系统科学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完善工作制度,科学进行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要结合本机构承担的食品安全任务,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专人负责.
-
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
为全面了解我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了解卫生相关政策及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效果,为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政策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8~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了全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下面重点介绍三个方面情况.
-
四川把学校食堂食安监管作为重中之重
开学伊始,四川省食药监局决定,从秋季开学之日起两周时间内,在全省开展201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责任明确、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以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强化学校食堂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配合教育部开展了201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从督查的17个省(区、市)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
简讯
国家卫计委: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对远程医疗服务进行了规范:远程医疗服务是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技术,向医疗机构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诊疗服务,属于远程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项目。
-
一起中学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流行的调查分析
2012年2-6月,江苏省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监测,发现江苏省泰兴市某中学陆续新发了5例学生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其中高一学生2例(1例涂阳,1例涂阴);高二学生3例(1例涂阳,2例涂阴).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试行)》[1]有关规定,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报告,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人员对该校在校学生进行了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
-
天津市城区三级综合医院可疑肺结核患者转诊与追踪到位情况分析
目前综合医院等非结核病防治机构(简称"非结防机构")仍是肺结核患者就诊的首选场所[1].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简称"结防机构")与综合医院等非结防机构间的合作,促使非结防机构诊断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到结防机构,是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2].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采取行政部门推动、细化工作程序、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奖惩制度等措施加强与三级综合医院合作,从而提高肺结核患者到位率.本研究对2003-2012年10年间天津市城区三级综合医院可疑肺结核患者转诊追踪情况进行总结,并分析其转诊到位的影响因素.
-
福建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站(所)活动
2004年3月31日,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在全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站(所)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为保障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省人口计生委要求: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优一满意"要求,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构筑新的平台.
-
基层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监督管理机制的探讨
随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满足育龄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为目标,改革创新药具管理工作,健全药具管理服务网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笔者在药具工作调研中发现,基层药具工作因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尚存在药具供需矛盾,发放登记不规范,虚报、瞒报药具计划等现象.为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药具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十分必要.本文针对我国基层药具工作特点,就药具工作监督管理机制作以下分析,并提出建议.
-
县级服务站医疗质量抽样检测评估分析
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是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龙头,其技术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的影响很大,直接关系育龄群众的健康安全及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风险,是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在总结2003年质量监测工作基础上,结合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对监测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于2004年12月,组织实施了2004年度县级服务站的医疗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现将检测评估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
江西省瑞金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充分暴露了医疗废物未达到无害化管理的隐患[1].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同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就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明确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分别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环境污染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规范医疗文书避免医疗纠纷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对控制人口、调节生育、规范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人们法律知识的不断提高,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应注意证据的保护.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通常诉讼中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只有出示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主观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证据,才能免责.这就要求技术服务人员一定要有极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重要事件的笔录以及有关证据的保全等,才能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在保护患者医疗安全的同时保护好服务机构及其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
云南省县、乡两级生育健康服务资源与服务提供现状调查
为了解云南省县、乡两级生育健康服务资源与服务提供现状,我们选择了楚雄州的省级贫困县双柏县以及该县的2个中心乡,楚雄州经济较发达的禄丰县及该县的3个普通乡,于2001年8月~10月对这两个县进行了调查,并作一分析,以期为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情况分析
依法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简称<许可证>)工作,是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赋予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为此,泸州市人口计生委于2008年5~6月,对全市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进行了校验,旨在加强管理,努力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
学校健康教育的目标管理和评价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教育委员会依据我国卫生部和国家教委下发的<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每年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上一学年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从而使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尽快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