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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无小事
认识药品说明书的重要性很多患者用药前没有阅读药品说明书的习惯,更有甚者,为了减少包装,将外包盒连同药品说明书一起丢掉.这是不正确的.药品说明书对于合理用药,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字材料,有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法院认同的优先效力.不仅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作为病人或其监护人在使用药品前,除了用药指导(医嘱)还要阅读说明书,看的顺序依次为:适应症、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其他内容.若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没有记载,患者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医生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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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技术应用现状与发展建议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利用快速检测(简称快检)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明确了快检方法作为法定监督检查手段的法律地位,快检的重要性必将进一步提升.从2000年开始,工商部门陆续开展了食品快检工作,在2003年之后,各地工商部门又相继购买了食品安全检测车,促进了食品快检工作日常化运作,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的流通环节食品快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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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的法律地位与技术保障
文章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证据属性等讨论了病历和电子病历的法律性质,并从"证据三性"原则分析了电子病历证据的可采性,论证了电子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证据作用,及保障电子病历安全性的信息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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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及对策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在全国的实施,确立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服务范围,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提供了技术保证,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公民生殖健康权利提供法律保护.为客观了解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是否已达到<条例>的要求及能否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2003年,对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了调查,以便更好地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发展,为确立发展目标、加快发展步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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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新思路--设立中心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确立了法律地位,对其职责、任务、服务范围有了明确的规定,为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生存和发展,其重要条件是具备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高超的技术,先进的诊疗设备、科学的信息管理、一流的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乡镇,为了达到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的目的,近宜宾市在各县区试行推广设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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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颁布后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生存与发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规形式明确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法律地位和服务范围.它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明确了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律授权.<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在国家一级没有法律规范的历史,标志着我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始进入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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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确立了法律地位,对其职责、任务、服务范围有了明确规定,为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提供了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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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法律地位与法律关系探讨——以"宁波云医院"为视角
明确互联网医院的法律地位及其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对于解决因互联网医疗引发的法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实务中互联网医院的法律地位根据其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宁波云医院在远程会诊中是医疗服务的居间人;在检查检验和健康体检中,是医疗合同的当事人;在远程门诊中,既可能是医疗合同的当事人,也可能充当服务的第三方;而在预约挂号中,是医院的受托人,与患者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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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食品安全法(草案)》蕴含保健食品监管变局
[编者按]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2008年4月20日<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草案>从我国实际情况需要出发,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但对作为一类特殊食品进行管理的"保健食品"在本<草案>中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而<草案>中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法>一旦颁布实施将替代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这将意味着如果本法实施,"保健食品"有可能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从而将引发保健食品监管体制的"变局"和行业的"动荡",进而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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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立法刍议
谈到"病案法"或为病案立法,一般涉及两个层面的涵义:一、"病案"这一具有客观考查和使用价值的社会公共财富应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和属性?"病案"作为医学研究和医疗诉讼事务的依据,适用于怎样的行为规范?二、"病案法"一词还常常用以表达"为病案管理立法"的涵义.也就是为规范病案管理活动而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总之,病案界许多论文、文献中提到的"病案法"一词,包括了为"病案"立法和为"病案管理"立法这两重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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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所体现的医患关系及相关问题探讨
一、医案的实质及医患双方的法律地位?病案是什么?病案所反映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与争论,笔者认为,要搞清楚这些问题,首先应确定医患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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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与管理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法律地位被边缘化。研究表明,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是减少纠纷、缓和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为了完善国内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建设与医疗纠纷管理,保证《侵权责任法》的落实、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及第三方调解和保险机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解决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相关处置、病历等问题,本期特别策划邀请了相关课题组在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内外医疗纠纷预防与管理的主要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提出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体系、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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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的法律地位及实践的若干思考
医疗工作各种文书复杂繁多,而且很多时候是责任判断的重要依据.手术同意书对医疗机构和患者而言,是一份告知、知情同意的文书,也是一份责任重大的法律文书.在此我们就手术同意书的法律地位及现阶段的一些实际问题做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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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的法律地位及应用的可行性
作为数字化医院的核心,电子病历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病历获得了发展的法律环境.作者讨论了病历和电子病历的法律意义、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证据作用、电子签名法与电子病历的关系、社会关注的电子病历相关问题等,从而论证了电子病历应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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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说明书用药法律问题的再认识
本研究分析、探讨我国目前已存在的解决超说明书用药问题的措施所存在的一些误区(寄希望于药品生产者申报修改药品说明书、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超说明书用药审批管理、通过知情同意规避法律风险),指出这些措施存在的缺陷,并基于此提出一些解决超说明书用药合理性、合法性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思路及方法(包括厘清药品说明书的法律地位、鼓励超药品说明书的权威指导、确立超药品说明书行为合理性的评价主体等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我国超说明书用药尽早摆脱目前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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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药品标准的法律地位
药品是关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也是以技术创新为平台的高科技产物.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用药的安全与有效,必然设定一定的指标予以衡量,这个指标就是药品标准.作为一项技术指标,药品标准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是国家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的技术依据.因此,药品标准从技术层面上讲是一种技术指标,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又是一种法定技术依据.那么,对药品标准的法律性质应如何确定?其又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果?这也为我们正确看待药品标准、加强标准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考.
关键词: 药品标准 法律地位 药品审评质量管理规范 -
欧盟医疗器械警戒系统在英国的实施指南(草案)之一
欧盟预期将这一系列指令公告作为基本指南,仅代工业办参考没有法律地位.生产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考本指南,与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共同制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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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药品检验机构在药品监督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本文结合我国药品检验机构的现状,从药品检验机构的地位、职能、作用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谈了学习<药品管理法>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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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药品安全政府管制经验浅谈
政府管制(government regulation或regulation)是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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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MP认证检查员的几个话题
目的 就建立我国GMP认证检查员的法律地位和资质标准提出建议.方法 简要回顾了中国GMP认证检查员队伍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检查员的法定地位,结合实际对检查认证方法进行探讨评估.结果与结论 GMP认证是对药品生产行为的法定制度,因此,明确GMP检查员的法律地位与资质标准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