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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2002年版与1995年版在哮喘定义、诊断和管理上异同点的解析
近30年来,哮喘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它影响着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人民的健康.1993年在美国国立卫生院心肺血液研究所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哮喘管理和预防的全球策略"工作会议报告,并于1995年出版了一套名为<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的系列丛书,即GINA 19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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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附件:哮喘常用药物及治疗简介)
支气管哮喘是儿童时期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之一.2000年调查我国0~14岁城市儿童的患病率为0.5%~3.4%.1994年WHO组织全球30多位专家制订了"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 1998年、2002年相继进行了修订,1993年我国儿科呼吸学组相应制订了我国的"儿童哮喘防治常规"并于1998年进行了修订.现参照2002年新GINA方案并结合我国实情再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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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2002)》方案哮喘长期控制治疗中对病情再评估的描述之我见
在慢性哮喘长期控制治疗期间的复核定级中,增加了治疗关键因素的综合分析,以确定复核后用药的级别,是<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2002)>(GINA2002)的主要改进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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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检查在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治中的不足
儿童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近年来十分引人关注的全球公共健康问题,也是儿童常见的慢性疾病,已跃居儿科呼吸道慢性疾病首位,严重威胁儿童健康和生长发育,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因此被WHO列为21世纪极需防治的重大疾病之一.《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简称GINA方案)和我国制定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简称防治常规)已为儿童哮喘的正确诊断提供了统一标准.但由于儿童时期年龄跨度大,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缺乏特异性,导致部分患儿早期诊断仍存在困难,甚至漏诊、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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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剂量茶碱和必可酮吸入治疗小儿哮喘疗效观察
哮喘是一种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也是世界上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并在儿童中有所增加.气道反应性增高是哮喘的特征之一,是气道炎性病变的表现,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认为吸入皮质激素是目前有效的抗炎药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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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哮喘病的防治
哮喘是一种慢性呼吸道炎症性疾病,具有气道高反应性特征.国际上对哮喘的认识不断发展.我国是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1]制定参与国,随着该方案在我国的普及,我国儿科领域在哮喘病的诊断、防治、科研及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上述各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基层医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将问题总结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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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与吸入激素治疗哮喘的疗效比较
慢性气道炎症是哮喘的病理生理基础,抗炎已成为哮喘的治疗目标.世界卫生组织与美国国立心、肺、血液研究所推荐的"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中,将吸入皮质激素作为有效的抗炎药及首选药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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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GINA方案防治支气管哮喘673例调查分析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一种慢性、反复发作性呼吸道疾病.1994年美国国立卫生院心肺血液研究所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制定了<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简称GINA方案),成为全球防治哮喘的指南;近5年我院应用GINA方案防治哮喘673例,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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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急性加重的处理
[编者按] 2002年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报告指出"大多数哮喘病人都可以预期获得哮喘控制,并且应该获得并维持哮喘控制".2006年11月GINA官方网站公布了GINA执委会于2005年起草的一份新报告,该报告不仅吸纳了新的学术成果,而且推行一项基于哮喘控制而不是哮喘严重程度的哮喘管理方法.为了增加临床医生对该指南的了解,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行该指南,本刊将对GINA指南进行连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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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例哮喘病人的阶梯式治疗与管理
我科于2001年8月~2002年8月,遵循世界卫生组织(WHO)<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GINA)[1],按照我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和儿童哮喘防治常规(试行)[2,3],对门诊治疗的78例病人进行阶梯式治疗与管理,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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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气峰流速测定在哮喘急性发作期中的运用
呼气峰流速(PEF)已被广泛应用于哮喘病人自我监测病情的严重程度.过去对哮喘急性发作期严重程度的判断主要依靠症状、体征、血气分析及肺功能检查.但由于实验室血气分析仪及肺量仪笨重,不方便病人使用,PEF可以比症状更敏感,更客观地反映哮喘病人的气道阻塞及病情变化.由于PEF测定简便易行,对哮喘急性发作期严重程度判断有重要意义."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和我国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1]均将PEF测定做为哮喘急性发作期严重分析的重要标准之一.可以更好的分级病情,指导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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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GINA方案哮喘严重度分级的评价
1996年 8月起,我院儿科根据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 GINA方案),以肺功能测定对哮喘病人哮喘严重度进行分级诊断和治疗.在肺功能分级标准中可用 FEV1或 PEF与预计值的百分数进行分级,现将这 2种方法的分级进行比较,同时观察各级中其他肺功能指标 [1,2] ( IE%、 FVC、 V50、 V25)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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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治疗的现状及进展
WHO和美国心肺血液病研究所发表的"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中将哮喘定义为"一种慢性气道炎症疾病", 改变了过去对哮喘的认识.同时,对哮喘的治疗也从只注意解除支气管平滑肌的痉挛,转变为针对气道炎症的长期抗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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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名哮喘患者治疗方式调查
目的了解目前基层医院在治疗儿童哮喘过程中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的应用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方法对360名被确诊为哮喘的门诊患儿及家属进行有关该患儿哮喘的治疗方式及其他相关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哮喘急性发作期采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加β受体激动剂吸入的占8.9%,采用静脉滴注激素加氨茶碱的占87.8%;临床缓解期规则应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吸入的仅占4.4%.结论 GINA方案在基层医院的哮喘临床治疗中采用率非常低,做好儿童哮喘防治指南普及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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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变异性哮喘与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免疫功能
<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一文中明确肯定了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CVA)是哮喘的一种形式(美国国立卫生院心肺研究所,1998年8月1日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它的病理生理改变也是持续气道炎症反应与气道高反应[1].是一组偶尔或不出现喘息的慢性咳嗽病人,肺部没有明显体征,临床上易被误诊为反复呼吸道感染(recurrent respiratory tract infec"ons,RRTI).随着对CVA认识的加深,平素临床上诊断为RRTI的一部分即是CVA,而两者的治疗和预后是完全不同的,临床上不易鉴别,但两者的免疫功能却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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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吸入激素为主的哮喘长期治疗
1995年由WHO和美国心肺血液研究所共同发表的“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指导哮喘诊断和治疗的纲领性文件。随后,在1997年我国也制定了自己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对哮喘的治疗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GINA的发表将哮喘的防治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GINA的原则对哮喘的防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GINA已发表近5年,5年来对哮喘长期治疗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入。现就有关的进展做简要的介绍。1 一线治疗药物——吸入激素GINA将支气管哮喘定义为“慢性气道炎症性疾患”,确定了气道炎症在哮喘发病中的重要性。所以,抗炎治疗成为哮喘长期治疗的关键。长期治疗可参考GINA和我国哮喘防治指南的“阶梯治疗”方案进行,其一线治疗药物是吸入激素(ICS)。对轻度(GINA分级为轻度持续)以上严重程度的哮喘患者都有必要长期吸入激素治疗。对青少年的轻度哮喘也可首选色甘酸钠或nedocromil。长期吸入激素治疗的指导思想,既是控制患者的症状,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气道炎症得不到有效治疗,长久下去可能导致气道重塑,造成不可逆气道阻塞。长期治疗的目标是争取尽可能的达到控制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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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儿童支气管哮喘临床用药调查分析
目的 了解梅州市目前治疗儿童哮喘过程中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的应用情况,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便更好地开展哮喘防治工作.方法 对410名被确诊为支气管哮喘的门诊患儿及家属进行有关该患儿哮喘的治疗方式及其他相关情况的问卷调查.结果哮喘急性发作期采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加β受体激动剂吸入的占39.8%,采用静脉滴注激素加氨茶碱的占41.5%;临床缓解期规则应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吸入的仅占7.1%.不治疗的占53.2%.结论 我地区医生在哮喘急性发作期治疗中已经执行了GINA方案,但对方案的理解、认识不充分,在医疗实践中仍有不合理用药;而GINA方案在哮喘临床缓解期治疗中采用率非常低.今后哮喘防治工作应该继续推广GINA,做好儿童哮喘防治指南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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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激素的特性及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心肺血液研究所联合发表"全球哮喘防治的创议"(GINA)推荐吸入皮质激素(ICS)作为哮喘长期治疗的一线药物,确定了ICS在治疗哮喘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ICS的问世已有30多年的历史,但由于ICS给药途径的特殊性,对ICS的药代学和药效学及不良反应等认识仍不完全清楚,现将近年有关的进展做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