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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篇:强化建设保障权益
办好商会就要发挥商会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北京水产农特产企业商会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商会微信公众号”开通商会合作单位--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以法助商”专栏。专栏开辟至今,已刊发法律案例与分析内容达18期,受到广大会员的极大关注,切实做好了为会员单位的法事服务工作,为会员及时排忧解难。同时,律师事务所对在经营业务中合同签订、履行及其他各类问题提供常年的每周五坐班咨询服务,现场办理相关事宜。此外,通过举办相关法律专题培训、学习讲座等,为会员单位提供了良好的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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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立法进行时
对于在病床上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来说,新近有两则消息也许能让他们看到生的希望.8月下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移植的法规:9月,卫生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国的器官移植管理条例和脑死亡诊断标准草案正在征求学术界意见,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相关法规文件也正在制订中,中国器官移植的法治建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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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权浅析
自出现医疗活动以来,医患关系一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其集中表现在患者知情权的被漠视和侵害,患者只能接受结果,而无权知道结果的由来.随着法治建设的健全和医学模式改变,知情权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知情权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正确对待患者知情权,对平衡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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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院法治建设现状研究
目的 了解山东省医院法治建设的现状,探索进一步完善医院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方法采用普查的方法,以山东省全部二级和三级医院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问卷收集医院法治建设基本信息.结果 山东省医院法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总体水平偏低、专职部门较少、资金投入偏少、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结论 政府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大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社会应成立行业协会,促进医院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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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并非绝对自由期
随着我国劳动法治建设的日臻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近年审理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理解和运用还有偏差,比如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只签试用期协议;试用期支付工资标准低于转正后的80%;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过长,与劳动合同期限不对应;试用期随意延长或对同一员工重复试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将给用人单位造成潜在的用工风险,需要尽量避免。同时,了解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应有权利也应该成为每名劳动者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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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全力”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
2015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抓改革,全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的完善;围绕抓发展,全力推动中医药发展一揽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围绕抓法治,全力推动法律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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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患信任机制与医事法制建设的互动关系
当今社会生活中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不信任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发生在2007年的肖志军案件,充分显示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危机带来的严重后果.在一些经济学家普遍重视信任作为经济发展中"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同时[1],国外的法律社会学家和法律经济学家开始关注信任(尤其是作为信任基础的信誉)的社会控制功能以及信誉机制和法律强迫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2].然而,国内法学界至今没有对信任问题给予恰当的关注,信任与法律运行和法治建设的关系更是很少有人提及.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关注医患信任和信誉机制对于法律实施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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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案复印人性化服务理念
病案资料复印服务工作是医院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复印服务中体现了并案的价值,病案复印是整个医疗活动的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得到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月益加强。同时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医疗保险市场的速度发展使病案复印需求在医疗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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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普法在医院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性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要求,“推动全系统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实现卫生计生法治化”。医院要做到全面依法治院重要的就是依法自律,而依法自律的基础,就是医务人员学法守法意识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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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与法有机结合--论和谐医患关系之建设
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有赖于道德与法律的有机结合.既要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又要发挥法律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在和谐的医患关系的建设中,道德与法律相互作用,但道德是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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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随着《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工程建设合同已进入法治建设和科学管理的新阶段.但是,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体系仍不够完善,合同履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严格按照合同履约的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等等,这些因素都制约了医院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合同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本文结合实际,对医院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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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市场经济国家的法治建设--江苏卫生法制考察团德国纪行
2002年春节刚过,江苏省卫生法制考察团一行四人赴德国柏林、法兰克福等城市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察访问.在德国国际经济教育与培训中心的精心安排下,代表团与德国卫生部官员进行了中德卫生法制的交流探讨,实地考察了德国柏林医师协会、柏林约翰慈善医院、德国AOK医疗保险公司等机构.通过考察访问,使我们深入了解了德国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完善国家法治的概况,也体会到法治的完善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发展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非常重要.现将主要收获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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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及管理防范
随着医疗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和<医疗事故条例>的实施,患者就医时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护理质量、服务质量和医疗护理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护理风险管理机制,及早预防事件的发生,及早做好应变措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心血管内科护理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及管理防范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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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2004年是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年.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04年7月1日,具有政府法治建设里程碑意义的<行政许可法>开始施行.在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完善法规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些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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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工作中的环境条件建设初探
遗体捐献是一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促进医学发展、益国利民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反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体现生者与逝者价值的完美结合,体现人类生存、发展与死亡的有机统一.遗体捐献工作的开展,为解决目前国内各医学院校的教学人体标本来源匮乏提供了可能[1].目前制约该项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除了包括有伦理观念障碍、法治建设滞后、人文关怀缺乏等诸多因素外,"担心接受捐赠的单位对遗体进行不人道处理"以及"不满意接待者的态度"也占有一定的比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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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医院贵在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国家不可不治,治国必须有道.所谓治国之道就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举,这正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所指的一样:"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同理,对具体医院而言,我们的治院之道,就是"以德治医"与"依法治医"紧密地结合起来.现就<治理医院贵在德治与法治的"结合">浅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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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2015年度重点委托课题启动会顺利召开
2016年1月16日下午,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委托课题暨 《卫生法立法体系的科学化研究》课题启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 出席会议的有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以及 "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各理事单位的代表.会议由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高春芳主持.会议围绕《卫生法立法体系的科学化研究》的开题方案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达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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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理事单位之一——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召开课题研究方案研讨会
2016年1月8日下午,作为由中国卫生法学会牵头组建的 "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以下简称"研究方阵")理事单位之一的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研究中心")在四川医科大学忠山校区召开了"食品药品法治建设研究方阵"课题研究方案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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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在四川医科大学召开
2015年10月17日,“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泸州隆重举行。此次研讨会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国生命伦理学和医药卫生法学事业的发展。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吉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8个省市的45个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共收到参会论文6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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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综述
2015年10月17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学与公共卫生法研究会和四川医科大学共同主办,《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四川医科大学法学院、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15生命法学高峰论坛--生命科技伦理法律与医药卫生法治建设研讨会”在四川泸州隆重召开。来自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西省、吉林省、福建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8个省市的45个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共计9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共收到参会论文6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