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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系统管理的临床应用
孕产妇系统管理是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医疗保健服务与自我保健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的实用技术,积极开展母婴保健科学研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母婴保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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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生论儿科工作(上)
1基层医疗单位儿科工作的现实情况1.1儿科工作对社会人群的影响儿童是社会和祖国的未来,这是人们所熟知的道理.儿童的健康与否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关心和保护儿童健康已经是人们的共识,在我国<母婴保健法>中,已经作为一项切实的法律付诸实施,并且已列入了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儿童的保护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它既说明了在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上,应该控制出生人口的数量,使人口不至于过度地增长;还要提高人口质量,使几十年以后,人口的健康素质有明显的提高,为今后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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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保健服务的体会
妊娠期保健门诊是医疗保健机构针对孕妇这一特定人群提供特殊服务的场所.其服务环境、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母子两代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优生优育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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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学校干预对初产妇分娩结局的影响
[目的]探讨孕妇学校干预对初产妇分娩结局的影响.[方法]将2015年1月—2015年12月住院分娩且孕期定期产检的初产妇224例按照是否孕28周以后全程参加孕妇学校课程将其分为观察组(孕晚期全程参加孕妇学校课程)103例和对照组(孕期仅定期产检未全程参加孕妇学校课程)121例.比较两组产妇在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保健知识掌握情况、分娩方式、产后2 h出血量、自然分娩第一产程、第二产程时间、新生儿Apgar评分、产妇对孕期干预支持的满意度.[结果]观察组母婴保健知识评分(26.01分±3.37分)高于对照组(18.93分±3.66分,t=2.41,P=0.019);观察组自然分娩率高于对照组,产后2 h出血量少于对照组,自然分娩第一产程时间短于对照组(P<0.05);两组新生儿Apgar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对孕期干预支持的满意度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孕妇学校干预可有效促进孕妇对孕期、分娩期及产褥期保健知识的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对分娩结局产生积极影响,提高了产妇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保护、支持并促进自然分娩,提升孕产妇对分娩的正性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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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干预对孕妇压力影响的研究
妊娠作为一种重大的生活事件,会使孕妇产生压力,并通过彼此相关的神经生理、神经内分泌、神经免疫等中介机制来制约全身各系统、各器官的功能,直接影响孕妇的心身健康[1].本研究探讨护理支持对孕妇及配偶的压力及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为后续的干预研究提供支持依据,推动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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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护生对月子中心的认知及就业需求调查分析
[目的]了解高校护生对月子中心的认知及需求现状,为促进我国母婴服务行业的发展及丰富护生的就业选择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法,抽取某省3所本科院校护生589名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在家由家人照护(51.4%)和月子中心(29.5%)是高校护生选择坐月子的两种主要方式;66.9%的护生对月子中心不了解,不同学历、户口所属地护生对月子中心的认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12.5%的护生毕业后愿意去月子中心就业.[结论]高校护理专业可增设母婴保健相关专业课程,在发展新兴母婴产业的同时促进护生就业渠道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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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期妇女母婴保健知识和护理技能调查
[目的]调查产妇对产褥期母婴保健知识和护理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围生期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案提供依据.[方法]对113例产后42d复查的产妇进行保健知识和护理能力的问卷调查.[结果]产妇对环境知识、婴儿免疫和产褥期计划生育方面护理知识认知程度较低;护理技能掌握较差的为产后保健操、婴儿洗澡技巧和婴儿呛奶的处理;影响产褥期母婴保健知识认知的因素有文化程度、居住地、夫妻关系、孕妇学校和健康教育(P<0.05);不同知识来源途径的产妇其护理技能掌握程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现阶段产妇对产褥期保健知识及婴儿护理知识匮乏,应根据不同层次的保健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宣教和个体指导,提高产妇的自我保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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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围生期妇女对母婴保健知识需求的调查
[目的]探讨东莞市围生期妇女母婴护理现状及对母婴保健相关知识需求,以便采取个体化健康教育,提高围生期妇女的健康水平.[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从东莞市围生期妇女中随机抽取550名进行母婴护理现状及母婴保健相关知识需求调查.[结果]大部分围生期妇女母婴保健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保健知识缺乏,对母婴保健相关知识需求依次为婴儿日常护理、孕产妇膳食营养、预防新生儿感染、小儿生长发育规律、产后康复、预防接种、性生活及计划生育、儿童体格锻炼、预防意外伤害、早期教育,选择的健康教育方式频次由高到低依次是网络、口头指导、视频宣传、免费健康册、宣传栏、孕妇学校、书籍自学;不同文化程度妇女对健康教育的需求不同.[结论]应针对不同文化程妇女需求给予围生期妇女个体化母婴护理指导,提高孕产妇围生期保健及护理能力,全面促进母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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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抚触在采集足跟血中的作用
我国母婴保健法要求,每个新生儿母乳喂养72 h后从足跟采血,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1],标本要求采集两个直径大于8 mm浸透滤纸正反两面的血滴,且要求新生儿要喂足6次饱奶后采血[2].由于新生儿血容量相对集中于躯干,四肢末梢血液循环较差,因此,从足跟采血具有一定的难度,而采血足量是化验准确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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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足跟采血佳时间选择
母婴保健法规定[1]:对出生72 h后,经过母乳喂养或人工喂养的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从足跟采血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及半乳糖血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病(G-6-PD)等.要求收集直径达1 cm的血斑标本[2].由于新生儿血容量相对集中于躯干的特点,足跟采血有一定的难度,而足量采血是化验准确的前提.为寻找临床佳采血时机,护理人员观察了106例新生儿不同时间采血的难易程度.现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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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采集足跟血失败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新生儿母乳喂养72 h后应从足跟采血参加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两病的筛查[1].筛查首要且十分关键的环节就是血片采集,传统采血方法在采血过程中易出现反复穿刺、血斑个数不够(少于3个)、血斑面积过小(不足8 mm)等采血失败的现象.经过临床反复实践,我们探讨出能改变上述现象的新的采血方法,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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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普查妇科疾病的调查分析
为了更好地贯彻《母婴保健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院联合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全市妇女体格检查.B超作为一种方便、快捷、无创伤性的检查方法,在体检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就2005年与2010年的普查结果作一对比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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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体质量指数孕期增重与妊娠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的膳食结构和营养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育龄妇女孕前肥胖,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 ,BMI)偏高;孕妇孕期体力活动减少并大量摄入高蛋白、高热量食物,孕期增重过多。孕期增重一直是孕期保健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表明孕前BM I、孕期增重与多种不良妊娠结局相关[1]。本研究对南京市下关区2976例孕妇的围生期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探讨孕前BM I和孕期体质量的增长与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多种不良妊娠结局的关系,为围生期母婴保健、孕期营养指导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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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巧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儿童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发现先天性及遗传性的疾病,以防治智力低下和疾病性伤残.对提高人口素质优生优育有重要意义.<母婴保健法>把这项工作列为执法的重要内容.我院自2003年12月起,由原来筛查的两种疾病,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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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妇幼保健院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与体会
几年来,我院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强化措施,落实职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此项工作,在全市独树一帜,有效的保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推动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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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2001-2010年孕产妇保健服务效果分析
孕产妇病死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水平及精神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评价孕产妇保健工作水平及产科医疗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加强围生期保健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围生儿病死率,本研究对迎泽区2001-2010年孕产妇保健服务情况进行了分析,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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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前期终止妊娠的时机、方式与结局
随着母婴保健工作的加强与渐趋完善,山区人民对于妊娠高血压疾病对母婴的危害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改观.但对于子痫前期的治疗常常期待并依赖于药物,对于子痫前期的治疗唯一有效的方法是终止妊娠却依然认识不足甚或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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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保健服务要做到依法管理、规范服务
婚前保健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赋予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和政府提出"优生、优育、优教"系统工程的重要任务.为了使全市婚前保健工作做到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依据<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婚前保健规范>的有关法律、法规,包头市卫生局组织母婴保健执法监督员于4月份对全市从事婚前保健服务的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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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立母婴保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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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监督,完善综合监督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我委组织起草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