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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如何应对非医疗事故侵权诉讼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这是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令人欣慰的现象.作为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的医务人员,也在不断适应,不断调整,不断学习,努力做到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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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事故典型案例报告与分析
医疗行业具有特殊性.它的特殊性表现在疾病本身的复杂性与人类对疾病认识的局限性、医生临床诊治的经验性与每个病员个体的差异性、医疗过程的不确定性与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彼此之间共生共存,复杂的医疗技术行为本身永远蕴含着对人体结构和机能的致害因素,并由此导致任何一个诊疗结果都可能存在"获益"和"致害"的双向可能性,也由此使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存在着高度风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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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维权与自律Ⅵ.法定非医疗事故的六种情形(一)
一、法定非医疗事故的六种情形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③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④无过错输血造成不良后果的;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该条例系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因而上述六种情形我们称之为法定非医疗事故,它是将民事法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应用于某些特定的医疗纠纷争议,是法律所规定的相对于医疗事故而言的免责条款,目的在于划定行为人侵权责任的界限,合理限制医疗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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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非医疗事故药事纷争情况和对策
近年来,药事纷争已成为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纠纷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药事纷争中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处理应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本文所指的药事纷争,性质上属于非医疗事故,一般问题不太严重,但此类纷争如处理不当,可以激化矛盾,干扰正常工作,影响医院声誉.所以如何处理好此类纷争,已成为医院急需解决的问题.我院为一所综合性驻军医院,编制床位200张,开展床位400多张,年门诊患者76 000多人次,年出入院患者7 500多人次,其中军队患者占50%左右.现就我院1997年至2005年间药事纷争的情况和对策作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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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医疗事故中医院的赔偿问题
医方一般对非医疗事故中经常对患者做一定的经济补偿不理解,本文从医疗、法律、道法角度对一起非医疗事故案例进行分析,试图得出相对客观、公正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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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大使命,履行着治病救人的崇高职责.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重视程度的增加,日益增多的医疗损害事件、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使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医患双方越来越多地寻求司法救济,医疗纠纷日益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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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疗事故的防范处理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2003年对全国326所各级各类医院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医院为医疗纠纷所困扰.医疗纠纷发生较多的科室依次为:外科、产科、骨科、妇科、儿科,其中妇产科是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医疗纠纷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纠纷,另一类为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所谓医疗事故纠纷是以医疗事故的存在为前提,是医患双方就医疗事故成立与否、责任承担之分歧而产生的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务(诊断、治疗、护理)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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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护理纠纷的预防措施
随着护理模式的转变,医疗事故新的处理办法出台,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均给护理工作这一特殊职业带来新的挑战.随之而来的是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在这一类医疗纠纷中,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医患之间缺乏沟通造成的.[1]特别是在急诊科,急诊护理工作以急、忙、多学科性、易感染性、涉法及暴力事件多为特点.[2]急诊患者发病突然、病势凶险、发展迅速、疑难杂症多、病人心理反映十分复杂,护士稍不留意就可导致病人及其家属的不满或投诉而发生护理纠纷.针对这种情况,我院急诊科护士及时转变观念,以人为本调整工作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近几年来未发生护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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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与医患沟通
近年来,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在这一类医疗纠纷中,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医患之间缺乏沟通造成的.因此,在医疗服务中,医者能主动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将使医师在工作中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医疗服务中,问诊、问候和医学语言的运用技能是等同于医者医疗科学技术的基本功,正如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在1989年3月的<福冈宣言>中指出的:"所有医师必须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技能,缺少‘共鸣'应该看作与技能掌握不够一样,是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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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护理纠纷36起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近年来,我们对基层医院36起护理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1 一般资料36起护理纠纷经初步鉴定,医疗事故4起,占12%,非医疗事故32起,占88%.其中因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占68%,因技术问题引起的纠纷占23%,因费用问题引起的纠纷占3%,无理取闹的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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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障碍因素的思考与对策
根据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可分为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和非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两大类,而非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占有相当的比例.卫生部日前一项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医院职工认为,医患纠纷的主要起因是沟通不足导致的[1].因此,建立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应该从医患沟通开始,医患沟通是基础,而探究有效的医患沟通,也是构建信任的医患关系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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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浅析
医疗纠纷一般是指病员和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的分歧与争议[1].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十分复杂,有医原性的,也有非医源性的,现对其中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应如何避免与防范作一粗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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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医疗事故医疗侵权行为的种类及认定
非医疗事故医疗侵权行为的种类及认定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文章结合实际情况对非医疗事故医疗侵权行为的种类进行了分析、概括;对非医疗事故医疗侵权行为的认定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以有益于非医疗事故医疗侵权行为的司法实践和侵权赔偿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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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医疗事故的赔偿风险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近某医院发生的一起经省、市二级医学会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正面临着赔偿的风险,现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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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130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回顾性调查报告
本报告对博州医学会12年来鉴定的130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1 资料与方法采用制定统一表格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博州医学会12年共130例医疗纠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2 结果2.1 医疗事故鉴定案例数:共收件130例,组织鉴定104例,其中鉴定为医疗事故66例,鉴定为非医疗事故38例,终止鉴定26例.2.2 医院级别和科室分布130例医疗纠纷案例,以地州级医院案例为多,占53.8%.鉴定事故率以县级医院高,为55.6%.医院级别分布见表1.在专业科室分布中,发生在手术科室较常见,以外科、妇产科占多数,占63.8%,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