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战略路径选择
近年来,有关公立医院取消行政级别的呼声不绝于耳,甚至也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回应,表面来看,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从政策角度而言似乎是举手之劳,一纸命令就可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然而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我们将发现事情远非如此,它将涉及到公立医院所有制结构再造、人事制度改革、政府监管模式重组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简而言之,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就是一场重新调整公立医院与政府部门的权利关系与重新缔结契约的过程.
-
公立医院改革:去行政化
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去行政化问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被提及:“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与2009年“新医改方案”提出的公立医院管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相比,此次明确提出了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要求。
-
深圳市新老市属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比较及建议
深圳市老市属医院指未引进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之前在深圳建立、运营的市属医院,也指按传统人事管理模式运营的市属医院.新市属医院指在去行政化、去编制化背景下建立、运营的新医院,包括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以及未来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代表政府负责举办和监管的市属医院.
-
遴选公立医院院长能走多远?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5月28日起施行。《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有关专家认为,“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意味着,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包括猎头公司在内的第三方代选领导,此举有助于推进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事业单位去行政化。
-
公选院长是医院去行政化的关键一步
近一段时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医改定调之后,中国多地密集发布医改新方案,主要包括破除“以药养医”痼疾、实行“分级诊疗”和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等。其中,涉及去行政化的探索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政府领导不兼任医院领导,二是建立医院理事会,三是医院领导选拔方式改革。相较而言,通过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实行公立医院院长聘用制,受各方关注。
-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内涵与对策辨析
2013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将“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列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政策目标。消除行政化和官本位的弊端,构建符合现代公共服务要求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改革目标,必须厘清行政化及其制度根源,有的放矢地推进改革;必须尊重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律,促进事业单位治理模式的现代化。
-
公立医院"取消编制"的政策建构:渊源、经验与展望
我国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的制度渊源是前苏联的国民经济预算管理制度,现实渊源则是建国以来医院管理的现实制度需求.两者的变革及其经验表明,当前公立医院"取消编制"的改革并不简单源于编制内外的"同工不同酬",而是源于编制管理所固有的弊端,包括产权主体与责任主体的分离、医院决策能力的瓶颈、人才流动的实质性羁绊、与支付制度的分离等."取消编制"仅仅是去行政化的改革策略,并不能认为是以推进公立医院全面市场化为目标.基于此,"取消编制"将成为推进医院法人化治理、医疗保障制度、政府补偿机制等系统改革的前奏.完善医疗服务成本补偿方式的具体设计将成为"取消编制"后改革的重点,而依据域外经验和改革实践,医疗保险支付和政府购买服务应成为主要补偿方式.然而,目前"取消编制"的改革面临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关系统改革难以共同推进、编制制度惯性带来的改革效果不佳等重大障碍,应全面规划,慎重进行.
-
国家公立医院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的思考
我国公立医院管理行政化十分严重,阻碍了公立医院的发展,也给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带来了困难.文章讨论了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管理过程中行政化过于严重的表现及危害,指出医院管理改革的关键在于去行政化改革,并提出了去行政化改革的建议.
-
公立医院改革:去行政化还是再行政化
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实地调研中,我们强烈感觉到“再行政化”和“去行政化”思路相纠结的趋势,这种倾向始终存在,而且有越来越强化的态势.到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能为公立医院改革开辟一条清晰的道路吗?我们对此表示怀疑.市场化与伪市场化政府拨款或补贴在公立医院的收入构成中无足轻重,公立医院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业务收入,政府拨款只占10%左右,很多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占其收入的比重不足1%,甚至负数.这能否说明公立医院走向了市场化?
-
医改如何变“药改”
公立医院改革推不动,转而从“药改”开刀,比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药品15%加价率变成零差率,医疗服务价格则继续管控.这样药价的上涨幅度能否控制住?取消药品加成是不是等于降低药费?一切都是未知数.医改变“药改”,就是重回命令与控制,从去行政化变成了再行政化.废除药品价格加成管制、在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契约化购买关系,才是降低药价的治本之策.
-
深圳公立医院迈向去行政化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消息,该市2014年将试点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深圳医改进入深水区。
-
创新罗湖医院集团运营管理模式
组建医院集团是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选择,有利于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竞争实力.但各地在组建医院集团时,忽视了医院集团自身的特性,仍沿用传统的医院运营管理模式,弊端渐渐显现.笔者以罗湖医院集团为例,阐述医院集团通过改革创新,采取唯一法人代表的紧密型组织形式、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去行政化等措施,构建适用于医院集团的运营管理模式.
-
去行政化维艰访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朱夫
在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江苏省镇江市以率先在全国启动医疗保障体系改革而闻名.多年来,镇江市一直以改革急先锋的身份,走在中国医改前沿.2009年,镇江市以组建医疗集团为载体,启动了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在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同时,镇江市还鲜明地提出了院长职业化的口号,不仅取消了院长的行政级别,还以落实院长管理权为目的,尝试院长组阁.
-
渺茫职业化
院长职业化的前提是医院要去行政化.有关院长职业化,谈了不止十年.然而,就目前而言,在国内这一问题的出路基本被堵,我们甚至可以视其为伪命题.可以想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难以看见院长的职业化.政府对医院的定位是模糊的,这直接造成对院长职务定位的不清晰.中国医院两万家有余,隶属于不同的行业系统,又分别隶属不同的行政级别.真正决定医院院长话语权的不是医院规模、发展状况,而是其行政级别.很多院长仍然是干部身份,其任命权甚至都不在卫生部门手里,需要由当地组织部门来任命.虽然大家都是医院院长,但却相差悬殊.
-
顾昕:医保付费大业未竞
中国新医改的大趋势应概括为三点内容.第一,走向全民医疗保险或全民健康保险,让医保机构成为主要付费者;第二,医保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建立公共契约模式;第三,医疗服务走向多元竞争,即医疗机构多样化、医疗机构法人化、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公共契约模式核心是在医疗付费者与医疗提供者之间建立一个全新的市场机制,其特征就是集团购买.
-
新医改破冰:价格体制改革
新医改的核心和重点在于去行政化,解除管制、重新管制,让市场机制在医疗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应成为主要抓手。
-
公立医院难去行政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五条中写道:“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
去行政化信号
公立医院改革艰难,归根结底,其艰难性缘于存在着两种改革思路:再行政化和去行政化.向左走向右走再行政化的思路,就是将目前公立医院所处的权力分散型的行政化体制,转变为权力集中型的行政化体制.从理论上,这一改革思路的完整体现是将公立医院中所有资源配置的权力均集中在卫生行政部门.
-
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目标及关键问题和路径
去行政化既是公立医院改革向深层次推进的重要推手,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进行公立医院的去行政化改革意义重大。文章明确了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的目标,分析了去行政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去行政化的具体路径。
-
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化的体制探源
看病难看病贵源于越级诊疗,越级诊疗源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新医改以来,国家的大量投入,反而导致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探索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的体制根源,才能寻找到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现实路径.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是实施分级医疗的必由之路.医疗机构行政化制约着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政化根源在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只有从体制改革入手,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去行政化,才能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