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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这些年来,中央对社会管理始终高度重视,尤其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论述,更规划了鲜明的路径、明确了具体的要求.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长沙的城市国际化进程、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利益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特别是去年长沙被列为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台试点城市之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更加紧迫.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谈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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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改方案公布分级诊疗治理号贩子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3月1 6日,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方案总结了北京友谊医院等5家医院的试点经验,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管理体制,治”以药补医”顽疾.在此基础上,推出防止“有病乱投医”的分级诊疗、完善医生薪酬体系.不仅回应了各方关切,也让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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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博弈还是非合作博奕?--镇江市医保费用结算的启示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和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使人们基本医疗消费水平与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使财政、单位和个人都能承受,逐步建立一个新型的,对供、需、保三方都有制约作用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本文试图通过国务院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的镇江市医改以来的实践,探讨合作博奕与非合作博奕在医疗费用控制机制中的不同影响,为建立我国医疗保险费用控制机制提供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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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该如何规范
近日,国家卫计委一位官员在一次会议上再次提及不允许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二次议价”,从而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能否“二次议价”的争议,争议各方各自引经据典,寻找对自己有利的理论、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作为依据,但依然难以达成共识。从各方引用的依据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到以下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和国家发改委牵头发布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其中明确提出“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的只有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而作为其政策依据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非但对“二次议价”只字未提,而且明确“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由此可见,“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是卫计委自己在文件中加进的“私货”。在过去若干年中,通过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夹带“私货”的问题并不少见,于是有了《立法法》,对立法、政府部门制定规章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规制,其中明确提到“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看来人们质疑“医院不得另行组织议价”的部门规章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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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国家卫计委: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国家卫计委近日发布《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提出要巩固扩大完善三级试点,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2016年增加到200个;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加强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薪酬制度、分级诊疗等政策的衔接;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订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的政策措施;制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文件,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考核制度,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 -
简讯
国家卫计委:推动分级诊疗
近日,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福建三明市举行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座谈会上表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以医联体为平台,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试点城市要落实对口支持和医生下基层政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
简讯
国务院: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要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同时,要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再者,要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
关于确定全国“三绿工程”试点城市和企业(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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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陈汝光--一家基层医院院长的社区卫生服务答卷
卫生部近把医疗卫生改革试点城市放在了深圳市,正式启动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社区防治适宜技术实验性研究>实施方案.深圳又把试点放在保安区.位于保安区的西乡60多万的人口中,95%都是外来的劳务工,而其中的绝大多数又是收入水平比较低、工作和生活环境比较差的人群.这些人群对于安全、方便、优质和廉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着普遍和强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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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改知难而进
"看病贵、看病难"的呼声一石激起千重浪,此起彼伏.这已牵动人心党心.这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一个敏感问题,政府、卫生部门、医疗机构都不能无动于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两年来数易其稿,终于在今年6月出台(修改稿).医疗界如逢"甘霖",按照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出的选择试点坚持地方完全自愿原则,已确定潍坊、洛阳、绵阳、曲靖4个试点城市,即将开始试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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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强化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水平
一年之计在于春,日前召开的卫生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提出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试点城市总结评估,力争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继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惠民措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措施来缓解“看病贵看病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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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
近日,武汉市被卫生部确立为"促进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全国试点城市.武汉市能得到这个试点资格,主要归于其探索的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模式得到了卫生部认可.武汉自2007年8月起尝试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模式,到今年10月底,已有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大医院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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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集团化演变从市场博弈到政策整合
纵览近期各地新医改政策,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新医改政策制定,一个业界不陌生却从未真正有过明确定义的词语常常出现--医院集团化.1996年南京鼓楼医院和同城的两个医院一起成立南京鼓楼医院集团,被很多人认为首开国内医院集团化先河,其实不然,早在上世纪80年代的医改启动不久后,便有一些医院开始了原始的集团化探索,国内医院集团化的历史已有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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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分开"的共识之思
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指出,大力推动试点城市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加强指导,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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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98.04亿元
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为支持地方提前做好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中央财政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98.04亿元。
据透露,中央财政按每个试点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13.2亿元,支持第三批66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对100个试点城市所辖区,按每个区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2.73亿元,支持二级及以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
热点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三医联动
在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健康是幸福之基,2016年要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亿元,增长9.6%。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培养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
数字
66个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正式公布《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66个城市为第三批试点城市。至此,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总数达到100个。 -
上海:保障待遇吸引优秀学员
被培训人员需要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同时,接受培训任务的医院需要提供住房、设备、师资等方面的服务,这些都需要资金的保障。《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对按照规划建设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本刊通过展示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城市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投入,讨论地方政府目前培养一名住院医需要给予的补助方式和数额等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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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不应三级医院独有
作为医改的先行试点城市,福建省三明市探索了很多成功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借鉴,5月28日三明市再次发出重磅消息:将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在医院设立总会计师一岗,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和医疗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即将设立的总会计师职位是公立医院的行政副职,受同级医院管理委员会和所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双重领导,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根据通知,医院总会计师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同级医院管理委员会优先从所在医院内部聘任,聘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该职位也可从医院外部聘任或由当地财政部门委派,所聘任总会计师不核编,不定行政级别。医院总会计师的薪酬由当地财政拨付发放,按年薪计算为:市属综合性三甲医院25万元,市属其他三级医院20万元,市属二级医院、县级医院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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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探索
自2009年,陕西省宝鸡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联系试点城市以来,从破解人才"引进难、留不住、待遇低"问题入手,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在市直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两放开一搞活"(放开人事权、放开分配权,搞活绩效考核)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新模式,建立自主聘用、合同管理、灵活高效的人事代理制度.通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解决了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短缺的问题,壮大了医疗技术队伍,提升了医院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医疗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医改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