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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若干问题的探讨
我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已经十几年了,它依然是目前我国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的高专业法规,对规范我国化妆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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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化妆品已从奢侈品转化为生活中的必需品,越来越多的人走进了美容院.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生产商和销售商也越来越多,产品数量成倍增长,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由此带来很多卫生安全问题,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受损事件时有发生.自《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于1989年颁布实施以后,钟楼区卫生监督所依据《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开展了经常性的监督监测工作,几年来,查处了许多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处理力度不大,条例操作性不强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造成化妆品危害事故屡有发生和责任人逃避相关处罚的重要原因.为了更好地加强化妆品的监督,我们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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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体检中健康教育的应用
健康教育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保健措施,是全球推广“人人健康”的核心策略[1]。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预防性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统一规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和内容,发现职业禁忌证,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确保从业人员自身和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的一种重要手段,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并持有有效的健康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为了使健康工作开展得更有效,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融入到从业人员体检中,逐年动态观察、沟通和健康行为干预,增强了从业人员防病知识水平。本文就目前从业人员体检中健康教育的应用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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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已进入到每个人的生活当中,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也更显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虽然卫生部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作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和修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提出来与各位专家和同仁一起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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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化妆品卫生质量分析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加强化妆品卫生管理,保证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我们于2002年4~11月对大连市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化妆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采样进行卫生质量检测.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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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提-原子荧光光度法测定化妆品中汞方法改进
汞是有害元素,汞和汞的化合物都可以透过皮肤进入人体[1],1999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其限量为1 mg/kg.刘丽萍等人建立了浸提-原子荧光光度法测定化妆品中微量汞的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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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细管柱分析化妆品中苯酚和氢醌
我国新颁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苯酚和氢醌作为限用物质可分别用于香波和祛斑类化妆品中.目前检测这两种物质的方法有气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极谱法等多种分析方法[1~6].这几种方法要么是仪器昂贵,化学试剂消耗量大,要么仅能分析苯酚或氢醌.因此,它们不是一种廉价高效的分析方法.如果能建立一种可同时测定这两种限用物质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则可弥补以上方法的不足.笔者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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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探讨及其对策
国务院于1989年9月26日以国函(1989)62号文批准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化妆品的监督、监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特别是卫生部1991年3月和1996年2月分别下发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后,化妆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化妆品卫生监督也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但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就这些问题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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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质量监督的主要环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品种也日亦繁多. 如何保证其卫生生产及销售质量,更好的美化人民的生活,保障人民的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多年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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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健康相关产品项目的审核分析
笔者分析健康相关产品项目审核存在的问题,探讨对策与审核重点.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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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法律地位及与相邻法律规章的关系
为使我国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笔者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的法律地位及与相邻法律规章的关系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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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售化妆品现状调查
1内容与方法1.1调查内容.主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向经营单位索证,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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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售化妆品标签检查情况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化妆品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多,化妆品标签中出现的问题也相对明显起来,错误地引导消费者,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群众利益.为规范化妆品标签卫生管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以下简称<化妆品通用标签>)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于1999年10月至2000年1月对青岛市市售化妆品标签进行了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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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条例>)及<实施细则>实施十余年来,化妆品的生产和经营从规模到数量已经翻了数倍,品种从百种增加到数万种,化妆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也愈来愈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关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惩违法分子是当今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受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水平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影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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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单位下放后卫生监督职能如何有效应对和探索
2006年,铁岭市政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县(市)区功能建设,实行简政放权,下发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部门保留审批,转为服务和依法监管下放、取消事项的决定》.文件规定,原属市卫生部门直管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集中供水卫生、职业卫生(原市负责的三同时审查项目除外)、学校卫生以及化妆品卫生等,其总体监管职权全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下放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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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中小旅店卫生状况分析
为了加强对中小旅店卫生的监督管理,规范中小旅店卫生管理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依据<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27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监督机构于今年上半年对中小旅店进行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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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化妆品经营卫生监督现状分析
为了深入贯彻<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2005~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结果及工作实践,就该区化妆品经营卫生监督现状进行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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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美容院化妆品卫生管理现状调查及对策
为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2000年4月至7月,本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对美容院的化妆品卫生现状进行了一次调查,通过本次调查,基本摸清了本市美容院化妆品卫生现状,为制定<重庆市美容院(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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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化妆品标识监督在流通环节中的经营监督问题
1材料与方法1.1调查对象:随机抽查辖区城关、骆驼两点的化妆品经营单位28家.1.2内容与方法: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对产品的名称、厂名、厂址、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卫生批文、特殊批号等进行检查.如有一项不合格,即视为该产品标识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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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化妆品市场现状与对策
1现状1.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在卫生监督中存在着局限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中、小型化妆品批发、零售商店应运而生.有的已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一条街.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实施细则》未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若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城镇商场300平方米以上办理卫生许可证.而这些化妆品商场大的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小的只有几十平方米,不在办理卫生许可证的规定范围内.所以,这些商店在卫生监督中形成盲区,它们均无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上岗,对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监督不予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