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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晕厥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献血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减少献血过程中的不良反应,我们应该对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几年来通过对献血过程中晕厥的人当面调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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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的疼痛控制与临终护理
1.肺癌病人临终护理的目的及意义临终护理是指无治疗意义,估计只能存活6个月以内病人施行的护理.关于临终护理的目的,日本学者池见酉次郎指出:"是以整个人为对象,生理上解除肉体痛苦,心理上缓和死亡的恐惧不安,社会上使其具有社会成员自觉协助其完成社会义务,社会伦理方面则使其提高尚存的生命意义."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改变,肺癌病人临终护理意义在于强调整体护理,即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身心实施系统的、全面的、有计划的护理,使病人在生命的后阶段能够生活的舒适,有尊严,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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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化科患者实施健康教育的措施
健康教育是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个人和群体掌握卫生方式的教育活动与过程[1].目的是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但消化科患者多、抢救多、工作量大.护理人员忙于日常护理工作,而疏忽了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医疗法规规定:护理人员有教育患者的义务[2].护士应通过护理行为减轻患者痛苦,增进健康.本科自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对住院患者及家属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健康教育,使患者及家属健康意识得到提高,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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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例献血反应原因分析与对策
无偿献血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们对无偿献血认识程度不同及一些客观原因的存在,在献血时常常会出现一些不同程度的献血反应,给无偿献血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笔者对本地1999年12月至2002年12月参加无偿献血的15 894名献血者进行了献血反应原因的调查分析,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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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义务——告知
医疗行业是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因医生未履行告知义务而产生的医疗纠纷甚至医疗赔偿比例不断加大.随着告知承诺(又称知情同意)理论的广泛传播和深入研讨,尤其相关法律如《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的颁布都明确规定了医方对患方的“知情权”应给予足够的重视[1],使医生告知义务由医学实践中的一个基本伦理要求上升为一项法律准则,同时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也对医生的告知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生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被列为认定医疗过错的基本根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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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过程中伦理问题
伦理学是关于道德及其起源和发展、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相互间和人们对社会、国家等的义务的学说.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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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例医疗损害审判案件的研究分析
目的 分析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过错.方法 回顾性分析202例医疗损害审判案件的审判要点.结果 医疗机构的过错可分为8项:病情观察不到位;违反谨慎避免义务;违反告知义务;违反病历书写义务;使用药物不规范;未请会诊;人员不具备资质;其他,包括医疗产品责任、不当转诊等.8项过错中,病情观察不到位、违反谨慎避免义务、违反告知义务为主要过错,3项过错累计占78.15%.结论 提升医务人员法律素养,重塑诊疗思维等,对防范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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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疗欠费成因及相应的管理对策
医疗欠费是病人接受医疗服务,即占有医护人员的劳动及消耗医疗物化劳动时,而未能及时支付相应费用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对病人或具有偿债义务的第三者而言,它是一种应付债务;对医院来讲,它是一种资产和应收债权.在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中,以应收医疗款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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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的几个问题探讨
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经济结构中不同所有制、不同体制的企事业机构不断增加,各企事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卫生习惯、健康意识、法律观念以及所具备的卫生基础设施存在较大差距,使他们对卫生监督法规的重视程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的关心程度,对应承担卫生义务的认识程度也不同,由此又决定了他们对卫生防护投资态度和力度的不同,对履行卫生监督法规义务的自觉性也不同.如何通过卫生监督工作尽快使各种不同水平的企业的卫生状况提升到国家卫生法规要求的水平上来,是卫生监督工作中应研究的课题,其中积极开展有声势有力度的卫生监督工作是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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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运用卫生行政控制进行行政执法的探讨
卫生行政控制是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运用的重要手段之一.所谓卫生行政控制是指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对卫生监督相对人履行某种义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限制,它是为了排除可能或者既成事实的危害或危险,强制中止相对人的行为、扣留或封存产品、工具或用具、封存场所,从而使危害或危险不致发生或发展的一种行政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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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区大学生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及行为调查
无偿献血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同时献血还可增强身体免疫力,预防心血管疾病,癌症等[1].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实施后,无偿献血人数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未能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大学生是社会文化层次较高的群体,他们对<献血法>的了解程度以及参与无偿献血的比率均可反映国家对<献血法>宣传度是否足够及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情况.为了解大学生对无偿献血认识及行为,本文对广州1 500名大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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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8大"健康秀"
1濮存昕向艾滋病人献爱心现在的大使很多,有和平大使、禁毒大使、美丽大使,濮存昕也不甘示弱在今年当上了艾滋病大使,成了一名艾滋病义务宣传员.在与中央电视台一起前往山西拍摄和艾滋病感染者生活一天的专题片时,濮存昕发现不少艾滋病感染者是夫妻,确诊后连治疗费用都无力支付,他们的生活和孩子上学的费用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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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怎么爱我
很多时候很多人会这样理解爱:他们认为一个人爱自己,或者自己受这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有义务有责改善他(她)的生活,替他(她)或者帮他(她)解决原本属于他(她)的难题.这种人把爱情当作一套"解决方案",总期望一举两得、一石二鸟.A女.每每恋爱每每人财两空,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她特别受不了男人对她千般温存之后,忽然问她:我这么爱你,你打算怎么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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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病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将医院对病历的保存与管理推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重要位置,为此卫生部配套出台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事故处理条例>和<管理规定>中对病案管理提出了病历资料书写、保管、复印、封存及相关证据保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它明确了管理人员应尽的服务义务,规范了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使之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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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脑卒中偏瘫的康复评价(待续)
传统的疾病描述模式是: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这里的病理包括病理生理、病理解剖等.这种疾病描述模式不能反映有关疾病的全部问题.疾病常影响患者的能力,使其不能完成自己的功能及义务;一个有病的人也不可能维持其惯有的社会作用.因此,WHO建议:描述疾病有关的现象应当拓宽为:疾病→残损→残疾→残障[1].这样,把传统模式与拓宽后的模式总合为:疾病(病因→病理→临床表现)→残损→残疾→残障[2].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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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的义务调查及护理对策
我院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152例口腔颌面外科住院病人自身义务的掌握程度进行调查和分析,旨在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护理措施提高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主动性,提高护理质量,进行合法管理、减少护患冲突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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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伦理困境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当前工作实践中,护理人员常常会遇到许多伦理困境,如护理人员为供给患者营养需插鼻胃管,患者因种种原因不愿继续治疗,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自拔鼻胃管.从维持患者正常营养角度,护理人员需约束其行动,但这样做又会违背患者的个人意愿及自主要求,限制其自由.又如治疗中,医生为患者服用了实验性药物,但并未完全向患者说明.从专业要求的角度,护理人员应配合医嘱的执行.但从专业伦理的角度,护理人员则有维护患者权利、利益的义务.凡此种种,之所以称之为"伦理困境",是指护理人员所面对的伦理问题、情况混淆不清,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或不知采取何种行动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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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中护患沟通技巧
随着传统的医学模式改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护理工作不仅要面向疾病,而且还要面向健康.护理人员有教育患者的义务,而患者则有接受健康教育的权利.护患关系是护理过程中涉及范围广泛、复杂的人际关系.良好的护息沟通是开展健康教育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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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学200词116、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法--关于流行病学研究的伦理标准
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法至今(2002年1月)还没有完成,本法律的目的是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等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但立法者预测不到的事情总会发生.其中之一是,对于以人为对象的医学研究的影响.与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基因序列研究、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实验等不同,流行病学即使是通过它们来研究,也不太有违反"人类的尊严、尊重人权、其他的伦理问题"的可能性.但本法律公布以前发表的保护个人信息基本法则的相关大纲,并没有明确指明对于医学、流行病学等学术部门基本原则和义务的两者除外.因此,实施流行病学研究困难,存在不可能实施调查研究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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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优先、还是义务优先——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受试者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性思考
对"权利与义务"从"公正"方面进行了解读,论述了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受试者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复杂关系,提出"受试者权利优先"是平衡两者关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受试者权利优先"的具体策略:首先尊重受试者的权利(首要性);当受试者的权利与受试者的义务出现一定矛盾时,应该把尊重受试者的权利放在首位(至上性);在尊重受试者的权利中,化解两者矛盾.
关键词: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 权利 义务 受试者权利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