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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现况
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技术发展至今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了,从繁琐的手工操作演变为仪器测定;从低精度模拟测量到现在的高精度数字快速检测,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尤其从20世纪50年代初ATP(三磷酸腺苷)荧光检测技术的诞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开始将这一技术用于食品卫生清洁度测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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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奥运期间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贯彻<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卫生检疫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卫函[2008]111号),进一步落实<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88号)的要求,做好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口岸卫生安全,我司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国质检卫[2006]116号)、<迎奥运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试行)>(质检卫函[2007]60号)及<迎奥运铁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质检卫函[200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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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奥运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切实做好第29届奥运会赛事期间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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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机构承担食物中毒调查处置问题探讨
通过分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职责演变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特点,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食物中毒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后存在的编制、经费保障不足,调查处置依据、机制不清,能力欠缺等问题,提出完善疾控机构履责的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处理和保障机制完善及提高自身能力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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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探讨
当前,食品卫生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卫生部为尽快使我国食品卫生监督模式与国际接轨,在总结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现状,组织制定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指南>,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把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反映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品种作为监管的重点.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部分省(直辖市)进行试点后,从现有的经营看,这种模式对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水平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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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卫生量化管理分级评审结果分析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绍兴市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3月起对全市59家桶(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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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定与探讨
学校食堂是目前食品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学校食堂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为此,卫生部决定以学校食堂为切入口,加快食品卫生监督模式的转变,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我所按照卫生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方针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于2004年3月起对全县34个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现将工作评定情况及建议作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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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管理对策
食品卫生与安全牵动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自我国颁布<食品卫生法>后,开创了我国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的新局面,食品卫生由行政管理步人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卫生行政部门作为<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在宣传、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一支食品卫生监督队伍,制订了一套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的食品卫生面貌不断得到改善,食品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食源性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地保证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特别是去年,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广泛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卫生市场,严厉打击食品制假违法行为的活动,食品卫生的执法力度比往年有了明显的提高,食品卫生法制的威慑力进一步加大.纵观过去,尽管我们在食品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现结合我区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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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食品容器、包装及工具、设备的监督管理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对食品卫生有着重要的卫生学意义.它们虽不直接添加到食品中,但是通过生产加工、输送、包装和盛放过程与食品接触,某些有害物质会向食品迁移,造成食品污染.国内外都曾有因此造成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报导,因此国际上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称之为间接食品添加剂,列入食品卫生监督的范围.良好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不仅起到美化食品、促进食欲的作用,而且还可以保护食品、保证食品的卫生、延长食品货架寿命,有利于食品的运输、储存、销售.食品用工具、设备为食品生产加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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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50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回顾
由原荆州地区和沙市市合并的荆州市,位于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辖2个区,6个县、市,人口630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15 000多个、从业人员41 000多人.既是一座驰名中外的古城,又是解放后发展起来的以轻纺工业为主体的新兴工业城市.50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发生的巨变,我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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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化工作50年
1概况解放前的旧中国食品工业不发达,生产技术和卫生状况也较落后,广大劳苦民众温饱问题尚未解决,根本没有条件讲究食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也较薄弱.当时中央设有中央卫生实验院,仅有少数科学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旧中国的药品食品检定所,内设有一个食品卫生检验组,负责食品卫生检验.在北方有的地区有卫生试验所,少数地区(如上海)设有食品卫生督察,做了一些食品卫生工作.由于缺乏经费、人力和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及法规,很难实行系统的食品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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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的体会
卫生监督文书制作是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的重要部分,1992年卫生部统一编制的27种卫生监督文书的应用,促进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卫生监督文书的质量.每一种文书都有它特定的用途,正确选用文书种类是使卫生监督文书发挥法定效力的重要因素和保证条件.现通过对3个案例中使用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的分析,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实践,对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的应用进行探讨,望能得到同行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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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执法期间的思考
某监督机构于2000年12月3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保健品厂生产的"孕康营养液"产品说明书宣称:"对孕妇有益气健脾、补肾益精、养血滋阴和安胎的功效,适用于肾虚型和气血虚两型先兆流产."监督员当即依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封存了库存的孕康营养液240 盒(10 mL×10).12月14日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建议立案查处.卫生行政部门于12月18 日批复同意立案.12月19日,监督机构合议认定该产品说明书有夸大和虚假宣传的内容,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6条和<江西省食品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建议给予责令停止生产该产品、销毁孕康口服液240盒并罚款1 000元的行政处罚.卫生行政部门于2001年3月23日批复同意,监督机构4月11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对人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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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标准复审情况分析
复审工作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标准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多年来未对标准复审工作建立起制度,致使标龄过长现象十分严重,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计,在我国现行的18 359项国家标准中(1997年底),1990年以前制定的有10 000项,标龄5年以上的(1992年以前制定)有12 000项,这个现象已极大地影响了国家标准的有效性.因此,加快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并对需要修订的国家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已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为确保国家标准的适应性,有效性,满足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发(1997) 65号文的要求,我们于1997年对现行食品卫生国家标准(1990年以前发布的)进行了复审,较为客观、科学地分析了标准所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标准的属性(强制性或推荐性),并为以后的修订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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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质量合格食品电话索证的可行性分析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厂家质检部门、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是判定食品能否上市经营的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种类、食品经营网点越来越多,使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日益繁重,需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敏感、准确、适应市场发展的索证系统.为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我站根据社会需要,研究开发了“山西省卫生质量合格食品电话索证系统”.该系统于2000年1月1日在我省正式启动,并确定16802000为我省统一的食品索证电话,任何一部电话拔该号码,再通过电话语音导航输入产品条形码编号,即可获得该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实践证明:卫生质量合格食品电话索证,减化了食品经营场所索证过程,提高了食品卫生监督效率,调动了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进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保障了食品合法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该系统是计算机技术、电信技术、食品卫生管理经验相结合的结晶,其可行性及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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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看我国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的改革
近10年来,我国食品行业平均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发展,[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既有与国际接轨的大型现代化管理企业,也有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加工设备落后的企业.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遇到了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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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卫发明电[200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2月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吴仪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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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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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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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调味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