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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六项要求.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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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指导,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持续提高社会办医的管理和质量水平,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
《意见》要求,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在工龄计算、参加事业单位保险以及人事聘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的衔接机制。为名老中医多点执业创造有利条件。 -
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机制研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保证,在目前新农合保障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则是提高农村困难群体卫生服务利用、实现卫生保健公平性的基础.只有两个制度有效衔接,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协同作用,才能大限度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本文在分析我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两个制度的衔接机制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两个制度衔接的运行模式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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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语言学视阈下《金匮要略》衔接机制对比研究
衔接是保证语篇行文流畅、意义表述完整及交际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但由于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加之古汉语自身文辞凝练、结构复杂等特征,势必反映在衔接机制的运用上.故立足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通过对中医典籍《金匮要略》汉英译本进行定量定性对比分析,着重论述语法、词汇两大类衔接机制在《金匮要略》汉英译本中的体现、差异及缘由,并结合实例探讨英译过程中如何对各衔接手段进行有效识别和重构,以促进中医典籍英译实现大化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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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领域行刑衔接的主要操作模式解读评析及建议
目的:为解决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行刑衔接案件办理的低效与混乱,进一步探索能够在全国广泛推广的操作模式.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现有模式,进一步系统梳理地方代表性操作模式,从中提炼能在全国推广的衔接程序.结果:坚持“食药+公安”的紧密协作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系统建设,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专门成立专家委员会论证的综合办案模式可以保障案件的有效办理.结论:可以尝试探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种综合模式,从而形成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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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转化——浅析药监执法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化的若干问题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是建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刑诉法强化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然而,在药品监管实践中,药监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往往并不能顺利转化、衔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除了要认真研究法条中的言中之意,也需要在日常监管中注意证据收集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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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机制的探索
为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贫困户无钱缴费,参加不了合作医疗,无钱看病,享受不了报销以及花不起高额的医疗费,而享受不了高额补偿,导致出现"穷帮富"现象问题,近年来,我市各地积极探索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运行机制,在体现合作医疗公开、公平、公正,让参合人员均等受益的同时,运用医疗救助制度.让贫困人口能更多地享受新农合制度的实惠,更好地解决因病致贫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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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制度与传染病归口管理关系探析
1 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1 救助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我国医疗救助资金需求与财政投入不成比例,救助资金难以满足贫困、弱势群体的需求.由于投资分散,投资力度小,缺乏统一的管理,满足不了贫困人口对医疗救助的需求.在供给方面,由于贫困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低,投资不足,经济增长缓慢;而经济增长缓慢反过来又造成新一轮的低投入.从需求方面看,由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人均收人水平低,社会购买力低和社会消费水平低,投资不足,从而使生产力能力难以扩大,收入水平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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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非法行医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思考
近年来,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施行非法行医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的举措,对非法行医者起到了非常有效的震慑作用.但目前在具体处理这些案例时存在调查取证难、查获难度大、对刑事立案标准的认识存在分歧、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证据收集手段和措施有限、高效衔接机制缺失等问题.现将我们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体会和经验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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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与医保改革衔接的实践与体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家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要把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各地的开展,研究两者的结合机制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卫生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于1997~2000年在盐城市实施"社区医疗保障实验"合作项目,该项目旨在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理论和政策,重点探索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险的衔接机制,盐城市城区文峰街道是城市试点地区,盐城市项目办在这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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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建立衔接机制的思考
为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的医患纠纷,全国各地纷纷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医调委建立后,未在医疗纠纷解决上发挥核心作用,主要原因是相关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有助于提高医调委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是医调委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衔接机制建立的必要性,文章提出了建立衔接机制的初步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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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相关政策或系统的衔接机制研究
文章认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作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政策,应该处理好与公共卫生投入、医疗救助、住院统筹、基层卫生服务等医改相关政策及相关系统的衔接问题,这对门诊统筹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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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浅析
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当前在衔接机制运行中发现立法存在空白、衔接机制不畅、卫生监督体制尚待改革、法律风险控制、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等问题,亦引发诸多争议.本文试图从卫生监督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法律定位、执法权限、案件移送标准、衔接程序等角度,分析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和路径选择,以实现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目标协调,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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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衔接机制探索
专科层次的高职教育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以及高职学生对提升学历的需求,我国迫切需要打破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历壁垒,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高等教育类型结构。同时,在过程中重点研究构建高职院校和本科院系的衔接机制,设计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