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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非法掺加化学药品的检验与监督
中成药中非法掺加化学药品,是当前不法分子制售假药的新趋势.制假者利用中成药所含成分复杂,质量标准不完善等特点,在中成药生产过程中掺加化学药品,给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应尽快建立中成药中非法掺加化学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并从法律上加以界定.为打击假劣药品,探索新的技术手段,使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得到有效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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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用品有批无管亟待治理
在北京市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专项整治中,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崇文分局对辖区内40家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连锁总部3家,集中设库1家)进行现场检查,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监管工作同时展开调研.检查发现,保健用品存在问题为突出,消毒产品和国产食品也在其中,三大类25种产品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中,保健用品20种,占总数的80%,消毒产品4种,国产食品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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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一些不法厂商以药品之名销售食品、保健用品、消毒品等不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产品,大肆宣传其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对此,北京药监西城分局深入开展了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更好地开展下一步工作,西城分局对本次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以期为全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圆满完成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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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非法收售药品现状调查
近几年来,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成熟利益链条.前不久,包括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六部门在北京市联合开展了整治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的专项行动,也使这一非法收售现象的各个环节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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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集中销毁50余吨假劣药品
本刊讯(记者陈广晶)在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活动,以环保方式集中销毁了假劣药品50余吨,并在现场开展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努力维护首都人民安全用药权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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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调整监管方法或能有效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行为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国规范运行的药品经营秩序已经基本形成。但是,作为《药品管理法》重点调整的对象之一的非法渠道收售药品行为仍然存在。非法收售药品行为是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的一大难点,因其情况复杂、涉及人群、利益关系多、难以监控、惩罚困难等情况,监管方法值得探讨。本文从非法收售药品发生的各个环节出发,探讨了其特点、监管现状、难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监管方法上的改进:加强立法,规范药品回收秩序,利用大数据发现异常行为协助监管,多种方法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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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不按医生开出处方的疗程服用是街头收售药品行为屡禁不止的一大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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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食药监管局集中销毁近25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
本刊讯(记者赵一帆)为进一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警示、震慑违法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配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3月14日,集中开展了假劣食品药品集中销毁活动。将履职4个半月来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中检查、清理出的劣质茶叶、保健食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等,共计131个品种、总重24.5吨、货值400余万元的假劣食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交由废弃物品处理部门采用环保手段予以集中销毁。这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以来,首次针对假劣食品和过期失效药品的集中销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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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近几年卫生系统实行行风评议以来,许多地区为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逐步开始采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加强了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而且也有利于保证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质量,增加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的透明度,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我中心(上海市金山区药品配置中心,下同)从1996年开始这项工作,几年来从传真操作到2000年与北京瑞得恒昌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采用Internet技术实现网上招标,我们感到在规范药品采购管理的基础上,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招标更能体现药品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和规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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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药材『主渠道』供应工作探讨
我部作为现在驻京部队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主渠道"供应保障单位,以"平时保供应,战时保打赢"为目的,坚持以"主渠道"药材供应、应急和战备药材保障为中心,严把质量关,把药材供应质量摆在第一位,确保了官兵用药及时、安全有效.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军队药材供应工作谈点想法.只有把为医疗单位服务作为重点,才能较好地完成"主渠道"药材保障任务.把为医疗单位服务质量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确保药材质量和官兵安全用药"的工作理念,严把质量关,把药材质量摆在第一位.切实加强药材质量管理不放松,重点把好"三关",即采购关、验收关和效期关.在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和小包装原料药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国家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了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在军队流通环节的安全;打击售卖假劣药品行为,实现了对问题药品快捷追溯和召回,确保了官兵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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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探讨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轨时期,由于受利益的驱使,销售假劣药品行为还时有发生,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是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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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代销药品行为应规范
笔者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很多医疗机构存在代销药品现象。如:我们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一种标识为"博奇"的药品,药库负责人现场未提出任何进货证明,声称该药是为某公司代销的,代药品销售完后由公司开具发票。后经查证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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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962年药品法修正案的形成史
由于美国国会对消费者权益的关注,使得药价过高以及相伴产生的药品规制中的其他问题,终引起了政府的关注.1959年在美国参议员埃斯蒂斯·基福弗(Estes Kefauver)的发起下,国会对药价以及其他医药产业竞争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约翰·F·肯尼迪就任总统,标志着美国一个新改革时代的来临,政府至少可以以一种"同情的理解"态度,聆听那些对医药产业过度竞争和促销无效药品行为的批评意见.医治医药工业中种种顽症的时机已经成熟.基福弗的调查几乎是完全公开化运作的,他动用立法机关的力量,对药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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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为推广准则新解读
<新英格兰医学>杂志2007年4月26日发表了一篇有关医生与制药企业关系的调研文章,在对6个治疗领域(麻醉科、心血管科、家庭医生、普通外科、内科及儿科)3167位医生的调查中,一半以上的医生予以回复.在回答的问卷中,大多数医生(94%)报告他们与制药企业有某种联系,包括接受在工作地点提供的食物(83%)或接受样品(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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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行为与医药分业
目的探讨医药分业的深层理由,为正确解决医药分业的程度和范围提供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和尺度.方法对医疗行为与药品行为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结果与结论药品行为的营利性是影响医疗行为纯正性的大不良诱导因素;实行医药分业是保证医疗行为纯正性的必要措施;应以医疗行为与药品行为联系的紧密程度为依据,来确定医药分业的程度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