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余彭年:行善就是我的养生之道
他是国内第一个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将个人数十亿财产无偿捐献给社会而不是留给子女的人.
-
正本清源标本兼治——从法律角度探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对策
今年3月28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的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强部长在会议中指出:要从全局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自我做起,坚定信心,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务求取得成效[1].由此拉开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此次专项治理与以往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中不正当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此前我们都是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为主的纠风工作,而且采用的是行政手段为主.而此次专项治理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工作.围绕这一变化,我们的工作思路与方法也应有所改变.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从教育入手,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弄清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适用的法律范围,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由此提高医务人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从根本上杜绝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
一起经营掺有矿物油大米案件处理引发的思考
2000年12月至2001年2月我站处理了一起某个体户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粮油及销售掺有矿物油大米的案件,已结案.回顾处理过程,笔者发现在认定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以及履行法律程序等方面有颇多令人推敲和思考的地方.
-
进一步做好婚前保健服务工作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取消了结婚登记时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法律程序,在社会上引起了众多争议,甚至有的媒体报道了标题为"婚前体检永远取消"的新闻,产生了误导的负面效应.
-
知识产权的内容简介
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是对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取得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履行特定的法律程序后才能依法享有.因为知识产权内容涉及所有与知识有关的各个领域,很难下明确的定义,所以划定范围来界定知识产权概念比较好理解.
-
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再思考
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是对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权利,是具备一定的条件,履行特定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依法享有的权利.目前,知识产权已成为继物力、财力、人力三大经营资源后的"第四大经营资源".
-
启用长期医嘱执行单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治疗与护理的依据.长期医嘱执行单保证了医嘱的准确落实、明确了医嘱执行中的法律责任,完全符合了职责自负的法律程序[1],起到了规范护理行为的作用.
-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全文(三)
三、医师与同行
29.医师应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正确对待中医、西医各自的理论与实践。
30.公正、客观评价同行医师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护同行,积极参与医疗技术鉴定和出庭作证等法律程序。 -
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思考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履行特定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依法享有.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都成立了知识产权组织,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目前,知识产权已成为继物力、财力、人力三大经营资源后的"第四大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
-
听证程序在药品监管中的应用剖析
作为一项制度,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律程序,听证是指民主进程的产物.它的基本出发点是:凡是有权的机关,作出可能影响对方利益的决定,就应当听取利益可能受到影响的当事人的意见.
-
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中应用行政处罚手段的探讨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与国际社会的交流日趋频繁,口岸卫生检疫工作内容不断丰富,为了有效防止和处罚进出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良好的口岸执法形象,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必要的.然而,在以往的检疫工作中,应用行政处罚手段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不多,相关报道也非常鲜见,排除各种客观因素外,同口岸执法人员本身对行政处罚的法律程序不清晰,缺少规范执法意识,与执法心理中的拣轻避重,甚至部分搀杂人情执法因素有关.
-
探讨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与对策
<药品管理法>已明确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制度纳人了法律程序,药品不良反应成为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内容之一.从我们近几年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ADR发生率多,受害人广,淘汰率高,机制比较复杂,后果比较严重.因此当代药物的ADR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我们必须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的特点制定其对策.
-
外科护理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与管理
随着我国各项法制不断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日常医疗护理过程中,一旦病人认为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就会产生投诉动机和行为,并会更多地运用法律程序来处理各种纠纷和差错事故[1].外科病人医疗意外多,急症多,术后并发症多,医疗纠纷发生几率相对比其他科室病人高.因此针对外科护理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如何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防范医疗事故发生成为摆在护理人员面前又一重要课题.
-
加强病案管理防范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和人们关注的热点,患者及家属与医疗单位对簿公堂更是司空见惯,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病案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文书已逐步向社会公开,是司法部门或保险机构调查、取证的原始资料,也是处理过程中的衡量尺度,在法律程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提高病案书写及管理质量,既是医院质量管理的根本要求,也是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
试论"公告收回"的几个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4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食品……".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食品……".由于"公告收回"的一些法律程序没有明确,目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公告收回"的行政行为不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有待研究和解决.在此,就"公告收回"的属性、它的执行主体和法律程序等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
论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要根据违法的具体情况在法定裁量权限内,自行判断、自行确定是否处罚、处罚内容、处罚幅度等,从而作出处罚决定,实施处罚.因此,通过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作的法律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方式、步骤、顺序、时限等程序方面的问题,是控制其不被滥用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方法.
-
精神疾病患者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隐私保密是指病人在私下所讲和所写的信息如果未经口头或书面的许可,有不得被外界知晓的权利.特许证明则派生于隐私保密权,是一种关于证据的法律规定,指的是此特权持有者(如病人)享有防止掌握隐私信息的人(如精神科医生)在法律程序中泄露隐私的权利.隐私保密与特许证明之间的区别如下表.
-
新形势下的医院财务管理
一、拓宽管理内容 1.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核算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没有实物形态,价值较大,为法律所承认、许可、保护,并在较长时期内给医院带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如专利权、专营权、商誉、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等.长期以来,管理者对无形资产给单位带来的收益认识不足,也未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纳入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在医疗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无形资产的价值量日渐增加.因此,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管理核算制度,实时、足额地反映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根据无形资产取得的途径准确计价.对单位长期积累形成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确认,正确计价,以免无形资产流失,切实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新思维
医疗服务是一项有着较高风险的工作,发生医疗纠纷情况较多.通过司法机构解决医疗纠纷虽然是好的办法,但是由于外部条件的制约和法律程序的要求,不能迅速解决不断发生的医患纠纷.
-
规范监察执法程序认真开展执法工作
规范监察执法法律程序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和保证.在煤矿监察执法中,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紧紧抓住这一主线,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和履行监察执法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形式、时限,树立了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