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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7万件医疗纠纷如何化解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机构门诊接待数量为73亿人次,发生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虽然在就诊数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但每一起都会令眼下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改善医患关系,处理好医疗纠纷成为当前医疗工作的重点,一些地区的做法是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疏导医患矛盾。据一位已有8年调解经验的医调委调解员介绍,医调委既不是仲裁机构,也不是司法机构,并不具备裁定和处置的权利,只是进行责任评估,供医患双方参考协商。 -
长期医嘱执行单——医疗纠纷举证的重要依据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当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均按《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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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层面的减少药物滥用伤害法
引言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纵使各国的司法机构已经合力试图解决,恶化的情况未见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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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处理程序规定》。现对《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1起草背景
2004—2014年,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职业暴露8339例。主要呈现以下3个特点:一是艾滋病职业暴露总体趋势平稳,自2008年起每年报告例数均在900例左右。二是发生场所以医疗机构和公安司法机构为主。三是经过及时处置和预防性用药(约77.4%的暴露者经评估后服用了抗病毒药物),尚没有报告暴露者在规定的随访期内感染艾滋病的病例。 -
第三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新思维
医疗服务是一项有着较高风险的工作,发生医疗纠纷情况较多.通过司法机构解决医疗纠纷虽然是好的办法,但是由于外部条件的制约和法律程序的要求,不能迅速解决不断发生的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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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新技术发展下的生命法律与伦理前沿问题研讨会”综述
2014年11月15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生命法研究会、上海政法学院生命法研究中心等机构举办的“医学新技术发展下的生命法律与伦理前沿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召开。本次会议是法学界、医学界、伦理学界的一次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域的学术盛会。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湖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高校的学者以及来自司法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的专家共250多人,围绕现代医学新技术所引发的诸多社会、伦理与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以下从五个方面对研讨会进行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