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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原则确定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坚持调放结合、协同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意见》提出,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给省(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同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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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健康管理的中国家庭医生制度研究(续完)
3.3 家庭医生制度实施的配套政策研究3.3.1 实施社区首诊(定点医疗)和双向转诊的政策和制度探讨具体措施包括:①凡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实行社区首诊制.②制定<医保定点医院向社区转诊的标准>,各社区本城区的医保定点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签定双向转诊协议.③分级制定和提高非营利性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社区与医院应有明显的差别;在医保方面也制定相应的差异报销制度,利用经济杠杆和制度实现社区首诊制和分级诊疗.④加强管理.主要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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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不限低新药品目录对同仁堂等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2005年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对政府制定价格药品的范围、形式和权限进行了调整,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品品种应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此次修订的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药品数量由2004年9月调整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1500种左右增加到2400种左右.除医保目录确定的2100种报销药品外,还增加了麻醉类、精神类、免疫类和计划避孕药具等的约300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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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二、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我委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日均费用根据现行政府制定的高零售价格(政府未制定高零售价格的,按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计算)和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我委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后,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
广东省医疗服务"指导价"蹒跚起步
经过长期酝酿后,2006年6月23日,广东省物价局与卫生厅联合发布了《广东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格》,标志着广东省医疗服务告别政府定价,进入政府指导价时代,中央政府推行的医疗服务规范化又取得了"地方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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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价格控制政策对医疗供求结果的影响及评价
按照新的卫生改革政策,国家对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将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对非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这意味着非营利性医院将以基准价、价格上限、价格下限参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一项新的价格政策的出台和逐步实施,对医疗供求关系将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利纵驾全局,及时调控,深化和完善卫生改革.现笔者对非营利性医院的价格控制政策进行经济学的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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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9月30日起将取消低价药品高零售价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表示,上海将构建确保本市廉价常用药和临床紧缺药供应的长效管理机制。比如,拟选择部分本市企业生产的廉价常用药和临床紧缺药,通过定点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同时,采取适当宽松的价格政策,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高零售价格,并于今年9月30日起施行。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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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价格的竞争谋略
国家计委、卫生部下发的<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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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的思考
2006年10月1日,广东省公布新的<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在价格管理形式上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报同级物价、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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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已于2002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目前,医务工作人员已逐渐熟悉并能掌握、运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护士长从过去繁重的计费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减少了医患双方在收费中的矛盾.非营利性医院已经能够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觉加强经营管理,完善成本控制机制,运用价格手段开展竞争,扩大市场份额.从患者看,由于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医疗价格计算机管理制度、住院一日清单制等方法,患者能够明白消费.一些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降低了,使部分患者的负担减轻了.因此,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出台后,总体运行正常,社会反映平稳,达到整顿、理顺、规范的预期目的.回顾2年多来改革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过程,我们主要有以下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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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服务社会平均成本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指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的基准价和上下浮动幅度,要依据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及政府考虑的其他因素制定和调整.这标志着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将成为制定医疗服务指导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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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一)财政补助政策.对大中型医院由"定额补助"改为"定项补助",并非不补助或减少补助,各地在执行中留下较大的余地.重庆市在制定实施办法时明确,"在职职工工资3年减为0",减下来的经费不是改为专项补助,而是可给可不给,财政实行零基预算,可给甲医院也可给乙医院,项目的确定、金额的大小,在我国目前的财政体制下,无论是<会计法>还是<预算法>都难以对此进行约束和规范,人为因素非常大,操作起来很困难.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对"定项补助"政策细化、规范,继续这样人为地"操作"下去,几年后再来评价,一定是败笔.医疗补偿机制的建立、完善,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没有财政补助,医院完全面向市场,向病人收取费用,将影响"医保"制度的推进,医疗费用的控制将成为一个难题,这也许是"医改"中"定项补助"政策所要付出的代价.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或曰政策导向)是否可理解为将医疗机构举办成国家免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也可称为事业单位)?政府提供一定的补助给医疗服务的供方转向需方(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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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住院医嘱电脑处理
医疗收费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现有的医疗纠纷中,部分是由于医疗收费的原因所致.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深圳市于2007年7月1日启动了新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对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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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远程会诊费用有标准
贵州省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规定该省远程医疗会诊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按每小时或每次计费,并实行高限价。远程会诊指的是临床各专业会诊,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提供医学资料,对患者病情进行多学科、多专家的会诊诊治。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五项,远程会诊、远程中医辩证论治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远程影像会诊。通知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远程会诊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国家级远程会诊价格高,为每小时收费1550元,省级会诊每小时收费700元,市级会诊每小时收费595元。市级远程影像会诊价格低,为每次170元。其中,远程中医辩证论治会诊收费标准与远程会诊相同,国家级每小时收费1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