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标题 期刊级别 审稿状态
-
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及其评价标准
近年来,药物经济学学科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相应的理论研究与评价实践也日益增多.因此,进一步完善药物经济学学科理论与方法显得十分必要.成本-效果分析、成本-效用分析是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应用较为广泛,但由于这两种方法没有内生的评价标准,需要人为设定一个外生评价标准来进行经济性判断.本文从论述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理论基础出发,着力理清了常用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药物经济学外生评价标准进行合理命名.
-
成本-效果分析中药物成本测量的良好研究规范:问题和建议——ISPOR药物成本课题组报告(第一部分)
目的:药物经济学成本-效果分析(CEA)中药品价格或成本的确定对于获得评价结果和结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尽管许多药物经济学实践指南可以从有关文献获得,而且在许多国家也已颁布,但无论在药物成本的确定还是测算方面,这些指南涉及的都很模糊或根本没有提到.对于从社会视角开展的药物经济学研究而言,这个问题尤为重要,这是因为通常测算的品牌药成本不仅包括真实的经济成本,还包括从一些社会成员(患者和第三方付费者)到另一些社会成员(制药商股东)的转移支付,而其中很大部分是作为对生物医药创新的回报.此外,无论是国际背景下还是在美国国内的环境中,均存在许多复杂的制度因素影响着如何从其它角度测算CEA中的药物成本.本报告的目的是为多种基本分析角度下进行CEA时如何测算药物成本提供指导和建议.方法:ISPOR良好研究规范(成本-效果分析中的药物成本使用)课题组[药物成本课题组(DCTF)]是在ISPOR董事会的建议和批准下成立的.课题组成员由富有经验的CEA模型开发或使用者组成,他们来自多个国家,包括学术界和产业界人士以及政府顾问.由于成本的测算取决于研究角度,因此课题组又分为5个小组,分别从社会、管理式医疗、美国政府、产业界和国际这5个视角来开发药物成本的测算标准.本报告共分六部分,在准备报告草案之前,DCTF各小组已开会制定了报告的核心假设和大纲,并就纲要和报告草案征求了由174名外部评审员组成的核心小组的意见,此外还参考了曾两次参加ISPOR会议的ISPOR成员的意见以及从ISPOR网站上获得的意见.结果:药物成本的测算应该是高度透明的,而且应更多地从使用者角度反映支出净额.课题组对社会视角下品牌药的CEA建议如下:(1) CEA分析者应该使用能够更准确反映真实社会药物成本(如20% ~ 60%的平均销售价格)的成本;(2)当这一建议不切实际即对决策者没有意义时,应定义一个“有限的社会视角”来进行研究.从支付者角度开展的CEA应当使用扣除所有回扣、共付和经其他调整后的相关支付者的实际支付价格.当这些价格调整属于涉密信息时,分析者应当使用有代表性的或平均折扣作为替代.结论:药品的交易价格不仅是对目前药物治疗利用的配给,而且是对未来生物医学研究与开发的配给.CEA研究者应当选择合适的药物成本测算方法使之适合于分析的角度,保证药物成本测算的清晰和透明,并报告使用各种合理测算方法所获得的CEA结果的敏感度.
-
中国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 (20011版)
课题组专家组(按姓氏笔画排序)目录引言(Introduction)医药技术是人类维护健康的重要手段.研究表明,伴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消费结构中用于医疗服务的支出增长速度快.从全球资源配置来看,卫生总费用(Total Health Expenditure)占GDP比重平均在9.7%左右(WHO,2010),中国目前约为5.1%(国家卫生部,2010).而且,中国的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可以预期,中国未来的医药卫生必将越来越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导项目,因此,如何科学评估并有效配置医药资源将是中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议题.中,也提出在基本药物专家执行摘要贴现率的敏析.如果健康产出的变量可以量化,药物经济学评价的第目标人群研究类型回顾性队列研究是缺成本较高时,需要考虑小样本量要求.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对成本间接成本是指由于疾病、成本的测量解释解释解释VAS由一条包含两个端点解释解释方式报告.
-
阿法骨化醇治疗骨质疏松的疗效——基于骨密度、生化指标和骨折率的Meta分析
目的:系统评价阿法骨化醇治疗骨质疏松的疗效.方法:以“阿法骨化醇”或“alphacalcidol”为主题词,检索国内外1980 ~ 2010年期间发表的相关文献;以Jadad评分标准结合Cochrane简单评价方法评价纳入的研究质量,以Review Manager 5.0.25进行Meta分析.结果:共检索到中文文献107篇,英文文献99篇,符合纳入标准的中文文献有12篇,英文文献13篇;25篇纳入的文献共分拆成29项随机对照研究.阿法骨化醇防治男性骨量流失的效果优于其他药物,而对女性没有明显优势;阿法骨化醇对继发性骨质疏松患者血磷、碱性磷酸酶和骨折率的疗效显著优于其他药物,而对骨密度(BMD)和血钙的疗效没有显著差异,在其他适应证方面没有明显优势.0.5 μ g/d剂量对BMD和血磷的影响显著.联合用药时,阿法骨化醇组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阿法骨化醇与安慰剂或空白组比较,在血钙和骨折率指标上有显著的优势;与钙剂比较,在BMD、血磷和碱性磷酸酶上显著优于后者,但其中有联合用药的影响;与其他药物比较,在BMD、血磷、血钙、碱性磷酸酶这四个指标上疗效相当,在骨折率指标上劣于二膦酸盐.结论:本研究证据为较高强度.研究显示,阿法骨化醇对男性骨质疏松患者和继发性骨质疏松有较好疗效;0.5 μ g/d和0.1 μg/d剂量优于其他剂量组;联合用药比单用药疗效更好.阿法骨化醇和安慰剂、空白或钙剂比较,总体上疗效更优;与他药物比较,在BMD、血磷、血钙、碱性磷酸酶四个指标上疗效相当,在骨折率指标上劣于二膦酸盐.
年 | 期数 |
2018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
2017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
2016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
2015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z1 z2 |
2014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z1 z2 |
2013 | 01 02 03 04 05 06 z1 |
2012 | 01 02 03 04 05 06 |
2011 | 01 02 03 04 05 06 |
2010 | 01 02 03 04 05 06 |
2009 | 01 02 03 04 05 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