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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趋势下的护理保险制度
20世纪下半期,伴随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发展,国外出现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对于应对老龄化形势、保障老人护理需求、抑制医疗费用的飞速上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依据实施主体的不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类型.本文对两种类型老年护理保险各自的内容及二者共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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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护理保险制度化发展对护理服务的影响
护理保险(nursing insurance)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保险制度,是通过风险分摊机制使投保人获得所需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随着国内外医疗保险的发展,护理保险伴随着医疗保险的发展而逐渐兴起.本专题主要探讨新兴的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发展,旨在增强护理人员对护理保险相关知识的了解,并促进护理保险与护理经济学的探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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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研究进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全球老龄人口数量的增长,有效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缓解老龄化对医疗机构造成的压力已经成为各国家必须面对的难题.人口高龄化、失能失智老人骤增使为老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的作用与价值突显,其一定程度上的替代作用使得医疗机构的负担减小,服务利用率提高.日本是老龄化为严重的国家之一,2010年日本65岁以上老龄人口比例占总数的22.84%[1].为了有效应对严峻的养老问题,顺应社会化养老的发展趋势,日本自21世纪初开始实行全民性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LTCI)制度[2].实践证明,长期护理保险能有效降低医疗成本[3],使老人得到政府及社会的高度重视[4],实现了养老资源利用全民均等、高效和统一管理[5].日本养老机构依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迅速发展,其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对于养老机构服务效率与质量提升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我国与日本都是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的东方国家,在人口结构、老龄化进程等方面有诸多相似.但是,由于我国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养老资源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资源利用均衡化较差等条件的限制[6],确保在现有政策体制下,实现养老资源的公平、有效利用,争取投入与产出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可以通过监管和评价来保证养老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借鉴日本养老机构的管理经验、机构质量管理与质量评价的核心理念,将其转化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与评价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养老机构科学化管理与评价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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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008年护理保险改革的特征与内容
护理保险属于德国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与其他的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互为支撑,形成德国社会福利国家的重要特征.2008年德国护理保险进行改革,新的护理保险制度更为科学、合理,更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本文旨在分析德国2008年护理保险改革(以下简称2008改革)特征与内容,为中国的护理保险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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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护理教育和管理及对我国护理管理的启迪
2010年5月29日,作者随解放军总医院高级护理管理培训团赴德国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参观,分别在科隆、柏林、慕尼黑等地学习和实地考察,先后参观见习了8所不同层次、不同运营体制、不同规模的医院,并在6家培训机构进行理论学习,对德国的医疗卫生体系、医疗保险和护理保险制度、护士职业培训、消防应急救援、护理人员的角色作用等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现将其医院体系的管理情况及对我国医院护理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及人员管理的启迪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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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庞大老年人口生活长期照顾的难题,一些国家先后推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际上简称为LTCI).WHO将长期护理定义为"由非正规护理者(家庭、朋友或邻居)和专业人员(卫生和社会服务)进行的护理照料活动体系,以保证那些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继续得到其个人喜欢的以及较高的生活质量,获得大可能的独立程度、自主、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1]而长期护理保险就是对这种因长期照料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担补偿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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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老龄化浪潮席卷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作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应运而生,该制度对于缓解老龄化危机具有重要作用.护理保险制度先于20世纪70年代以商业保险模式出现于美国,随后其他国家相继效仿,而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的出现,则要归功于社会保障制度完备的德国.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即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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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及启示
20世纪下半期,伴随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发展,国外出现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对于应对老龄化形势、保障老人护理需求、抑制医疗费用的飞速上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依据实施主体的不同,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类型.本文对两种类型老年护理保险各自的内容及二者共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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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银色拐杖"--护理保险制度
护理保险,也称为长期护理保险、看护保险以及介护保险等,是指被保险人在遭受疾病、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机能部分丧失,行动长期无法自理,需要接受他人护理时为其提供护理服务的保险制度.商业性护理保险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在美国出现,80年代在法国、90年代在英国相继出现.而作为社会保险形式的法定护理保险则于1986年首先在以色列出现,随后,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建立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据调查,目前我国有1/4的老年人身边无子女照料,因此借鉴发达国家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护理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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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目的:探索"健康中国2030"发展战略下"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之路.方法:概括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德国和瑞典等发达国家"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发展经验,分析其对我国的启示.结果与结论:美国主要实施的是全面的老年人服务项目;澳大利亚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来保障"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合理运营;日本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采取的是护理保险制度与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的有机结合;德国和瑞典鼓励"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我国"医养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严格的"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准入标准,培养专业的护理人员,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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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临床医生为主的预防护理系统
20世纪医学的进步,日本获得世界上长寿国的称号,同时由于痴呆或卧房需要护理的老人也急增,带来诸多问题,所以2000年设立护理保险制度,2005年又进行修正,以全部老人为对象进行综合性预防护理措施,使社会的关心由生存的量向质方面转移,日本东北大学公共卫生学教授过一郎就这一题目进行介绍,他认为今后的医疗不是平均寿命(生物学寿命),而需要向健康寿命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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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例
目的 了解影响乌鲁木齐市老年人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需求的因素.方法 随机抽取乌鲁木齐市300名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单因素分析表明退休月收入、生活自理能力、慢性病种类、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了解程度以及家人的支持度与老年人医养结合需求率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生活自理能力、慢性病种类、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了解程度以及家人的支持度因素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转变传统单一的养老观念;完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各层次老年人需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