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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文件卫法监发[2000]296号卫生部关于补钙类保健食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2000年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我部组织开展了补钙类保健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据北京、天津、河北、广东、湖北、河南、江苏、福建、上海、云南、黑龙江、宁夏、浙江、辽宁、甘肃、江西、湖南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上报的结果,本次共抽检补钙类保健食品185个,根据国家标准评定,合格175个,合格率为94.6%。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和批准文号均为产品标示内容): (一)健骨藕粉,规格:300 g/盒,生产日期或批号:991215E,天津市芙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91号,不合格指标:大肠菌群2400 MPN/100 g,超过国家标准高限量的25.7倍。 (二)威士雅壮骨粉,规格:30克/包,生产日期或批号:2000421KA,广东威士雅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613号,菌落总数32000 cfu/g,超过国家标准值9.7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000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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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污染物的中国国家标准及国际法典标准对比(一)化学污染物(综述)(续前)
2 其它污染物2.1 硒(Selenium)CAC 1998年提出硒的每日需要量为0.5~1 μg/kg BW,按成人60 kg体重计为每日30~60 μg.WHO提出饮用水中硒指导值为0.01 mg/L,CAC关于矿泉水的标准Codex Stan 108-97中规定了天然矿泉水中硒的限量为0.05 mg/L,与我国矿泉水标准GB 8837-95对硒的限量相同.但2001年7月CAC第24次大会通过了矿泉水中污染物指标的修正案,修订后硒的限值改为0.01 mg/L,这对我国矿泉水不利.GB 13105-91规定了硒在各种食品中的高限量,见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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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耐受高摄入量(tolerable upper intake level)
可耐受高摄入量(tolerable upper intake level,UL)是平均每日可以摄入营养素的高限量.这个量对一般人群中几乎所有的个体似不致于损害健康.UL不是一个建议的摄入水平."可耐受"是指这一剂量在生物学上大体是可以耐受的,并不表示可能是有益的,健康个体某种营养素的摄入量超过推荐摄入量(RNI)或适宜摄量(AI)时没有明确益处.UL的主要用途是检查个体摄入量过高的可能,避免发生中毒.当摄入量超过UL而进一步增加时,发生毒副作用的危险性增加.在大多数情况下,UL包括膳食、强化食物和食品添加剂等各种来源的营养素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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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藏隐患
食之忧蔬菜好吃药难除不可否认,我们每天吃的蔬菜品种越来越多,但各种"污染菜"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以农业大省湖南为例,不久前有关部门对当地市场出售的蔬菜进行了一次农药残留抽样检测,结果发现,被抽查的82个样品中,40个样品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其中有机磷含量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高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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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对家用卫生杀虫剂产品中有效成分和含量限量范围的新规定
卫生杀虫剂主要应用于生活环境,防治有害生物,它也直接关系到人们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卫生杀虫剂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产品增多,品种增加,但存在新问题.有些产品的含量在不断地增加,这并不完全是抗性问题,其实片面地追求产品 "立竿见影"的效果,也会加速抗性的发展,并且对人和环境都不利.另外,多数家用卫生杀虫剂产品是不需要再稀释而直接使用的,加上它与人接触更密切,接触时间也更长,这就更应重视它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若药效结果基本相近,含量的选择建议好是就低不就高,提高对人和环境的安全感,减少药剂的浪费,减少蓄积性的不良反应.同时也反映出目前药效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可能存在着一定缺陷,观念要更新和理念要沟通,要与国际接轨,能否考虑对各剂型的高限量?这问题已摆在人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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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法测定杨梅中乐斯本残留
乐斯本(毒死蜱)为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已广泛用于杨梅的害虫防治.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规定,48%乐斯本乳油在杨梅果实上的高限量(MRL值)为1.0毫克/公斤,因而需要建立其残留量测定方法.关于谷物和柑桔等其它水果中乐斯本的残留量检测,国内外已有报道.但其在杨梅果实中的残留量分析尚未见报道.本文研究用丙酮提取,液一液分配,中性氧化铝柱净化,气相色谱氢焰检测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