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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药品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药监机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越来越多,药品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摆在药监机关面前.笔者就药品行政诉讼案件中药品监督机关如何进行举证以及在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粗浅探讨,供同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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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过近年来的整治,药品市场的混乱局面有所好转,但是假劣药品屡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严重.经常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药品抽验工作针对大型企业较多,很少涉足零售企业,故零售企业常常处于抽查检验的真空地带.当前我市取得合法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有900余家,面对"多、乱、差、小"的药品零售市场,监督机关触角伸不到的地方,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笔者就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谈谈城管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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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评分合理缺项探讨
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卫生部吸取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的新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在推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由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千差万别,对每个单位量化评分的项目都有可能不同,卫生监督机关在量化评分时对合理缺项不易把握,哪些缺项是合理,哪些又不允许缺项,这直接关系到量化评分的得分和关键项目的取舍,甚至影响到评分的等级.因此有必要对量化评分合理缺项问题进行探讨,作出一些明确的界定,以便日常工作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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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流程的探讨
1 大型活动前食品卫生保障工作1.1 对驻地单位的接待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终接待单位活动组委会在选定接待地时, 应征求当地基层卫生监督机关的建议,了解驻地单位的真实食品卫生水平和接待能力.结合组委会的意愿以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相关单位实际接待能力,初步对驻地单位进行预选.卫生监督机关应当对预选驻地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情况和是否存在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卫生隐患进行筛查.在审查驻地单位卫生许可证的过程中,应着重审查各个服务部分的卫生许可证.如:同一单位的中、西餐厅应具有符合各自经营项目的卫生许可证.在洗浴、娱乐馆中若提供餐饮服务的,除拥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外,还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预选驻地单位如果存在涉及建筑布局不符合操作要求等相关卫生安全隐患时,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慎重考虑其是否能够在短期内整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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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卫生监督公开行为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民主公开的原则,凡是行政执法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公开制度是人民群众享有的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它使得卫生行政执法相对人能够了解卫生监督工作,便于对卫生监督机关进行监督,有利于防止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武断和专横,促进卫生监督机关的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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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现场监督检查探讨
现场检查是卫生监督机关或卫生监督人员了解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情况,并对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所必需,也是常用的一种监督手段.现场监督检查除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证据确凿有效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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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开展火灾现场勘察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火灾给人们带来的损失正在逐年增加,火场也越来越复杂,起火原因认定越来越难.及时查明火灾原因是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火灾现场勘察工作自然而然也成了火灾调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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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把好药品检验关
药品检验是控制和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药品监督的重要手段,药品检验的结果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涉及到药品行政监督机关的处罚.所以,作为药品检验人员,深感责任之大、职责之重、压力之强,在检验中要做到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公正,避免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必须始终坚持"道道把关,层层注意"的原则,对不合格和怀疑样品应从多个环节入手查找原因把好检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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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药监、检察联手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
[本刊讯]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黄岛区分局与黄岛区人民检察院联手建立了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药监部门在依法查处制售伪劣药品等案件的过程中,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案件,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将案件情况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药品监督机关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重大案件则要适时介入,对公安机关未及时受理或者立案的,依法进行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和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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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行政诉讼案件中的举证责任问题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药监机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违法违规案件越来越多,药品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摆在药监机关面前.怎样才能在药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中立于不败,做好举证工作至关重要.笔者就药品行政诉讼案件中药品监督机关在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粗浅探讨,供同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