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中国医院协会器官获取组织联盟成立
新华社广州3月20日电(记者吕诺、吴俊)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20日成立,联盟主席黄洁夫说,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有了行业管理组织,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行业自律。
据黄洁夫介绍,目前我国仅有169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积极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联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联盟主席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黄洁夫;副主席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和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
肝移植供肝切取与修整技术
目的:总结临床肝移植供肝切取与修整技术.方法:采用原位腹主动脉、门静脉双路灌注及肝肾联合快速切取法切取供肝及肾40例次,并施行同种异体肝移植40例,其中3例行肝肾联合移植.结果:全组供肝平均热缺血时间为4min,切取时间为25min,保存时间为6h.全组移植肝均于恢复血流10min内有金黄色胆汁泌出,1周左右肝功能恢复正常.结论:我院开展的供肝、肾的切取与修整技术在临床实际应用中取得满意的效果,为移植手术的成功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自2007年国务院公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卫生计生委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详情请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www.moh.gov.cn/yzygj/s3573/201308/8f4ca93212984722b51c4684569e9917.shtml 查阅。
-
中国移植器官保护专家共识(2016版)
一、前言
器官移植是目前治疗终末期脏器功能衰竭为有效的手段。研究表明,供器官获取、保存及移植后缺血再灌注损伤是影响移植预后的重要因素[1]。自20世纪中期起,各研究中心不断研发、改进器官保护液,Collins液、UW液(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solution,UW)、HTK(histidine-trypto?phan-ketoglutarate solution)液等相继问世,促进了基于器官保护液的静态冷保存(static cold storage,SCS)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器官保存进一步摆脱了时间及地域限制,器官保护技术进入崭新的纪元,极大推动了器官移植事业的进步[2]。SCS技术仍是现在器官保护常用的技术,为全球多数器官移植中心所广泛使用。目前,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移植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器官的主要来源。然而捐献器官本身以及较长时间的热缺血、冷缺血时间,导致缺血再灌注损伤(ischemic reperfusion injury,IRI)更为严重,显著影响移植预后。因此如何改善供器官质量尤为重要[3]。近来,新兴的机械灌注(machine perfusion,MP)技术再次应用于器官保存与修复,但MP受压力、灌流速度、氧合情况等参数综合影响,其广泛应用还需大量多中心临床试验验证[4]。 -
脑死亡器官捐献单中心经验(附26例报告)
目的 总结脑死亡器官捐献单中心经验.方法 回顾性分析2006年3月至2012年6月解放军第181中心医院全军肾移植与透析治疗中心完成的脑死亡器官捐献与移植案例.结果 共完成脑死亡器官捐献26例,进而完成52例肾移植和8例肝移植,移植器官功能均良好.其中48例肾移植受者总存活率92.2%,移植肾总存活率83.7%.结论 脑死亡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重要的器官来源,但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进一步发展需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捐献者、受者、医疗机构的权责是否得到明确和保证.
-
美国心死亡器官捐献方案差异性调查
心死亡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DCD)是拔除气管插管,心跳、呼吸停止后在手术室中进行的器官获取过程,目前临床应用不断增加.其主要的供者来源是那些存在不可逆的神经损伤,但尚未发展至脑死亡的患者.随着DCD案例的增多,为了规范DCD过程,自2007年起,美国所有的移植中心和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均制订了详细、完整的DCD方案.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维护人体器官捐献人(以下简称捐献人)及人体器官接受人(以下简称接受人)权益,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解读
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始于上世纪60年代,经过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和科研工作者们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国,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和五年生存率等指标已居国际领先水平。自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截至2013年8月9日,共实现捐献1006例,捐献大器官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取得了巨大的医学和社会效应。为了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建立完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推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卫医管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相关法规政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我委出台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试行)》)。
-
台湾慈济综合医院器官劝募经验分享(附视频)
周末的下午,值班手机响起:"这里是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我们有一位潜在捐献者,主治医师要我们通知你们过来评估."这是一通揭开"成就慧命"的关键电话.当潜在捐献者出现时,临床医务人员会主动通报移植中心成员.根据台湾花莲慈济综合医院2009年统计,潜在捐献者的通报者30%为主治医师、44%为护理人员.我们在器官劝募上的努力不仅为社会各界所见,也得到院内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信任与认同.这是一股助力,一股让移植团队得以协助家属和病患圆满捐献意愿的力量.
-
中国移植器官保护专家共识(2016版)
器官移植是目前治疗终末期脏器功能衰竭为有效的手段。研究表明,供器官获取、保存及移植后缺血再灌注损伤是影响移植预后的重要因素[1]。自20世纪中期起,各研究中心不断研发、改进器官保存液,如Collins液、UW(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液、HTK( histidine-tryptophan-ketoglutarate)液等相继问世,促进了基于器官保存液的静态冷保存( static cold storage,SCS)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器官保存进一步摆脱了时间及地域限制,器官保护技术进入崭新的纪元,极大推动了器官移植事业的进步[2]。 SCS仍是目前器官保存常用的技术,为全球多数器官移植中心广泛使用。目前,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器官的主要来源。然而捐献器官本身以及较长的热缺血、冷缺血时间,导致缺血再灌注损伤( ischemic reperfusion injury, IRI )更为严重,显著影响移植预后。因此,如何改善供器官质量尤为重要[3]。近年来,新兴的机械灌注技术应用于器官保存与修复,但受压力、灌流速度、氧合情况等参数综合影响,其广泛应用还需大量多中心临床试验验证[4]。
-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杭州会议决议
2013年11月2日在杭州召开的2013中国器官移植大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 OTC )主任委员黄洁夫教授宣读了OTC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会议决议( OTC Hangzhou Resolution ),要求全国各移植医院和器官移植医务人员执行该决议,并对2014年执行的有关措施进行了部署。 OTC杭州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1)要求全体器官移植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6年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框架下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法律法规;(2)高度肯定了我国已经基本构建的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的5个工作体系(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3)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确保符合医学伦理学的器官来源;严格遵循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的中国三类标准流程;建立完善的器官获取组织和专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严格使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实施器官分配。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器官获取与分配,合情、合理、合法的人道主义救助。
-
人体捐献器官分配将依托系统统一进行
从9月1日起,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捐献器官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进行统一分配。
2009年,国家前卫生部委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开发一套公平、公开、公正、自动分配且不受人为干预的器官分配系统。2011年4月系统正式上线,该平台的主运营机构就在深圳南山区的一栋写字楼里,操作方为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 -
提高供肝灌注切取质量减少肝移植手术后胆道损伤并发症
[目的] 探讨肝移植术供肝的灌注、切取和修整方法,以进一步减少肝移植手术后胆道损伤并发症.[方法] 总结分析2002年5月-2005年5月采用不同方法快速原位灌注、快速切取以及修剪的437例供肝.[结果] 437例供肝无1例原发肝脏无功能发生,但67例患者发生轻重不同的胆道损伤并发症,其中3例患者行二次肝移植治愈,其他患者行胆道引流和胆道镜治疗治愈或好转.[结论] 合理的供肝灌注、切取和修剪,可有效的减少肝移植手术后胆道损伤并发症.
-
中国首次发布器官捐献指南
在前不久于广州举行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论坛上,中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
-
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
为提高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效率,规范人体捐献器官转运工作,畅通人体捐献器官转运流程,减少器官浪费,经研究,决定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维护人体器官捐献人(以下简称捐献人)及人体器官接受人(以下简称接受人)权益,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
供肝的获取及修整技术规范与获取器官质量之间的关系
目的对供者肝脏等器官的联合获取、修整和保存方法进行研究.方法采用原位腹主动脉和门静脉插管、低温灌注,快速多器官联合获取、低温保存技术及体外修整获得可供移植的肝移植物.结果获取122例供者的移植物,平均热缺血时间为4min30s,平均获取时间为20min,平均冷缺血时间为10h.均采用4℃的H-CA液(高渗枸橼酸盐腺嘌呤溶液)和UW液灌注和保存.118例修整成适用于临床用的肝的移植物,76例供肝在移植前留取了病理活检标本,病理检查提示供肝结构正常.移植术后,无原发性肝无功能发生.结论该方法适合于供者肝脏等器官的快速联合获取、修整和保存.
-
OPO归属待解
"要进一步巩固国家器官捐献的发展,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体系的建设,是下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世界卫生组织官员Jose R.Nu(n)ez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办的首届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论坛(下称"国际论坛")上表示,发展OPO体系被公认为是解决器官短缺问题的关键举措.事实上,各国的实践经验也证明,在捐献体系尚不完善、供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专业的OPO是提高器官捐献率的好模式."一个好的OPO体系,能够承接公民的捐献意愿,同时为器官捐献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提供保障."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OPO在器官捐献与移植链条中的作用极为肯定.
-
COTRS:器官捐献权益的保护盾
2013年2月5日,六岁的小唐因交通意外不治身亡.他逝世后,由他的家属决定,将其肝脏和两个肾脏捐出.而这三个人体器官则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分配到了三家不同的移植医院,并拯救了三个年轻的生命."亲爱的小朋友,希望你能带着这份爱心得以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小唐的父亲在决定捐献后,嘱咐医生将此亲笔信转交给三位器官接受者.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的设计者、香港大学研究主任王海波,正是借用这个真实的案例,详述了COTRS的应用以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在器官获取与分配过程中的职责.
-
OPO管理出新规
"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从中国人体器官分配政策来看,OPO所在移植医院可优先使用人体器官.ICU医生被放在分配供体的位置上,显然会产生诸如利益交换、人体死亡判定等质疑."对此制度漏洞,王海波深感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