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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半年的效果评价
目的 评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半年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被动吸烟水平、个人吸烟情况、认知态度、健康效应等方面的影响.方法 采用重复横断面调查.通过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对上海市5个区的5大类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在条例实施前以及实施6个月后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条例》实施半年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被动吸烟率为35.6%,比基线暴露率48.9%下降了1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暴露时间从每天1.16±1.97小时下降为0.94±1.69小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吸烟率从21.6%下降为17.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部分场所工作人员呼吸系统症状有所缓解,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条例》的持赞同态度的比例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条例》对于上海市控烟立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宾馆、商场控烟执行情况需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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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共场所控烟效果评价研究
目的 通过了解2017年新修订《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1个月及6个月后静安区公共场所控烟效果,为进一步开展控烟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观察法对静安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机构、餐饮场所等14类场所控烟环境进行监测,记录场所内控烟环境情况和吸烟情况.结果 2次监测显示,静安区场所内环境设有吸烟区比例分别为0.92%和3.67%,设有烟具场所比例分别为3.67%和5.50%,比例虽均有上升趋势,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设有控烟宣传资料、警示性图片、举报电话、禁烟标识的比例分别为55.96%、61.47%、93.58%、100%和66.06%、68.81%、94.50%、99.08%,其中控烟宣传资料和警示性图片张贴比例较低,特别是餐饮场所、公共事业金融机构、商业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客运站.从场所内吸烟情况来看,有烟蒂和吸烟发生比例分别为2.75%、3.67%和6.42%、7.34%,并未完全做到室内禁烟,其中休闲娱乐场所吸烟现象较多.结论 不同场所开展针对性控烟宣教活动,做到室内完全禁烟,支持提高卷烟税,鼓励和帮助烟民戒断烟草,将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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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监督应合成一体
现行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弊端主要表现在卫生部门与质量监督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各自为政,重复监督检查.卫生部门依照<食品卫生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监测,而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有关条款进行食品质量监督.这些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但有些条款有交叉重复的内容.经常出现卫生部门检查结束刚走,质量部门又来检查,同一产品反复检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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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对吸烟行为影响情况电话调查
目的:了解《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的控烟效果及对吸烟行为产生的影响,为进一步制订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方法:采用Mitofsky-Waksberg二阶段抽样方法,电话调查杭州市2010年以来有吸烟史的15岁以上市民的吸烟行为及其变化情况.结果:杭州市民吸烟率为35.8%,吸烟者戒烟率为13.8%;2010年条例实施后,无人因控烟条例实施而戒烟,吸烟量减少者中有9.5%的吸烟者因为条例实施而减少吸烟;有42.9%的吸烟者因为条例实施而改变吸烟地点.结论:《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对吸烟者戒烟无影响,但对吸烟量和吸烟场所有影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该条例以及戒烟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执行力度.
关键词: 条例 吸烟行为 Mitofsky-Waksberg二阶段抽样 调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乳品,是指生鲜乳和乳制品.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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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生实习前加强法律法规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对<护士条例>的学习通过<护士条例>的培训,使护生受到法律法规与质量安全教育,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得到充分认识,更加认真、自觉地履行护士职责、规范护理行为,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从事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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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患者切实感受到医院的人性化服务
如何建设以患者为中心、让患者满意的新型民营医院,完善民营医院的护理服务文化是对护理管理者的客观要求和实践的考验,也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要不断地保持医院的竞争力,不断求变至关重要;我们将以<护士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着力在规范护理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士队伍素质,使我们的护士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力争做得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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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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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新规实施之后——器官移植伦理优先
2007年3月21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共有5章32条,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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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周年志
首次上升至法律层面的<护士条例>,至今面世一年有余.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是法律的特性之一.第一条就明文规定"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的<护士条例>,过去一年中执行情况如何,广大护士究竟从中获得了哪些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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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床护比成硬标准
5月12日,对护士来说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而今年的5月12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又多了一份特殊.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的《护士条例》,将在这个特殊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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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经济特区控烟条例》修订的思考
在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指引下,全国第一部规范烟草消费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多年努力和反复论证,于2013年10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条例》进行了正式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文对《条例》的修改相关内容以及新《条例》实施后的情况进行分析,旨在对我国其他地方的控烟工作提供有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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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围绕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明确卫生部门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的职责,就如何加强职能调整后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谈谈我的几点思考,供大家在工作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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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纠纷"双轨制"的法律适用
医疗纠纷是人们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研究者和社会公众都非常重要.作者通过对医疗纠纷"双轨制"下产生的情况进行剖析,旨在理清医疗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更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并提出立法建议,以对我国医疗纠纷立法提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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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贯彻情况分析
通过对上海市1996~1999年劳动卫生监督检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检查、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126家被处罚单位整改情况的比较,总结<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贯彻3年多来的成效,劳动卫生监督力度加强、职业卫生服务趋于规范和被处罚单位整改到位.同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向市场提供服务、建立健康监护系统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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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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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的制定与主要内容
为完善食品卫生法律内容,依据长期摸索和积累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成熟经验,针对当前江苏省出现的食品卫生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在食品卫生基本要求、食品摊贩的管理、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对卫生执法行为的自我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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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烟草控制中的国际法义务
近些年来,我国的烟草控制工作给公众留下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不仅一些大城市热衷于制定或修订公共场所控烟立法,而且中央政府层面也举措不断。2013年底中办公厅和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国务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也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今年修订后的《广告法》更是进一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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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二手烟草烟雾危害需要全民参与
“史上严控烟令”—《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预防二手烟危害方面,该《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分特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个人高200元、单位高10000元的罚款。这也是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规定为接近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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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专栏
2006年我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中办和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规定》,目前有北京等10几个有立法权的城市出台了地方控烟法规,国务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控烟实践工作中,控烟立法和执法是两个重要方面的工作。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专家,对当前控烟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刊为此设立专栏,与读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