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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鼓膜穿孔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分析与探讨
鼓膜穿孔在法医临床鉴定中经常遇见,而外伤性鼓膜穿孔如何与疾病性鼓膜穿孔和造作鼓膜穿孔如鉴别,以及如何确定损伤程度,都是需要在鉴定中一一辨别。本文通过对55例外伤性鼓膜穿孔进行分析,对外伤性鼓膜穿孔的特点及临床法医学鉴定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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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心理学在法医学中的应用
法医学(forensic medicine)从1985年起已分化为:法医病理学、临床法医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生理学、法医神经精神病学等分支学科,其中包括神经心理学.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凡涉及或要解决有关人身伤害、有无生理或精神障碍的案例,司法机关都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在此类鉴定中运用广泛的是临床法医学,当然也包括神经心理学.今就有关这方面的应用扼要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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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例眼眶暴裂性骨折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
眼眶暴裂性骨折(blow out fractvre)是一组临床综合征,为钝伤所致,暴力撞击软组织使眶内压力增高,间接作用于眶壁所发生的骨折,眶内脂肪或肌肉可嵌入骨折处[1].对其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有关报道,文献较少.本文作者曾于2001年至2004年间鉴定74例眼眶暴裂性骨折案例,现根据法医鉴定书中的有关资料,对此类型骨折的法医临床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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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后病理性脑出血2例临床法医学分析
临床法医学工作中颅脑外伤较多见,但外伤后发生的脑出血不一定就是外伤性脑出血,而可能是病理性脑出血.现报告2例供同道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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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颅脑损伤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的研究
目的:探讨中型颅脑损伤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的特点.方法:对14例中型颅脑损伤伤者进行BAEP检测和分级评估.结果:中型颅脑损伤伤者BAEP的异常率为85.7%,其中脑干段电反应异常率达71.4%;BAEP的分级以Ⅲ级为主.结论:中型颅脑损伤伤者存在脑干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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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静脉剥脱术后缺血性肌挛缩一例法医临床学分析
目的:探讨大隐静脉刺脱术后发生缺血性肌挛缩的原因及临床特点.方法:对我院法医鉴定中心受理的1例大隐静脉剥脱术后出现缺血性肌孪缩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患者因右下肢大隐静脉曲张行大隐静脉剥脱术,术后1年半出现右小腿缺血性肌孪缩、右足马蹄足内翻畸形,分析原因与弹力绷带使用不当等因素有关,法医临床学检查认定原就诊医院对患者术后并发症的观察与处置存在一定过失.结论:大隐静脉剥术后弹力绷带捆扎方法不正确会引起下肢缺血性肌挛缩的发生,肢端远侧动脉搏动并非判断安全与否的可靠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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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医学教学中应重视EBFM思维和方法培养
随着循证法医学(evidence-based forensic medicine, EBFM)的快速发展,其理念及模式逐渐引起法医学工作者的关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EBFM亦得到迅速发展.所谓EBFM,其核心是运用循证医学(EBM)的原理与方法,通过遵循佳的研究证据,结合法医鉴定人的经验以及案例具体情况,寻求可靠有效、经济实用的佳方法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的问题,并做出科学、客观、准确的法医学鉴定结论[1].随着EBM成为多数国家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临床法医学教学中亦应对EBFM思维和方法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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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骨折的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
目的:观察眼眶骨折在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中的结果。方法:选取2011年2月-2013年12月受理的78例眼眶骨折的伤者,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于资料回顾性分析法行眼眶骨折的法医临床学鉴定分析。结果:在78例患有眼眶骨折的伤者中,55例被评定为轻伤;12例被评为重伤;7例被评定为陈旧性骨折;4例属于眼眶变异,不予评定伤情的程度。结论:眼眶骨折的法医学鉴定分析中,CT检查法常见,需对眼眶骨折的情况予以慎重和仔细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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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法医学分析
目的 研究道路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的类型、特点、主要并发症及其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方法 收集376例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的案例资料,按伤者一般资料、受伤部位、有无并发症、并发症的类型及伤残等级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复合性颅脑损伤120例,脑挫伤88例,颅骨骨折51例,颅内出血45例,头皮外伤72例.伤残程度以Ⅸ级、Ⅹ级伤残为主,共112例(36.6%);主要并发症为脑积水、癫痫、植物人状态等.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以头部复合性损伤多见,严重的脑挫伤为常见的损伤类型,并发症的诊断应掌握诊断标准,并注意与相关疾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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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鼠脑挫伤后脑组织NF-κB表达与损伤时间的关系
目的 观察大鼠实验性脑挫伤后不同时间内脑组织核转录因子(NF-κB)表达的变化,探讨NF-κB表达与脑损伤经过时间的关系.方法 参照Feeney's法建立大鼠脑挫伤模型,在伤后1 h、4 h、12 h、48 h、72 h、7 d、14 d,运用免疫组化SABC法观察NF-κB表达量的变化.结果 阳性反应细胞集中在挫伤区和脑实质内海马区.NF-κB表达阳性细胞在损伤后1 h出现,4 h~12h即达到高峰,随后阳性反应细胞逐渐减少,7 d仍高于对照组,14 d基本恢复至接近对照组水平,各实验组与对照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NF-κB在脑挫伤后的表达经历了一个先快速增加后又下降到接近正常水平的过程,其表达的时序性变化可望成为法医学脑挫伤的早期鉴定及推断脑损伤时间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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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600例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同时道路交通事故所致人员的损伤及伤残程度是临床法医学检验鉴定的重要内容。现将笔者在1997—1999年间检验鉴定的发在在太原市的600例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人员伤残评定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肇事方式、损伤机制及伤残评定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全部资料随机抽取于太原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1997—1999年间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伤人员做伤残评定档案资料,共600例。本文按伤者性别、年龄、案发时间及地点、肇事车辆类型、肇事方式、案发时伤者状态、损伤部位及类型、伤残等级及与损伤类型的关系等项目进行统计分析。1.2 伤残评定标准[1]:伤残程度按GA35—9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来确定,分为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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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影像误诊鉴定分析1例
李某于2018年6月4日被人打伤头部,因自觉头晕头疼,恶心,且感出现短暂黑朦,到医院就诊.经CT造影误诊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本文结合该误诊案例,对单纯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诊断及鉴定进行思考与总结.
关键词: 临床法医学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损伤程度鉴定 -
从临床法医学角度防范病历缺陷引发的医疗纠纷
临床法医学专家大部分既从事临床工作,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同时也接受委托为各类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其独立于医疗纠纷、当事人双方之外的法律地位,掌握和熟知医学、法学、鉴定学知识使其从事医疗纠纷鉴定更具公正性、科学性、可信性;终得出的鉴定结论更能满足和适应司法审判的实际需要;从而使临床法医学专家介入和参加医疗纠纷鉴定受到司法机关的重视和当事人的欢迎.笔者通过近几年临床法医学鉴定实务,从医疗文书中发现一些问题容易成为医疗纠纷的诱发因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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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骨骨折造作伤13例法医学鉴定
目的 运用法医学鉴定方法正确鉴别掌骨骨折造作伤.方法 对掌骨骨折的形态、损伤时间、形成机制,以及相关医学和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结果 13 例掌骨骨折造作伤中,左手第5掌骨骨折占76.9%,推断致伤物为类圆形接触面金属物体打击形成的占61.5%,根据损伤形态与可疑致伤物不匹配、骨折损伤时间与受伤时间不一致、110出警时记录和损伤当时临床检查记录无损伤等综合分析认定系造作伤.结论 掌骨骨折造作伤的鉴别需要综合损伤形态、损伤时间和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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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患者外伤性脾破裂法医学鉴定1例
1案例资料患者,男,38岁,某晚因偷窃被他人抓住拳击左胸、腹部等处,28 h后因腹部疼痛就诊.T 37,P 76,R 18,BP 80/50 mmHg,面色苍白,腹部膨隆,左侧腹部在5 cm×7 cm范围微红肿,全腹紧张,压痛、反跳痛明显,脾区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弱,腹穿抽出不凝血,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当日行脾切除术,术中见腹腔内有大量血性液体,清除积血约2 000 mL,血块约200 mL,脾脏大小12 cm×14 cm×6 cm,脾周围有血块,下极脏面有约3 cm的不规则形破裂口,深约2 cm,有活动出血.血液检查:白细胞计数25×109/L,中性粒细胞增多;骨髓图片检查: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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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4例临床法医学鉴定分析
目的 探讨临床法医学鉴定的一些特点.方法 对3 964例临床法医案件资料按致伤原因、文化程度、职业、年龄、性别比例、伤情程度、损伤部位及致伤物等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 被鉴定人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男2 973例,占75%,女991例,占25%,青壮年多于老年和少年,18~60岁,3 568例,占90%.文化程度低的多于文化程度高的,无业人员多于在职人员,农村多于城镇.结论 被鉴定人的心里素质、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与法医学鉴定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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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核素骨显像在临床法医学中的初步应用
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仪(single phot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 SPECT)自1979年研制成功后,经过20余年的技术发展和经验积累,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各科,尤其在功能显像方面[1].本研究尝试将其应用于隐匿性骨折、新旧骨折的鉴别等一些复杂疑难伤情的司法医学鉴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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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临床法医学教学中的应用
临床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践、提高学生专业素养的好方法.在临床法医学教学活动中应适当运用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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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和中型脑损伤的BAEP对比分析
目的 探讨轻型和中型脑损伤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rain Auditory Evoked Potential, BAEP)特征.方法 对性别、年龄和受伤时间匹配的19例轻型和20例中型脑损伤伤者进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比较两者之间的电生理特征.结果 轻型和中型脑损伤的脑干段电反应异常率、绝对潜伏期(Peak Latency, PL)、峰间期(Interpeak Latency, IPL)以及BAEP分型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结论 轻型和中型脑损伤伤者不仅存在脑干功能障碍,而且具有相同的电生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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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震荡的脑干诱发电位特点及其临床法医学应用探讨
目的 探讨脑震荡脑干诱发电位的特点及临床法医学应用.方法 对15例脑震荡伤者进行脑干诱发电位检测和分级评估.结果 脑震荡伤者脑干诱发电位的异常率为100%,其中脑干段电反应异常率达86.7%,提示脑震荡伤者存在脑干功能障碍.BAEP的分级以Ⅲ级为主.结论 脑干诱发电位对脑震荡损伤的认定有一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