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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共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模式的探讨
十堰市为我国仅有的几个先有企业后建城市的地区之一,是一个以汽车生产为主业的新兴工业城市.现有60万市区人口,300多个大小不等的地方企业与百余家汽车生产制造主业相配套.此外,还有医药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交通水电等几十家不同的企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数在2万以上.建市30多年来,一直由十堰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3~5人)负责各种职业卫生报表的上报与管理,特殊检查和职业病人诊断由东风汽车公司职业病防治所或省有关部门承担.东风汽车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建于1978年,现有固定资产46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42人,是一所集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环境评价、职业病诊治、科研、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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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业病专科医院发展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贵州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是西南地区建院较早的职业病专科医院之一,临床部设有中毒、尘肺两个病房,其中中毒病房有60张床位。建院30多年来,收治各类中毒病人数千例,为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近五年来,慢性中毒病人入住率偏低,收治病人逐年减少,职业中毒病人收治困难成为职业病专科医院发展的难题。为找出职业病专科医院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探讨其今后发展的方向及新世纪的工作思路,现将本院1990~1999年十年间中毒病人住院情况分析总结如下,以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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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初探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第13条第二款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并根据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卫生学预评价".也就是说,卫生行政部门在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时,其审批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项目的卫生学预评价报告.我们所开展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设计审查阶段)预评价(下简称预评价)和竣工验收阶段评价两部分.竣工验收阶段评价工作已开展多年,预评价工作刚刚起步.经过1998年的试运行阶段,1999年起北京市开展的预评价工作基本步入正轨.现就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工作谈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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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性健康检查单位认证
上海市卫生局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十分重视,曾于70年代发文要求综合性医院建立职业病防治科,80年代开始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在近年医院等级评审中仍作为条件之一.为加强职业性体检规范化管理,提高体检质量,1992年起对全市从事职业性体检单位作考核认证,认可了41个单位资格,并指定其体检区域范围和体检种类,每年组织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下称市劳研所)和上海市卫生防疫站(下称市防疫站)对认可单位进行业务考核和认证复审.1996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据此,1996年12月~1997年8月在全市开展认证工作,现报告如下,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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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机电行业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知信行"的现状调查
职业病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多部门的协作,更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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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玻陶行业工业卫生规范化及微机化管理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及企业产权制度的改变,企业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必将实行法制化管理.这将引起各工业企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建材玻陶行业工业卫生规范化方案和微机管理系统”课题组为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在深入总结本行业各单位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特别是秦皇岛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的经验,参照了各省市工业卫生档案的要求,研制了行业工业卫生规范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出微机管理系统.已在建材玻陶及水泥行业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应用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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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5年天津市新确诊的职业病病例分析与对策
随着天津市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确诊的职业病人数也在逐年递增.这不仅给患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伤害,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严峻挑战.我们通过调查2013-2015 年天津市新确诊的职业病病例情况,分析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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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卫生发展战略及目标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产业转型、用工制度改革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也提供了更大的机遇和更广泛的需求.我们通过我国职业卫生需求分析,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职业病防治发展战略目标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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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发展前景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建国几十年来经济恢复阶段、计划经济阶段,以及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建国初期社会生产力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劳动力密集而安全防护投入不足,不可避免地付出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高昂代价.为此,建国初期,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了国内第一个企业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其规模、人员素质和设备条件堪称国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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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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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需要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利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本文就<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职业病防治法>所建立的制度作以简单介绍,作为对<职业病防治法>学习理解的体会.1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因此,<职业病防治法>对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促进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职业卫生水平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也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代表了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此外,<职业病防治法>借鉴了许多国际职业卫生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新形势下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规范了职业病防治活动.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奠定良好的现代企业形象,有利于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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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职业病违法必究--谈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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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速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卫生标准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硫化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分析这些事故的原因,近半数以上的中毒事故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因此,加速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防护标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面临的紧迫问题.我们综述了国外密闭空间作业防护标准现状,分析了当前我国密闭空间作业职业防护的主要问题,并探讨了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防护标准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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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实施了一年半,不仅使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而且已经促使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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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分析
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一些配套的法规、规章、标准也相继发布,我国职业病防治制度基本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迎来了第二个春天.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用人单位是法律责任主体,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为支撑的政府监管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保证,而一支强有力的职业卫生机构及队伍则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为了解我国现有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的现状,2002年3~9月,卫生部组织了我国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及分析简单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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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再创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工作新辉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史上的一件大事 ,是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者励精图治、不懈努力的结果.她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进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动者的关心与爱护,对提高劳动力人群的身体素质, 保障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我国加入WTO后,劳工保护政策与国际接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职业卫生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职业病防治法>,真正抓住这大好的机遇,再创我国劳动卫生职业病工作新的辉煌.<职业病防治法>的公布与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体会主要有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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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职业卫生立法的一些思考
目前,我国职业卫生立法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这是多年来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立法活动,它不仅关系着亿万劳动者的健康保护,也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健康稳定发展.近几十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生活.但同时也带来了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形成了威胁.虽经广大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者及企业界的努力,我国职业危害的形势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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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卫生发展战略及目标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产业转型、用工制度改革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也提供了更大的机遇和更广泛的需求.我们通过我国职业卫生需求分析,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职业病防治发展战略目标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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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发展前景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历了建国几十年来经济恢复阶段、计划经济阶段,以及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建国初期社会生产力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劳动力密集而安全防护投入不足,不可避免地付出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高昂代价.为此,建国初期,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了国内第一个企业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其规模、人员素质和设备条件堪称国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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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