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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4月2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汇营”牌姜粉等2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1月8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龙坊”牌雪花杏肉等3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1月22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绿土康田”牌原味紫薯条等4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4月16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鑫米”牌宝塔笋等4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3年12月25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良味”牌老果园高档干果等3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4月30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翠花”牌翠花酸菜等3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通报(2013年11月28日)
在近期开展的我市2013年度第4季度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2批次问题食品(详见附件),请进行社会公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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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6月18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升林”牌竹荪等11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5月7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瑞林斋”牌多味酥等4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5月14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袋装“石元联”牌莲藕等5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5月21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袋装“宝玉兔”牌花椒芽等6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2月5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刘氏”牌牛排王熟食等6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2月19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小墨山”牌泡豇豆等3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2月12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梁山好汉”牌酒鬼花生脆瓜等10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2月26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幽香苑”牌枸杞等2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表),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不合格食品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
调剂药品差错分析与防范措施
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品调剂时往往出现差错,现将我院药品调剂差错及防范措施分析如下:1 药品调剂差错分析1.1 配发药品时未核对药品名称,造成药品差错1.1.1 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如:博利康尼-倍他乐克;氯化钾溶液-普鲁卡因溶液;息斯敏-里素劳;阿托品滴眼液-匹鲁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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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输液器在输液外的多种用途
一次性输液器除了用于输液外,我们还发现它有多种用途,不论其外包装,还是输液器本身的配备,都发挥了许多作用,同时也给护理工作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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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蒸汽灭菌湿包原因分析及控制
湿包是脉动真空灭菌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湿包的判断标准,是指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和冷却后,包比灭菌前重3%以上即为湿包.灭菌包手感潮湿,或包外有明显水渍,化学指示或胶带有水痕迹;消毒包内器械出现水滴.湿包应视为灭菌的失败,因为外包装的潮湿是微生物进入无菌包内的通道,使外包装失去屏障的功能,包内潮气过重也会为微生物的滋长提供环境,有研究报道,包内湿气过重超过6%可使灭菌效果减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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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乙酰胺鼠药误点眼致全身中毒1例
王某,男,32岁.2008年6月23日上午感右眼痒、痛,自购眼药水,嘱妻子为其点眼.其妻误将桌上放置的氟乙酰胺鼠药(外包装和眼药水相似)误点患者右眼约1ml (药量约0.05g),患者即感右眼灼热感,肿胀,不能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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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药店销售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消毒剂案存在的问题及引发的思考
1 案情简介2006年2月13日对某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某某智能洗液,标注生产日期为:0505241 24/05/2005有效期至23/05/2007;某某全能喷雾,标注生产日期为:0505211 21/05/2005有效期至20/05/2007;某某智能内洗,标注生产日期为:050513113/05/2005有效期至12/05/2007,产品外包装标注同一个批准文号为:卫消字(2001)第***号某某复合酶消毒洗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