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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不良反应的原因及对策
乌头类药物是指附子、川乌、草乌、铁棒槌、天雄、雪上一枝蒿等.不良反应(ADR)包括副作用和毒性反应两个方面.副作用是指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与治疗需要无关的不适反应;毒性反应是指用药后引起机体损害性反应.本文试就乌头类药物ADR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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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的化学成分及分析方法概况
乌头类药物,包括草乌、川乌、炮制品制草乌、制川乌、附子以及含有这些药材的中成药制剂等.药材川乌、草乌分别是毛茛科乌头属乌头Aconitum carmichaeli Debx.和北乌头A. kusnezoffii Reichb.的干燥块根,而附子则是乌头的子根加工品[1].乌头类药物能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用于风湿麻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麻醉止痛等,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中,例如伤寒论载方113个,有附子者20个,占总载方量的18%;<中国药典>1990,1995,2000年版及卫生部标准第1~19册中含有乌头类的中成药制剂共计338种(已扣重复品种),所占比重很大.而以上标准中,检查乌头碱限量或规定乌头碱含量测定的仅有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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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中药的毒性反应
中药乌头是毛茛科草本植物,<本草纲目>将其列入草部毒草类.性味辛、大热,有大毒.乌头类药物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天雄、雪上一枝蒿、铁棒槌等.这类药物中含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它对中枢神经有强烈的兴奋作用,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有直接作用,用量稍大即可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引起室颤而致人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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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的毒性和用量探讨
乌头类药物,包括草乌、川乌、炮制品制草乌、制川乌、附子以及含有这些药材的中成药制剂等。药材川乌、草乌分别是毛茛科乌头属乌头(Aconitum carmichaelii Debx.)和北乌头(A-conitum kusnezoffii Reichb.)的干燥母根及干燥块根,而附子则是乌头的子根加工品,是中草药中使用历史悠久的品种之一,明代以前统称为乌头。自李时珍《本草纲目》始区分,“乌头有两种,出彰明者即为附子之母,今人谓之川乌头是也。其产江左、山南等处者,乃《本经》所列乌头,今人谓之草乌头是也”。乌头类药物能祛风除湿,温经止痛,回阳救逆,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等,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由于草乌、川乌的治疗量与中毒量很接近,动物实验证明,乌头碱型生物碱诱发心律失常的剂量仅为其半数致死量的1/14,用药不当或不慎,易产生毒副反应,导致严重心律失常与休克,甚至中毒致死。古人对其毒性强调了一个“大”字,“大辛、大热、大毒”,可见其毒性之剧。古往今来,临床应用乌头类药物中毒致死的报道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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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碱中毒的抢救体会
乌头类植物的主要有毒成分为二萜类生物碱,口服0.2 mg即能使人中毒.中毒原因多为乌头类药物浸酒饮用或服用民间医生自制含乌头类药物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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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的毒性研究及唐古特乌头的研究概述
乌头类药物在我国古代时就开始作为药用.近年,对其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及毒理作用的研究较多,但大多集中在中药乌头类,如川乌、草乌、附子的研究,而对于其它乌头类植物研究较少.本文在乌头类药物的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和毒理作用的研究基础上,概述唐古特乌头研究进展,为扩大药源,开发新药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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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的毒性研究及唐古特乌头的研究概述
乌头类药物在我国古代时就开始作为药用.近年,对其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及毒理作用的研究较多,但大多集中在中药乌头类,如川乌、草乌、附子的研究,而对于其它乌头类植物研究较少.本文在乌头类药物的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和毒理作用的研究基础上,概述唐古特乌头研究进展,为扩大药源,开发新药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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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炮制体会
中药炮制的目的是制约药物毒性,增强药物疗效.笔者对此有以下体会:①制约药物毒性:多种中药生药对人体具有毒性,以乌头类药物为例,该类药物生品毒性极大,附子经水漂后能使其所含乌头碱类成分含量降低78%~82%,再经不同辅料(如甘草、豆腐、姜、黑豆等)高热煎煮,可将其毒性成分双酯型乌头碱水解为毒性极弱或无毒性的乌头胺,从而达到安全用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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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在类风湿关节炎治疗中的运用
目前常用于类风湿关节炎治疗的有毒药物主要分布在乌头类药物、藤类药和虫类药中,主要功能包括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祛风通痹等.攻毒之药作用类似于免疫抑制药物,对于异常活化的免疫细胞有杀伤作用.但在具体应用时,由于有毒药物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往往比较接近,故如何准确使用有毒药物,掌握适剂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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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不良反应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目的:确保乌头类药物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方法:对乌头类药物不良反应的文献进行统计,对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结果:提出了防止乌头类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相应对策。结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乌头类药物不良反应是可以防止或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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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乌头碱中毒致心律紊乱的抢救及预防
乌头类药物其毒性很大,安全范围较窄,直接作用于心肌迷走神经中枢出现心律失常,使用不慎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因此须早期发现及时迅速用药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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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头类药物的中毒与急救
乌头(Aconitum carmichaeli Debx)属毛莨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乌药的块根.乌头类药物包括天雄、乌头、附子、乌喙、侧子,五物同出而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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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应用警示二则
中药中毒因往往比西药缓慢,故常为临床所忽略.现对两种中药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作粗浅分析,供临床参考.1 乌头类药物资料:一患者不适来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脾肾阳虚,开出处方为真武汤,服后出现口麻、恶心呕吐、冷汗、四肢麻木、呼吸困难、耳鸣等.经过洗胃、抗心律失常、输液、纠正休克、利尿等治疗,服药24小时后不良症状全部消失.分析:真武汤为治疗脾肾阳虚、水气内停的主要方剂,方中以附子为君药,附子是属乌头类中药,其有效成分为乌头碱、次乌头碱,具有很强的毒性.病人之所以产生不良反应,是因为方中的附子没有先煎所引起的.乌头碱结晶体的致死量为2~4mg,其毒性经过加热C-8位的乙酰基被分解成毒性低百倍或千倍的乌头次碱、乌头原碱等成份,经过120 C、40分钟热处理的附子,其半数致死量为100g/kg.附子中毒机制主要是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及刺激心脏,表现为口舌麻木、流涎、发热、恶心、呕吐、冷汗、手足蚁走感、四肢无力、呼吸困难、脉律不齐,严重者会呼吸麻痹或心脏骤停,本病显著特点的是心律不齐,治疗时如无严重心律失常者洗胃,对症处理各种心律失常.休克时应用升压药,呼吸衰竭时吸氧,应用呼吸兴奋剂,输液等治疗.因此,药剂人员配药时,处方中如有乌头类药物,虽然药房都是应用已经热处理的制品,为安全起见,还要注明和叮嘱病人先煎30分钟,避免不良反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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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例乌头类药物急性中毒的临床治疗与分析
乌头类药物民间常泡酒内服,治疗跌打损伤、腰痛及关节痛,若制法与服法不当,易发生中毒.临床中毒病例少见报道,我院自2001年10月~2005年12月共收治10例,现报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