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浅谈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
2012年3月16日,患者李某,男,55岁,因出现震颤、动作缓慢、步态障碍并伴肌痛痉挛和疼痛等原因于被告某医院进行诊治,初步诊断为帕金森病,当天办理住院手续。2012年3月18日晚,患者去厕所时,在走廊上不慎摔倒,经被告某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通过医院治疗李某于2012年8月5日出院,鉴定为六级伤残;在多次找被告某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以被告某医院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自己摔倒受伤等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某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
孕妇剖腹产术后成植物人医院担主责赔138万
安徽省颍上县一孕妇到河南省固始县某医院作产前常规检查时,被医院诊断为"胎儿头盆不称"、 "宫内窘迫"等,医院以此为由建议患者作剖腹产手术.不料患者术后出现呼吸衰竭并昏迷,成为植物人.院方却以患者"羊水栓塞引起并发症"为由推脱责任.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医患纠纷作出判决,判定医院手术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否定了医院所谓"羊水栓塞引起并发症"的抗辩理由;据患者病情酌定患者昏迷期限为5年,由医院赔偿原告杨娜先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89181.17元(含被告已支付的351000元);原告5年内的后续治疗费521640元、护理费273570元.以上费用合计1384391.17元.
-
2001 7大"怪"
1妙龄女孩嫌个矮"断骨增高"堕苦海妙龄女芳菲(化名)本想增加身高,没想到落下个终身残疾.今年1月,芳菲向昌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各种损失36万余元.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鉴定说她"双小腿不等长,右小腿长44厘米、外偏,左小腿长45厘米、内偏畸形,残疾程度属8级".在法庭上双方达成协议:骨伤医院赔偿芳菲生活补助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计7.4万元.
-
中药发生霉变医院赔偿六千
案情陈某因服用医院出售的霉变中药后,出现全身皮疹玻璃体混浊、慢性咽喉炎及多处脏器受损等症状,为此,陈某将出售霉药的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人民币近9万元.日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陈某上诉,维持原审,医院赔偿陈某医疗费5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
缺陷出生医院该不该付特殊抚养费
[案情回顾]2012年7月15日,李女士怀孕至北京某医院检查.8月10日,建立产前门诊档案,后在医院进行5次产前超声检查.2013年1月25日,李女士产下一男婴,出生时右手手指缺如,手掌发育不全.患方认为,其一直在该院进行产检,几次产检均显示正常,医生始终没有告知其胎儿右手畸形的状况.患方提出,医院未按规定进行产前诊断,没有尽到法定义务,导致残疾胎儿生产,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给婴儿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和痛苦.患方以医院行为存在过失为由,将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抚养费19万余元,精神抚慰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