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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八门
保守秘密让人心理健康长期以来,心理学家们就认为保守秘密的能力居于一个人心理健康发展的中心位置.儿童在6到7岁时就学会不要提前泄露送给妈妈的礼物.在青春期和成年后,一个人能不能在社交中流利地说无伤大雅的谎话,经常关系到他的精神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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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
什么是隐私?其概念林林总总,可谓见仁见智.患者在医院就诊,特别是妇产科患者,都或多或少会暴露个人的隐私给医生,医务人员是其为信赖的伙伴,每一个患者都希望医生能为其保守秘密.如果这时医务人员有意无意地暴露了个人的隐私,轻者,可能会导致纠纷争议,重者,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带来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因此,当好一个称职的医生,要对病人的隐私有绝对的敏感性.时时刻刻都要有这种意识,不断地提醒自己,注意与病人交流时的一言一行.既不伤害病人和家属的感情,又不因此导致医疗缺陷和医疗投诉.在临床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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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全文(二)
21.为患者保守秘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或评论涉及患者隐私或有身份识别的信息。
22.除信息公开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而需要隐瞒信息的情况外,患者有权知道病历上与其相关的信息及健康状况,但病历上如涉及第三者的保密信息,医师则应征得第三者同意才可以告知患者。 -
关于保密原则
保守秘密是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原则,也是医生的传统义务.医生每天都会面临着对这一义务的种种挑战.出于自己健康的需要和对医生的信任,患者经常将本来并不与他人分享的私人的信息告诉医生,医生有义务尊重患者的信任并为患者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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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疑的妻子——为什么给我老公打电话?
多疑与“神经过敏”幸好遇到我这个能替人保守秘密的人,不然张三在我们大学同学圈子里就多一个故事了.我接触的人里,这样的女人为数不少.有一个女人,每月去营业厅打印丈夫的通话记录,从中发现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然后一个一个打过去查问,她的丈夫给别人打完电话之后总要补充一句:“我老婆可能打电话过来问,不要觉得奇怪.”另一个女人,知道丈夫的各种用户密码,时刻监视着丈夫电子邮箱的通信内容,她的丈夫非常善解人意,并不介意她的监视,而且为了让她放心,想方设法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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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美酒一方人
“酒是蒸馏的艺术”,这个艺术蒸出不同性格的人——德国人说:“酒能打开话匣,但不能解决问题”;俄罗斯人说:“酒可以保存东西,但不能保守秘密”;法国人说:“酒是血,酒是爱情”.你也许还有话可说酒是精湛的艺术品,是男性世界万千享乐中的头把交椅.俄罗斯以生产“伏特加”著称.伏特加是烈酒,饮时令喉咙“燃烧”.俄罗斯人饮酒习惯也是大杯,而且要干杯,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男人,所以一瓶酒打开后就没有机会再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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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方方看男科
谈病情不绕圈子.涂先生觉得性生活质量不高,想找男科医生看看.可到了医院,他又觉得这样的事难以启齿,介绍病情时特别含糊,说自己近比较累、睡眠不好等,却对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避而不谈.医生只好让他做了一圈检查,但什么问题都没发现.有些患者到医院后,不谈主要问题,只是一个劲儿地推说其他问题,如小便不好、腰酸背痛、失眠等等.医生也只能按患者的问题绕圈子,做一些不该做的检查.对患者而言,这不仅耽搁时间,而且还花冤枉钱.所以,即使是隐私问题,也要直截了当告诉医生,医生会为你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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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点燃了床头的导火线
夫妻间应该真心相爱、坦诚相待,可如果涉及到性,也许对方不会"老实"向你坦白.其实,这也并非过分之举,毕竟人人都有保守秘密的权利,尤其是防护性秘密几乎出于本能.通常来说,伴侣之间对性秘密的防护处于无形状态,就像床头的导火线一样充满危机,倘若你鲁莽的点燃它,既会炸伤你的爱人,也会炸伤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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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姓名治病,应负法律责任吗?
编辑同志:我同事王英被丈夫染上了性病,她在医院治疗时,为了名誉,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但她假冒的姓名却是我的真实姓名.近,王英不慎把一张诊断书遗失在单位,正巧被几位同事看到.一时间许多人都在议论我患上了性病,我却一直蒙在鼓里.后来一位很要好的姐妹把大家所议论的事告诉了我,我听了后非常气愤.通过亲朋好友的帮助,我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于是我找到王英询问此事,王英泪流满面地承认了错误,并请求我原谅她,还要求我替她保守秘密,说什么干脆将错就错.为此,我感到非常烦恼,如果我帮助她保守秘密,我就无法澄清事实真相;如果我要澄清事实真相,王英又会因此而恨我.请问:我能够答应王英的要求吗?如不答应,她假冒别人姓名治病,应负法律责任吗?郑艳芸